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二次离婚诉讼会不会当场判离”。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二次离婚诉讼不一定当场判离。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可能会判离婚。两次起诉要时隔六个月。所谓的六个月的期限是对第一次被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方再次起诉的时间上的,是第一次判决以后,6个月内原告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司法实践中,会再给双方缓解的余地,一般第一次会判不离;
2、第二次一方再次提出离婚时,就会判离的。
离婚诉讼流程,具体如下:
1、写好离婚起诉书;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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