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
工程范围和内容:___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元。
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___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他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他。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办理。
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___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
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验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合同造价。
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___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得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额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
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___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的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的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鉴(公)证意见
地 址:___地 址:___经办人: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委托代理人(签名):___
开户银行:___ 开户银行:___
帐号:___ 帐号:___
电话:___ 电话:___
电挂:___ 电挂:___
邮政编码:___ 邮政编码: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建设单位: (甲方)
承包单位: (乙方)
根据 提供的生产车间安装施工图以及乙方在对本项目安装工程的工程进度、质量、造价所做出的承诺,经协商, (简称甲方)将其生产车间安装工程承包给 (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实现工程进度目标,控制工程造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列》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1.3.1生产车间项目车间内主体设备、辅助设备、工艺管道的安装与配套工程。 1.3.2生产车间钢平台制作、安装等工程。
1.3.3本工程土建、防腐、保温、电气等安装由甲方自行负责。 1.3.4车间管道连接至相连的公用管道。 1.3.5压力容器安装维修告之手续的办理。 上述安装工程包括协助联动试车。 1.4设备、材料的分工: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 工程计价方法及合同价款
2.1设计变更、现场工程量增减的签证,均需甲方认可,方可在竣工结算时按实列入总造价。
2.2工程计价
本次工程为化工建设项目,质量要求为合格工程,质量标准根据工程实际,按国家、化工部等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2.2.1焊接管道X光片费按40元/张计(包括所有费用及税金),拍片费用和检监费用由甲方承担。
2.2.2本工程计价方式为:F20xx高压釜两台、冷冻机组一套及与主体设备配套(包括与主设备配套的辅助设备:如高位槽、计量罐、冷凝器、分离器、冷却塔、输送泵、接收罐等)的车间内外工艺管道所需的的管道连接,主辅设备安装一次性按六万元人民币总包,钢平台以1000元/吨计算。
2.2.3本工程合同暂定价:八万元(其中甲供设备、主材工程量约一百万元)。
第三条 工期
3.1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单机试车完毕,具备联动试车条件。
3.2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及非乙方原因,经报甲方确认后,本项目工程顺应延期。
第四条 工程款的支付
4.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机具,人员进场七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2万元的'预付款,主体设备安装就位完成工后支付2万元的进度款,其余工程款在甲方审核认可后,一个星期内完成结算手续和付款,付款至总结算价的95%,其余5%留着质量保证金,待3个月后无施工质量问题7天内一次结清。
4.2单机试车完毕,具备联动试车条件后十五天内双方按现场实测为原则确定完工作量,乙方应在工作量确定后一个月内编制施工结算书,施工决算书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合同,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在一个月内审核完毕,拿出审核意见,否则视为甲方对乙方结算书的认可,待双方认可后一周内结算手续。
第五条 图纸、设计变更、技术资料
5.1甲方交给乙方的施工图及其它资料,双方均视为可以据此施工的有效文件。
5.2乙方不得将甲方图纸资料、工程名称、工程规模、设备名称、规格(也包括口头叙述)泄露转让给第三方,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5.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施工图、设计变更等施工资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作为竣工图,其它所有图纸、书面资料均为工程竣工前归还甲方。
5.4由于某种原因甲方需要设计变更时,应在施工前由甲方经过设计单位同意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单,乙方应认真积极配合,如需变更内容未施工,应及时按变更要求来施工。在施工中乙方发现施工图有误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在24小时内给与答复,以免造成材料积压、停工、窝工。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返工,返工拆除部分按合同价的50%计算拆除费。
第六条 工程施工质量
6.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操作规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按化工部标准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乙方力按期、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或工作态度恶劣或配合作风差,经二次书面警告仍未有明显改正,乙方无故停工或严重影响工程的质量、工期时,业主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在发出通知后五天内完成清退撤场工作。 6.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6.3本工程质量必须合格。
第七条 安全管理
7.1安全:乙方应认真学习甲方厂内有关规章制度,遵守甲方厂纪厂规。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一概不负责任,由方自行负责。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各种设备去使用安全要求,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乙方应按实赔偿,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后果。
