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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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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一、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不具备理解和判断合同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的能力,因此,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这类合同若未经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同意,则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二、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行为能力人,即虽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但尚不能完全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我国法律规定,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某些与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民事活动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施。对于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若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则合同效力待定。

三、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即无权代理合同。无权代理指欠缺代理权的代理,主要有四种情况:根本无代理权;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超越代理权范围进行的代理;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关于无代理权人所订立之合同,新合同法明确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这类合同若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则合同效力待定。

四、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无权处分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名义擅自处分他人财产。这类合同若未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未取得处分权,则合同效力待定。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效力待定合同中,法律赋予有关民事主体以追认权、拒绝权,赋予相对人以催告权、撤销权。

效力待定合同的补救和处理措施:

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无权代理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合同有效。

综上所述,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以及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这些合同在未经相关权利人追认或取得相应权利前,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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