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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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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承包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1—4转化中心地面现浇水磨石装饰工程,以包工包料(即普通白石子,普通水泥3

  2.5级,塑料介条)的形式承包给乙方,单价34元2。  

  二、工程地址位于聊城____区 路东首,施工面积一期约150002,二期约300002,乙方自带机械,水磨石材料,所用3

  2.5级普通水泥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三、按照甲方要求,现浇水磨石的施工厚度为

  1.5c,并用塑料介条介方,墙柱围边宽20c,为暗红色,粗磨,细磨各一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甲方的要求,结合现浇水磨石的施工规范操作施工,如违规操作,甲方有权要求整改。  

  四、工程质量要求达合格,甲方负责协调水电、楼面上料事宜,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磨出的泥浆排方,由甲方领导指定不远于每个建筑物十米左右位置,挖坑埋于地下。  

  五、工程造价:一期工程约12215;34元X元  

  六、甲方要求按工程形象进度进行付款,工程形象进度约50%时,拨付总造价的30%,工程形象进度约85%时,拨付总造价的60%。工程竣工后甲方3—____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付款至总造价的95%,并留余款5%作为保修金,两年内付清,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付剩余款项。  

  七、签订本合同,乙方向甲方交纳伍仟元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履约,甲方无息退还。甲方负责督检找平层的平整,以及找平层的空鼓现象,如乙方发现找平层不平整或有空鼓现象,申报甲方,甲方应责令找平层施工人员立即整改。尽量不影响乙方施工。  八:工期:一个转化中心的找平层做完3天,确定平整度合理,无空鼓可以铺设介条介方为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共50天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20元,在总造价款中扣除。确因刮风、下雨等自然灾害,以及乙方有充足的理由提出,经甲方领导签证认可,可顺延工期。(开工日期应明确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刮风、下雨不属于不可抗力,不能顺延工期)  

  九、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如损坏甲方材料和责任事故,由乙方负经济损失,并立即修复完毕,否则负法律责任。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款项付清合同止。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形式  

  1、包工;  

  2、包质量;  

  3、包工期;  

  4、包安全;  

  5、包施工措施费;  

  6、包辅材、工具;  

  7、包主材运输及装卸;  

  8、施工水电费;  

  9、包垃圾清运费;  

  10、包现场材料、设备保管;  1

  1、包验收。  选择项:全部  

  三、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为 40天,(自________年____月日到________年月____日);因非乙方原因的停水、停电、自然灾害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四、质量技术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  按照设计施工图要求标准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等现行相关专业规范、标准的规定,质量等级合格以上;确保一次性通过有关标准验收。若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重新施工、返工、整改或重新请人整改的所有费用(材料费、人工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后果。  

  五、合同价款、支付条件和支付进度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为元㎡(大写:叁百捌拾元每平方米)。外墙干挂面积预估为平方米,工程价款预计为元(大写: ),最终工程价款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变更及甲方签证据实核计、结算。  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要求增加、减少、变更工程设计和工程量而导致工程造价变更的,双方可以对该工程总造价进行相应变更,否则工程总造价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此总造价将直接作为工程决算款项金额的依据。  

  2.合同价款包括所有主材运输装卸费、机械费、人工费、辅材费、损耗、设备材料保管费、检测费、验收费用、管理费、利润、安全措施费、

  第三者的工伤保险及施工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3.每次合同价款的支付条件如下:  

  (1) 承包人已经按合同约定正确履行合同义务;  

  (2) 承包人没有合同中的任何违约行为,或者承包人有违约行为但已按发包人的要求予以改正;  承包人不能达到以上条件之一的,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合同价款,直至以上支付条件得到全部满足。  

  4.合同价款支付的安排和进度如下:  

  第一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5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30 %;  

  第二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8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50 %;  

  第三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10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75 %;  

