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关于承揽合同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需求,完成指定工作,交付完工物后,获取定作方支付报酬的权益关系;
雇佣合同则是指在确定或非确定时间里,受雇方接受雇主的指令,为其提供具体或不定类型的服务,且雇主认可服务并予以报酬的权益关系。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在承揽协议中,承揽方在工作中的作业具有自主权,不受定作方控制;
而在雇佣关系中,双方存在着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雇主需为受雇方提供适宜的劳动环境及安全保障,同时对其工作进行监管,受雇方则需遵循雇主的指示,提供符合其意愿的服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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