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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转给第三人后行政机关撤销了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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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转给第三人后行政机关撤销了该许可”。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转给第三人后行政机关撤销了该许可,该许可自始无效,且转让行为同样无效,涉及的法律后果和权益保护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无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任何通过违法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均被视为无效。这意味着,该许可从取得之日起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基于该无效许可的任何转让行为,也同样不具备法律效力。

二、行政机关有权撤销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

行政机关在发现行政许可系违法取得后,有权撤销该许可。撤销后,该许可视为自始不存在。若该许可已被第三人取得,并基于该许可进行了相关活动,撤销将直接影响第三人的权益。

三、善意第三人的权益保护

若第三人满足善意取得的条件(受让时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财产已依法登记或交付),则可能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或主张信赖利益保护。但需要注意的是,若行政许可因被许可人的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被撤销,被许可人(包括通过转让取得许可的第三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即无权获得赔偿。

四、第三人的追偿途径

若第三人因行政许可被撤销而遭受损失,应首先分析行政机关在颁发许可时是否存在过错。若行政机关存在过错,第三人有权要求行政机关赔偿;若行政机关无过错,第三人可能需要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如民事诉讼)向骗取许可的原始被许可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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