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五一七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多塔作业安全合同

多塔作业安全合同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一、 项目经济承包合同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指标分解(月指标)

  1. 承包方必须杜绝施工中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保证月轻伤频率〈0.3‰。

  2. 承包方确保每月施工中各部门安全检查和评价达优良等级。

  3. 确保每月文明施工检查、评价达到优良,确保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二、 奖惩办法

  1、 奖励办法

  1) 按每月检查考核确保安全无事故、无安全隐患,实现文明施工时,奖励栋号负责人200元,奖励班子其他成员100元。

  2) 对消防和安全文明施工作出特殊贡献的奖励200元。

  2、 惩罚办法

  (1)施工生产缺少防护设施、存在事故隐患

  1) 对随意拆毁生产施工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工的责任者以及不采取处罚措施的项目管理人员,罚款100元。

  2) 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检查出的隐患,且接到《停工通知书》或《整改通知书》逾期不解决的,对栋号负责人罚款300元;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对栋号安全负责人罚款100元;

  3) 对现场有毒有害产品无防护措施的,对栋号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

  (2) 现场管理及检查

  1) 对施工现场吸烟、不戴安全帽、电气和机械操作人员不穿绝缘鞋、不戴绝缘手套、高处作业临边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不及时制止和采取纠正措施的,栋号负责人罚款100元,其他管理人员罚款50元。

  2) 对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文明施工的,罚工地栋号负责人200元。

  3) 项目部、监理综合检查或社会各级部门检查中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优良等级时,对分包项目经理处以500元罚款。

  4) 每月文明施工检查和评比达不到优良标准时,罚分包项目经理300元,其他项目班子管理人员100元。

  (3)工伤事故

  1) 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罚分包主管及项目班子每人200元;

  2) 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项目班子每人罚款500元;

  (4)设备事故和隐患

  1) 设备无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罚栋号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各200元。

  2) 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罚栋号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各100元。

  3) 对现场工人随便操作机械的,罚栋号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各100元。

  (5)火灾事故及隐患

  1) 一般隐患要求整改,逾期不改着,罚栋号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每人50元。

  2) 重大隐患要求整改,逾期不改着,罚栋号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每人100元。

  3) 消防器材、施工设施因管理不善或挪作他用的,罚栋号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每人50元。

  4) 对火灾损失1万元以下时,罚分包项目经理1000元。

  5) 对火灾损失1万元以上时,报机关依法惩处。

  (6)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项目经理和其他项目班子人员加倍罚款。

  1) 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对违章指挥不制止的。

  2) 发生事故隐瞒慌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防碍事故调查;

  3) 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又重新发生类似事故;

  4) 接到“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

  发包方代理人: 承包方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