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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合同(5篇)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道路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我公司大门口至普吉路段道路维修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昆明道地中药饮片厂大门口至普吉路段道路硬化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路521号

  3、工程内容:工程总面积为160平方米,工程款项共计26000元(大写:贰万陆仟元整),路面硬化工程使用材料为沥青混合料(炒拌料AC—25),平均厚度为15厘米。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20xx 年 9 月 23 日 2、竣工日期: 20xx 年 9 月 25 日 3、合同工期:2 天。

  四、甲、乙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全权负责工程施工中的协调及质量监管工作。

  2、乙方全权负责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质量监管及维修保护。 

  3、甲方的义务:

  ⑴为乙方提供施工场所及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期间的协调工作,审查施工

  ⑵负责工程质量的控制、检验。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严格施工,确质量和进度。 ⑵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及时返工,其费用及工期由乙方承担。

  ⑶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金额、付款原则和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1、工程合同金额:¥:26000,大写:贰万陆仟元整 (所开具金额由甲方承担)。

  2、工程款支付:预付款为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余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全部付清。

  3、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则按承包总额50%支付违约金。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道路工程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地块至市政公路之间段临时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土方开挖、塘渣回填、混凝土路面等工程),道路总长暂定为200米。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等。

  5、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6、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天内完成。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上述逾期违约金,甲方可在本工程造价中直接扣除。

  7、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8、结算办法

  8.1 按以下原则结算:

  8.1.1 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xx版)结算,具体单价及费率详见附后清单。

  8.1.2 根据附后清单约定的价格及现场签证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8.2 土方开挖费用按挖机台班及短驳运输费用单独计取,单独土方短驳运输(运距1000米内)按40元/车(5吨车)计,此单价均已包括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8.3 挖土机采用200型挖机,挖土机费用按230元/小时单价包干,此单价已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9、工程质量

  9.1 道路工程质量按《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执行,要求保证达到合格等级。并达到以下要求:

  9.1.1 混凝土层

  混凝土采用设计规定的商品混凝土。

  厚度误差:±10%厚度。

  平整度误差:小于10mm。

  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

  9.1.2 塘渣基层

  塘渣层的高度、宽度、纵横坡度和边坡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路基开挖应至老土,当局部为淤泥土时,应保证回填厚度应经甲方确认。

  路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路基应碾压密实、均匀坚实、稳定,压实度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必须用不小于15吨的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mm。

  不得有翻浆、软弹、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道路中线标高允许误差±20mm。

  平整度允许偏差:20mm。

  宽度允许偏差:100mm。

  9.2 材料要求

  9.2.1 中标单位必须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招标单位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费用由招标方建设单位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9.2.2 道路基层塘渣要求采用清塘渣。

  9.3 乙方必须精心组织施工,如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9.4 由于乙方偷工减料等施工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5 乙方必须做好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否则,因此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6 路基及道路基层必须碾压密实,否则,由此造成的道路缺陷修复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0.1 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东洲街道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规定,

  10.2 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和其它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根据事故情节轻重,甲方每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0-5000元。 10.3乙方应做好森林防火及环境保护工作,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森林火灾及环境破坏,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的所有人员必须持证持牌上岗。

  11、资料管理和竣工结算的有关规定:

  11.1乙方必须按照市政工程规定要求,整理本工程的各项技术资料。

  11.2本工程的所有资料必须用A4纸,并用电脑打印。

  11.3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5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二套,其中一套必须是原件。

  11.4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工程完整的结算书(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资料一式三份。

  12、付款办法:

  12.1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除留设结算造价的质量保修金外,其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造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税务。

  12.2质量保修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a)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后的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质量保修金; b)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12.3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1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起诉。

  13、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发生质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五天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队伍维修,所有维修款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1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时处理好各种在道路施工中发生的阻挠施工行为的。

  15、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5、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 承包方:

  代 表:

  合同签订地:

  代 表:

  年 月 日

道路工程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地块至市政公路之间段临时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土方开挖、塘渣回填、混凝土路面等工程),道路总长暂定为200米。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等。

  5、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6、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天内完成。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上述逾期违约金,甲方可在本工程造价中直接扣除。

  7、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8、结算办法

  8.1 按以下原则结算:

  8.1.1 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xx版)结算,具体单价及费率详见附后清单。

  8.1.2 根据附后清单约定的价格及现场签证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8.2 土方开挖费用按挖机台班及短驳运输费用单独计取,单独土方短驳运输(运距1000米内)按40元/车(5吨车)计,此单价均已包括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8.3 挖土机采用200型挖机,挖土机费用按230元/小时单价包干,此单价已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9、工程质量

  9.1 道路工程质量按《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执行,要求保证达到合格等级。并达到以下要求:

  9.1.1 混凝土层

  混凝土采用设计规定的商品混凝土。

  厚度误差:±10%厚度。

  平整度误差:小于10mm。

  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

  9.1.2 塘渣基层

  塘渣层的高度、宽度、纵横坡度和边坡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路基开挖应至老土,当局部为淤泥土时,应保证回填厚度应经甲方确认。