7.2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网、易燃易爆地段、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安全保卫措施,经甲方比准后实施。
7.3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督促。 7.4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其间发生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 双方责任
8.1 甲方现责任
8.1.1 甲方负责做好施工用水、电和现场三通一平。
8.1.2 在开工前确定建筑工程轴线、标高和坐标控制点,为乙方在施工时创造条件。
8.1.3 甲方指派 为驻现场总代表,负责处理施工日常事务,对工程量及施工进度进行监督,负责办理土建与安建与安装工程交接、设计变更、签字各种记录认可、验收等手续。
8.1.4 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进入甲方厂区内安全、保卫教育、协助乙方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施工动土、动火手续。 8.2 乙方负责
8.2.1 乙方对已完工工程负责保管好,保护期间如乙方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2.2 为本项目经理,共用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8.2.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图和甲方工艺要求施工,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和指导。
8.2.4 根据协议规定必须甲方提供材料,乙方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叁天书面通知甲方购买,特殊材料必须提前十天通知甲方购买。未按要求提前通知造成待料停工的,由乙方负责,如由甲方原因造成供料不及时,造成乙方比较严重的停工,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具体参见供应协议。
第九条 违约与奖罚
9.1 工期奖罚:在保证质量前提下,乙方需按合同工期(包括经甲方签证的顺延时间)完成,由乙方原因未按期完工,工期延期违约金按500元计算。 9.2 本合同签订后,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双方务必严格遵守,全面履行,双方都不得任意变更或推翻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其他
10.1合同纠纷按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10.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10.4本合同共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合同盖章之;附:附件一;甲方:地址:;法人代表:联系人:(或授权代表)电话:;开户银行:帐号:乙方:地址:;法人代表:联系人:(或授权代表);电话:开户行:;合同签订日期:;附:附件二;年月日;物质供应分工协议;1、本工程中的全部
10.1 合同纠纷按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连云港市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调解, 可向连云港市人民起诉。 10.3 为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0.4 本合同共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合同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全部完成,按合同规定保质期满,财务结清后自然失效(保密协议仍然有效)。
附:附件一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或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或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合同签订日期:
附:附件二
年 月 日
物质供应分工协议
1、本工程中的全部设备由甲方订货供应,施工前由甲方负责将设备、材料运至厂区内。
2、本工程除设备外的棺材、管件、阀门、配件、紧固件、螺丝垫片、电线、电器、仪表、母线桥架、插座、钢材等主材全部由甲方供应,并运至厂区内。 3、本工程辅材中的垫铁、紧固件、螺丝垫片、导线、钢材、油漆、汽油、金属垫片、纸垫、四氟垫、生料带、铜鼻子、施工用水由甲方供应,单机试车时所用到的水、电、汽、油也由甲方提供,其它一切辅助安装材料均由乙方供应。
4、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供应根据谁供应谁负责的原则,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指标,并提供各自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相应的供应方承担。
5、根据工程需要经设计签字甲方认可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乙方原因使用时乙方承担发生费用。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使该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交付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本工程为半包工程,包工不包料;本工程按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承包人工费元。
二、一切工程资料由甲方提供。承包范围:乙方只负责安装楼内的给水、排水、暖通、消防安装工程。
三、质量要求: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图纸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关于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范围》进行施工。如甲方提出图纸变更或增加工程量,甲方必须出签证。
四、材料供应:在进入安装工程前由乙方做出局部材料计划并报甲方及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接到材料计划三天内材料不能组织到场,乙方所有人员的误工费必须由甲方承担。
五、材料要求:如因甲方所供材料不能达到国家标准而影响到工程质量及安装不便,乙方概不负责,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六、安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对工程加强安全管理措施,如发生不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七、其他: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管理不严或安全措施不足造成施工材料的损坏或丢失,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八、付款方式:本工程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排水工程完工后应付给乙方人工费总造价的.15%;管线、焊接工程完工后应付给乙方人工费总造价的20%;水暖工程完工后应付给乙方人工费总造价的30%,剩余款项自竣工日起扣除5%保修费外一次性付清。
九、如有更改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十、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因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进行管理。
十一、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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