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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国家征用土地有哪些,征用土地的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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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有关国家征用土地有哪些,征用土地的程序是什么?”。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有关国家征用土地主要包括一系列程序和规定。征用土地的程序具体如下:

拟订、报批征用土地方案:

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拟订相关方案,包括农用地转用、补充耕地、征用土地和供地方案。这些方案需经市、县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至有批准权的进行批准。若是征用林地,还需先征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公告征用土地方案: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市、县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相关信息,包括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办理补偿登记: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需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需报市、县批准后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以上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裁决。

交付被征用土地: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需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被征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人需在征地各项费用付清之日起30日内交付被征用的土地。若是征用农民承包的土地,还需依法办理土地承包合同变更手续。

此外,国家依法征用土地的,还会按照规定核减该幅土地的农业税和有关农产品的定购任务。这些和程序确保了征用土地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也保障了被征地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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