  路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路基应碾压密实、均匀坚实、稳定,压实度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必须用不小于15吨的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mm。

  不得有翻浆、软弹、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道路中线标高允许误差±20mm。

  平整度允许偏差:20mm。

  宽度允许偏差:100mm。

  9.2 材料要求

  9.2.1 中标单位必须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招标单位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费用由招标方建设单位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9.2.2 道路基层塘渣要求采用清塘渣。

  9.3 乙方必须精心组织施工,如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9.4 由于乙方偷工减料等施工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5 乙方必须做好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否则,因此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6 路基及道路基层必须碾压密实,否则,由此造成的道路缺陷修复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0.1 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东洲街道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规定,

  10.2 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和其它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根据事故情节轻重,甲方每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0-5000元。 10.3乙方应做好森林防火及环境保护工作,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森林火灾及环境破坏,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的所有人员必须持证持牌上岗。

  11、资料管理和竣工结算的有关规定:

  11.1乙方必须按照市政工程规定要求,整理本工程的各项技术资料。

  11.2本工程的所有资料必须用A4纸,并用电脑打印。

  11.3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5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二套,其中一套必须是原件。

  11.4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工程完整的结算书(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资料一式三份。

  12、付款办法:

  12.1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除留设结算造价的质量保修金外,其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造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税务。

  12.2质量保修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a)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后的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质量保修金; b)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12.3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1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起诉。

  13、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发生质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五天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队伍维修,所有维修款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1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时处理好各种在道路施工中发生的阻挠施工行为的。

  15、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5、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发包方: 承包方:

  代 表:

  合同签订地:

  代 表:

  年 月 日

道路工程合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甲方)

  施工单位:(盖章)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百胜清城(一期)开盘区道路工程由乙方承建,为确保本工程质量、造价、工期的合理性,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南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建设单位:百胜麒麟(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2 工程名称:百胜清城(一期)开盘区道路

  1.3 设计单位:南京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建筑园林设计院

  1.4 工程地点:南京市东郊麒麟镇

  1.5 工程内容:

  百胜清城(一期)开盘区道路(有面层2942.70m2,无面层180.5m)及其范围内的管 2线(加筋砼管D=225,长度124.3m)及土方工程。具体以建设单位指定施工单位施工的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1.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计价依据

  2.1 道路、排水管线以中标价为准,结算时不予调整。

  2. 2 土方工程以中标价为准,结算时不予调整。

  3、质量

  合同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2.5%为施工质量保证金,金额为: 暂估 。质量经验收如达 不到要求,则罚没质量保证金。

  4、工期(以中标单位所报工期为准)

  4.1 合同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5.0%为工期保证金,金额为: 暂估 ,如因施工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5000元。延误时间超过10天,则罚没工期保证金。

  4.2 如遇重大设计变更,停水停电每周内造成停工累计超过二天;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时,经甲方代表签证确认,合同工期允许相应顺延。

  5、材料供应

  本工程所需建筑材料由乙方采购(但主材和批量大的建材必须在甲方监督下采购)和保管。

  6、付款办法

  为便于工期、质量管理,本工程工程款支付原则如下:

  1、基层做完经甲方、监理共同验收后付总价的%。

  2、竣工验收交付后付总价的 40 %

  3、结算后付总价的 15 %(同时退履约保证金)。

  4、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14日内)支付。

  7、设计变更及签证

  7.1 甲方对工程现场、设计变更及签证实行严格的核准权限:

  7.1.1 现场签证的签字程序为: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监理公司现场监理、总监→甲方工程部、预算部有关人员及主管副总。

  7.1.2 设计变更的签字程序为:甲方(技术部、工程部、预算部共同签证)→设计单位有关人员→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监理公司现场监理、总监→甲方主管副总。

  7.1.3 本工程所有变更签证都必须经过上述职责范围内的所有人员签字并加盖百胜麒麟(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后才能生效。超越权力规定的签字无效。

  7.2 甲方对变更签证实行严格的时间规定:

  7.2.1 正常变更定义:凡是洽商经提出,15天(日历天数)以后再实施的,都视为正常洽商,必须先确定造价再实施。即“先洽后干”。乙方在收到变更后3日内将预算书报送甲方,甲方7天内提出审核意见。

  7.2.2 特急变更定义:是指必须尽快实施的洽商,延缓实施将造成更大经济损失的洽商。即“边洽边干”。乙方在收到变更后10日内将预算书报送甲方,甲方10天内提出审核意见。工程量由工程部组织预算部、监理和施工单位现场共同确认。

  7.2.3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上述时间要求办理变更签证,如造成延误将进行如下处罚:

  7.3 如乙方未能按上述时间申报洽商预算书,对于增帐洽商,洽商预算书申报时间每延误一天,扣减洽商总造价的10%,扣完为止。对于减帐洽商,每延误一天按洽商造价的10%罚款,直到罚足100%为止。

