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什么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一、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未成年人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订立的合同,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前,该合同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但有两类例外情况:一是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赠与、奖励等,这类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即有效;二是与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购买学习用品、乘坐公共交通等日常小额交易,这类合同同样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二、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当某人未经授权,擅自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时,该合同的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这类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被代理人的追认。如果被代理人明确表示追认,则该合同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如果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或未作表示,则该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三、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当某人未经财产权利人授权或同意,擅自处分他人财产时,所订立的合同同样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这类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权利人的追认或无处分权人事后取得处分权。如果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事后取得处分权,则该合同有效;否则,该合同无效。
综上所述,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因特定原因(如行为人能力受限、无权代理、无权处分等)导致合同效力暂时不确定,需待相关条件成就(如法定代理人追认、被代理人追认、权利人追认或无权处分人取得处分权等)后才能确定合同是否有效的合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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