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苯乙烯环境标准”。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我国对于苯乙烯的环境标准有明确的规定。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2.1-2007,工作场所中的苯乙烯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为50毫克每立方米,而短期接触容许浓度(PC-SETL)上限则为100毫克每立方米,以确保员工的健康安全。
在恶臭污染物排放方面,GB14554-93国家标准规定了苯乙烯的厂界标准值。自1994年6月1日起,新、扩、改建设项目在投入运营时,其苯乙烯排放需符合一级标准的3毫克每立方米,二级标准中新建项目为5毫克每立方米,现有项目为7毫克每立方米;三级标准中,新建项目为14毫克每立方米,现有项目则要求更低,为17毫克每立方米。
针对苯乙烯的处理,目前推荐采用喷淋系统结合活性炭吸附的方式,这种方法具有较高的治理效率,能够有效地控制苯乙烯的排放,从而达到环保要求。通过实施这些标准和治理措施,我们能够确保苯乙烯在环境中的排放得到有效控制,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
苯乙烯是用苯取代乙烯的一个氢原子形成的有机化合物,乙烯基的电子与苯环共轭,不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中,暴露于空气中逐渐发生聚合及氧化。工业上是合成树脂、离子交换树脂及合成橡胶等的重要单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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