  第四次付款:工程全部竣工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经发包方相关人员确认合格的完整规范的工程档案、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之日起____日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决算总价的余款(质保金除外);  工程决算总价款的39;5 %做为工程质保金,由发包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预留 贰________年,预留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发包人于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清工程质保金。(工程质保金不计息)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  

  4.工程量清单;  

  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文件、函件或例会纪要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图纸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设计图纸一式份。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交的图纸和其它资料履行保密义务。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

  第三人。工程质保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八、现场指令和授权代表  发包人的指令、通知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授权代表,承包人委派授权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人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指令应予执行。发包人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发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  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发包人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发包人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  发包人对工程完工后的总工程量的确认、工程价款变更通知的确认和竣工验收合格的确认,应有发包人授权代表的签字及发包人盖有公司公章。  

  九、双方责任和义务  

  1.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完成以下工作  

  (1) 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 协助乙方搭设脚手架、施工所需水、电等线和安排工人宿舍(除甲方搭设脚手架外,其余费用乙方自理),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4) 对承包人派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  

  (5) 应依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时间内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项。  

  2.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1) 承包方现场安装损耗量大于实际安装面积且数量超过总量 2 %,超出部分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小于 2%由发包方负责。  

  (2) 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发包人确认后使用;  

  (3) 向发包人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4) 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同时对,并负责安全保卫;  

  (5) 遵守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6)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7) 按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上地下、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 施工中需各相关部门进行的报建和验收等手续;  

  (10) 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承包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十、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

  一、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以发包人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并引起施工量的重大变化;  

  (5)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10小时;  

  (6) 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未能按计划进场;  

  (7) 不可抗力;  

  (8) 双方约定或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否则视为承包人放弃要求工期顺延的权利。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一天内予以书面确认。  十

  二、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又不能在发包人规定期限内整改合格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和解除合同,承包人除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还应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检查和返工  

  (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如承包人对重新施工的工程项目仍未达到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免减未施工的工程量及解除合同的权利。  

  (3) 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但检查检验确认工程不合格时,虽然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相应顺延工期。  十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重新检验:无论发包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

  四、安全规范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  

  2.人和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发包人、承包人和

  第三人等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应文明施工,不经发包人书面认可,不得损坏建筑物结构及附属设备,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4.由于承包人的任何不文明、不规范施工行为造成的、建设、环保等部门的任何经济、  

  5.行政处罚,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6.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用电教育后方可上岗,并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禁止 脚手架上抛扔物品。乙方生产人员所造成的他人或本人工伤事故,一切经济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为保证整体工程的顺利进行,承包人在施工时,应遵守发包人有关部门关于人员及机械材料出入场的相关规定。  十

  五、工程量的确认  

  1.承包人于每月____日后三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七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二十四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3.发包人计量后,承包人与发包人应共同对计量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否则对发包人不具有约束力。  十

  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发包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合同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发包方相关代表签字后7天,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但发包人不承担因此而增加的任何费用。  十

  七、材料供应  

  1.发包方提供干挂石材  发包方负责采购本工程所需的干挂石材,并清点交接给承包方安排运输到施工现场卸车及保管存放,如承包方在装卸、运输过程中或施工时造成发包方交接的石材发生损坏或丢失的由承包方负责。  

  2.承包方提供除干挂石材外的材料和设备  

  (1) 承包人负责采购施工所需石材外的材料和设备时,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二十四小时通知发包人清点和验证。施工用的钢型材、夹件、钢板等必须为热镀锌的,挂件和螺栓必须为标准的不锈钢材质。  

  (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 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十

  八、工程变更  

  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它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按本合同的

  第十一条的约定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限不予顺延。  对于任何变更、增加项目,承包人须于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不得以任何等待工程变更文件或签证确认为由延迟施工。  十

  九、确定变更价款  

  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2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认为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2天内不向发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报告时或者发包人未以书面形式进行价款变更确认,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决算合同价款,在工程决算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二

