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刑法中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罪名包括”。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刑法中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罪名主要分为核心罪名、其他关联罪名。
核心罪名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严重后果。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冒险组织作业,造成重大伤亡或严重后果。危险作业罪: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事故的现实危险,如关闭、破坏安全监控设备或篡改数据等。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导致重大伤亡或严重后果。危险物品肇事罪:违反爆炸性、易燃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其他关联罪名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举办大型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重大伤亡或严重后果。消防责任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拒不执行整改措施,造成严重后果。此外,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因上述罪名受刑责的,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存在多种违法行为时,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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