  7.4 如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对洽商提出审核意见,乙方有权按其申报的洽商预算作为结算金额。

  7.5 所有设计变更及签证的延误不作为工期延迟的理由。

  8、 甲方驻工地代表

  8.1 甲方任命的驻工地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各项职能,如甲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后应付的责任。

  8.2 甲方代表姓名: 。

  9、监理代表及工作

  9.1 本工程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现场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为: 。

  9.2 现场监理履行现场监理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全方位的监控,全部工程资料包括竣工资料的收集、归档、核验。甲乙方之间的资料、信息的传递通过现场监理实现。

  10、 乙方驻工地代表及管理人员

  10.1 乙方代表: 。

  10.2 乙方的项目经理班子应遵守双方有关人员资质协议中的规定。

  11、竣工结算

  11.1 本工程竣工后根据竣工图纸和甲方认可的工程变更联系单,工程量按监理和甲方核定结算,各工程按确定的单价计算。

  12、保修

  12.1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二年。

  12.2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份,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12.3 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退还乙方,不足部份由乙方交付。

  13、争议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诉讼解决。

  14、其它

  14.1 本工程不得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其造成 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4.2 本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归档要求的工程技术资料3套。

  14.3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依照国家有关的规定判定。

  15、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甲方(章):

  乙方(章):

  年月日:

道路工程合同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小区市政道路。

  2、工程地点:四川省开发小区。

  3.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方式、范围:

  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沥青道路的基层和面层施工)。

  2、工程承包范围:小区内市政道路的①片石基层(约30cm厚)、②水泥稳定

  3 小区市政道路工程的材料供应和施工全过程

  4、其中在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负责提前按设计要求将路基的土石方开挖及清

  三、工程计价方式

  1、工程量计算以建设单位和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联系单等为依据,工程量的计

  2、因甲方、设计方或市场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及价款增加(如:路基土石方清挖、回填、增加道口、加宽带、雨水井、检查井、雨汅管道、原材料涨幅超开工时的10%等情况),对增加部分的工期相应顺延,增加部分的工程造价按四川省20xx

  3、乙方承包的价款里已包含施工管理、工程材料、机械、施工和员工工资、技术措施、人员机械进出场、安全、文明施工、临设等费用。

  四、工程工期

  1、本工程施工工期为:20xx年11月10日—20xx年1月15日,共66天。

  乙方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约定的或同意顺延的工期完成。若因

  2、若遇地震、瘟疫、暴雨、暴风、洪灾、泥石流、、、战争等不可

  五、工程质量标准

  本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验收按现行沥青道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六、合同价款:

  ¥: 约13670000.00 元,竣工后按实结算。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工作

  (1)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2)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本工程的技术资料。

  (3)及时协助乙方做好变更处理工作,对乙方提交的签证报告在3天内签复。

  (4)负责办好施工手续,需乙方协助的工作乙方无条件配合。

  (5)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6)免费向乙方提供堆场、道路、设备作业等场地。

  (7)甲方应为乙方免费提供满足正常施工生产和生活需要的临设场地及临水、临电,乙方的员工住宿由乙方自理,施工用电线电缆、开关箱、照明灯具和机具、水费、电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8)积极为乙方排除一切施工干扰、社会干扰及负责周边关系的协调。

  2、乙方工作

  (1) 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严格按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及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

  (2) 负责其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调配,乙方保证进场的机具设备能满足施工需要,人员调配投入计划必须合理,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正常施工管理要求。

  (3) 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检查和监督管理等。

  (4) 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5) 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即刻上报.。

  (6) 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及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7) 乙方应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准确把握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保证全员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8) 乙方必须确保各种配备到位,严格履行职责。

  八、材料供应

  本工程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道路施工所用的材料由乙方按设计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自行采购,各种材料质量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质量验收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竣工验收申请后3日内会同乙方进行质量验收。

  十、工程担保

  乙方在乙方进场后一周内向甲方交纳70万元人民币汇入双方共管帐户,作为乙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其中的50万元保证金于乙方正式施工后30日内返还乙方,另外的20万元保证金于乙方开始铺设沥青路面时返还乙方。

  十一、工程款支付

  甲方以分四次付清的方式向乙方拔付工程价款:第一批工程款在乙方全面完成片石基层铺设的同时支付工程进度款350万元;第二批工程款在乙方全面完成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铺设的同时支付工程进度款450万元;第三批工程款在乙 方全面完成沥青道路面层铺设的同时支付工程进度款450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于一周内同乙方办理完工程的结算并足额支付乙方的所余工程价款。 十二、违约金:

  双方特别约定在违约情况发生时,违约方除需按上述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额外向守约方负担1万元/次的违约金。

  十三、合同生效

  1、本合同于20xx年11月5日于公司订立

  2、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积极主动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起诉。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责任人签字、盖章后即时效,竣工结算工程价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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