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与原单位无经济纠纷证明”。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法律分析:一,承诺人姓名身份证号。
二,本人与公司无劳动关系,现本人有关事宜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不是公司正式员工,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本人瑾委托公司缴纳个人社会保险,公司没有义务为本人承担任何社会保险。
2、本人承诺因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因此而导致任何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完全由本人承担,给自己和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和法律责任一律与公司无关,一切后果自负。
3、本人在做出本承诺书后,不得在事后以公司为本人缴纳过社会保险为由要求与公司确认存在劳动关系而提出发放工资等任何索求。
4、本人签订本承诺书完全出于自身真实意愿。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三、承诺人。
四、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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