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五一七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人民法徽使用管理规定

人民法徽使用管理规定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人民法徽使用管理规定”。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法律分析:规定法官穿着法袍或法官服时,应配戴法徽作为其身份标志。审判人员(含员)在法庭内执行职务时,应佩戴5公分徽章。审判人员(含员)在其它场合执行职务需要证明其身份时,佩戴2.5公分徽章。在非审判活动时如需佩戴徽章,应由省高级人民和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批准并作出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人民审判制服着装管理办法》

第一条 人民实行统一着装,是人民司法形象和干警精神风貌的综合反映,是维治尊严,依法行使审判权的需要。

第二条 人民审判制服包括夏服(含短袖、长袖)、春秋服、冬服、防寒服、法袍及制服配饰等。

第三条 人民工作人员在依法履行法律职务或在公共场合从事公务活动时应当穿着审判制服,佩戴法徽。非履行法律职务或在公共场合从事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得穿着审判制服。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