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怎么算”。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有单独计税、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两种计算方法,特殊情形需先补足差额再单独计税。
单独计税适用场景为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首先,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用得到的商数对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之后,用公式“应纳税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例如,年终奖36000元,36000÷12 = 3000元,对应税率3%,速算扣除数0,应纳税额 = 36000×3% - 0 = 1080元。
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适用场景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综合所得,统一计算纳税。先通过公式“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年度收入(含年终奖) - 6万元(基本减除费用)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其他扣除”算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再用“应纳税额 =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 - 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综合所得较低(如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时,并入计税可能更节税。
特殊情形:当月工资低于5000元若发放年终奖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5000元,需先补足差额后再单独计税。先算出应纳税所得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 -(5000 - 当月工资薪金),后续步骤同“单独计税”(除以12确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例如,当月工资2000元,年终奖10000元,应纳税所得额 = 10000 -(5000 - 2000) = 7000元,7000÷12≈583元,税率3%,应纳税额 = 7000×3% = 210元。
温馨提示,可通过个税APP试算两种方式(单独计税/并入综合所得),选择税负更低的方案。目前单独计税持续有效,具体以最新税务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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