  十、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日期和份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____二期项目高层5、6、7号楼和____项目三期别墅28栋楼的施工合作。本着坦诚真挚、相互理解、及时快速解决问题的原则,现达成如下撤场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授权委托各自代表、监理公司在相关部门监管下共同协商解决前期施工过程业已形成的工程量、工程结算及其有关技术档案资料的移交、变更等事宜。

  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已完工程量和工程质量由双方和监理公司现场代表进行共同认定和检测,三方代表须签字确认。在日内核实确认后甲方立即组织人员进场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

  三、双方确认,乙方对已完工程的质量负责,具体修复、整改的范围、期限、费用及责任承担等由三方书面确认。乙方对已完工程质量问题的解决,不得影响双方撤场协议的履行。

  四、工程界面确认后,前期由乙方施工所涉及的所有材料款、劳务工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一次性全部清算解决。

  五、为了减少劳务分包交接成本,乙方推荐由原劳务分包单位继续分包该项目的劳务施工,甲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与原劳务分包单位继续合作,但乙方承诺其与原劳务分包单位的任何纠纷不得影响甲方与原劳务分包单位的合作。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与原劳务分包单位清算后,若乙方欠原劳务分包单位劳务工资,如乙方在甲方尚有余款并足够支付的情况下,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付;若乙方对原劳务分包单位超付劳务工资,如原劳务分包单位在甲方尚有余款并余额足够情况下,由甲方代为乙方扣回。

  六、乙方现场剩余的钢材等材料,双方现场核实后,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双方一致同意为了加快交接进度,将先对已完工程进行实体交接,双方同意工程款的计价方式及结算可以另行协商,但双方不能以此阻碍或影响本合同项下工程的撤场和交接。

  八、双方一致同意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将根据已完工程造价决算金额的大小另行商定。

  九、清场完毕,双方须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甲、乙双方应与第三方施工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乙方与第三方应就质量责任的界限、保修期限等进行明确。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及其授权代表的签字确认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监理公司存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修改涂抹无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一、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

  1、 工程名称:

  2、 建设地点:

  二、工程范围:

  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园建、景观、绿化工程

  三、工程总造价:

  合同总价含 费用确定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人民 币) ¥ 元 ,大写: 佰 拾 万 佰 拾 元 角 分)。

  四、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叁年

  五、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甲乙双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a) 甲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i. 在开工前三天内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道路)接通水、电,提供材料和工具存放仓库,为乙方人员的住宿及现场办公提供方便。

  ii. 甲方委派 许志敏 同志为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各项技术资料报表整理及处理其它事宜。

  b) 乙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i. 乙方负责的绿化景观设计在开工前三天内完成组织施工图会审、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并送交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乙方施工及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进度的依据。

  ii.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服从甲方现场人员及监理的指导。

  iii. 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爱护公物,不损坏甲方设施。

  七、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及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验收:

  a) 工程竣工后,甲方根据双方确认工程预算,设计施工图纸及国家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验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b)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盖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技术档案资料移交给甲方。

  c) 该工程养护期为三年,如在养护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十天内派出人员进行处理。

  d)本工程至 年 月 日,苗木成活率为100%。期间,乙方应对死亡的苗木进行补植。

  九、 其他事项:

  a) 在施工中,乙方应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b) 乙方负责办理进出的一切手续,其他对外手续由甲乙方共同办理。

  十、本合同和施工设计图、工程项目预算以及共同认可的附件共同组合文件,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施工设计图、工程预算均经甲方认可后,方能正式开

  始施工。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甲乙双方履行所有合同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双方签订的其他条文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____ ______ 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 ___年__ __月___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矿井建设项目地面建筑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办公生活设施,建筑面积: m2, (具体数值以批准的初步设计为准),建筑高度 m或跨度 m,结构类型:框剪,钢筋混凝土,层数 ,其他 室外配套。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保范围:第一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及该基础设施的安装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10月

  竣工日期:20xx年10月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73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X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方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xx 年 8 月 17 日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协定 双方签字、盖章 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合同签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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