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采购可以取消部分内容吗”。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采购是否可以取消部分内容需分情况讨论:
合同签订后:可协商取消,但需满足条件若采购合同已签订,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采购人与供应商可通过书面协议取消部分内容。例如,双方可就技术规格调整、服务范围缩减等达成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变更内容。此外,若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或调整(如国家法律法规修订)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实际意义,当事人可协商变更或终止合同,包括取消相关部分。此时,需注意保留证据(如文件、不可抗力证明),并确保变更程序合法合规,避免引发纠纷。
采购意向公开后:一般不支持撤销采购意向公开是采购流程的前置环节,旨在提高透明度、保障公平竞争,具有法律效力和公信力。若已公开采购意向,原则上不支持撤销部分内容。因撤销可能导致供应商损失(如前期投入成本)、破坏采购计划稳定性,甚至引发法律争议。目前,《民法典》中关于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如重大误解、欺诈)并不直接适用于采购意向撤销,缺乏明确法律依据。因此,采购人需在公开前充分论证需求,避免因随意撤销影响公信力。
合同履行中:损害公共利益时可变更或终止根据《采购法》第五十条,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继续执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如项目存在安全隐患、违反环保要求),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此时,有过错的一方需承担赔偿责任(如因采购人需求变更导致供应商损失)。实践中,需通过行政监督部门或第三方机构评估公共利益受损情况,并留存书面证据(如检测报告、专家意见),确保变更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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