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有什么具体流程?有人清楚吗?”。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筹备阶段
确认成立条件:
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住宅出售已满两年。满足上述条件之一,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成立筹备组:
筹备组由原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代表和居(村)民委员会代表组成,人数应为单数,一般为七至十五人;居(村)民委员会代表担任筹备组组长,负责组织、协调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向居(村)民委员会提交申请和倡议,经确认后在小区内公示7日。自荐与推荐筹备组成员:
在公示期内,业主可以自荐参与筹备组,填写自荐表并提交至居(村)民委员会或指定地点。二、选举阶段
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筹备组负责组织和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讨论并决定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事项。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在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上,通过投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三、登记备案阶段
提交登记材料: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需持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章程等材料,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完成登记工作: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如不符合规定,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四、后续工作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化、民主化。注意事项:
在整个流程中,应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筹备组和业主委员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选举和登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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