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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中哪些情形会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的婚姻?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婚姻法中哪些情形会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的婚姻?”。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婚姻法中以下情形会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的婚姻:

无效婚姻:

重婚:即已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的行为。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此类婚姻无效。

未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达到此年龄要求的婚姻无效。

可撤销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内容是基于婚姻法中关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相关规定进行的总结。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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