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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中华人⺠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 对涉密信息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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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1: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涉密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且不得实施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一、涉密信息管理的基本原则

根据法律,机关、单位需严格区分涉密信息与可公开信息,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也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擅自公开。这一原则明确了涉密信息的边界,要求保密工作必须基于合法性和必要性,避免过度保密或违规公开导致国家秘密泄露。例如,若某机关将本应公开的政务信息错误划定为秘密,可能构成违法;反之,若将核心机密通过非保密渠道公开,则直接威胁。

二、禁止实施的涉密信息违法行为

法律明确禁止以下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如通过窃取、骗取等手段获取涉密文件,或私自留存涉密设备;违规传递涉密信息:通过无保密措施的渠道(如普通邮件、互联网)传输涉密内容;私自销毁涉密载体:未按规定通过专业设备销毁涉密文件,导致信息残留;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如未经批准复制涉密资料,或使用非保密存储设备留存涉密数据。三、泄密案件的责任追究

若机关、单位发生重大泄密案件,或因定密、解密管理失职导致严重后果,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将被依法处分。例如,某单位因未对涉密文件进行加密处理,导致信息被境外势力窃取,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则该单位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需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这一规定强化了保密工作的主体责任,倒逼单位完善保密制度。

四、法律责任的严肃性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无论主体是个人还是组织,均必须受到法律追究。法律通过明确行为边界和责任后果,构建了“保密义务—违规禁止—责任追究”的完整链条,体现了对国家秘密安全的全面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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