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鉴于豪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需要,需将甲方部分劳务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订立正式《下老乡豪明村集体经济劳务合同书》如下:
一、承包总价
第一条:甲方将基地劳务(大肉姜种植)承包给乙方,承包价格:贰仟壹佰圆整(¥ _________.00元)。
二、合同期限
第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日生效,合同工期为 20______年 3 月 13 日至 20_______年 3 月 28 日,甲方经代表会议讨论需将基地种植劳务(大肉姜种植)发包,但承包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三、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主要负责集体经济大肉姜种植基地砍草、耕地、打坎、排沟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每项工序,由村干部轮班监工。
第四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和甲方对之特别规定的'标准,在施工中应确保自身生产安全工作。
第五条:甲方在乙方工作结束后30天内以转账形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劳务承包费。
第六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支付劳务承包费。
(二)、 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要求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工作业务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 方(签字):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包方(甲方):
地址:
承包方(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工程承包安装事宜进行磋商,现就本工程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内容:
5、承包方式:
6、工程造价:
二、施工准备
1、甲方:
(1)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以签收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______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_________份。
(4)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__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_______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_____份。
2、乙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送甲方。
(3)乙方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4)工程完工当日,乙方须向甲方发验收通知。
三、工程期限
1、根据工程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计划完工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开工前_________天,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3、工期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四、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五、乙方职责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甲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5、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_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3、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无息一次支付给乙方。
七、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做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4、甲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做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乙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乙方才予实施。
八、工程验收
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2、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甲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才可使用。
4、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保修。
九、违约责任
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双方进行协商,若确实是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延期,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_________%偿付乙方赔偿金。
十、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按以下第_________项方式解决:
1、向工程所在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
工程范围和内容:___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元。
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___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他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他。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办理。
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___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
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验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合同造价。
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___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得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额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
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___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的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的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鉴(公)证意见
地 址:___地 址:___经办人: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委托代理人(签名):___
开户银行:___ 开户银行:___
帐号:___ 帐号:___
电话:___ 电话:___
电挂:___ 电挂:___
邮政编码:___ 邮政编码: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公司与_______建设单位签订的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之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由__________为甲方,代表陕西航天建筑工程公司统一对外行使履约责任,______为乙方,分包甲方该工程安装分部分项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安装工程承包原则
1、承接工程任务时由甲方统一投标,工程中标后,乙方单位通过投标(议标)承接安装分部分项工程。
2、经过投(议)标确定安装施工单位后,由甲方与承担施工任务的安装负责人共同签订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3、工程项目施工的全面管理由甲方负责。
第二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
4、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安装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主材及所有辅材。
承包范围:
(11#12#20#楼及车库范围内的甲方与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协议的水、电、暖等全部安装工程)
(13#14#21#楼及车库范围内的甲方与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协议的水、电、暖等全部安装工程)。
第四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20xx年6月3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第五条质量标准、文明工地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陕西安杯
文明工地要求:陕西省级文明工地
第六条安装工程承包价格
1、承包价格:
承包价格为甲方根据招标范围,向乙方所属项目部招标的中标价格。
⑴安装工程按本合同承包范围,承包价款为人民币:元(小写),大写:,平米造价约371元/㎡。
按中标预算造价,承包方向甲方交纳20%的管理费(含上交公司及安装公司的所有管理费)。
以上承包价格含3.41%的税金(若有相关调整文件,执行调整文件)。
2、乙方需向甲方另行支付水电费:结算时按实际造价比例分摊。
第七条工程结算:
结算价格=承包价款+变更签证-乙方需另行支付的费用
其中:乙方需另行支付的费用项目详见补充条款
第付款办法:
1、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履约保证金,按造价比例各自承担(或不承担)相应部分。
2、参照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付款办法(本工程不付预付款),根据到款额度及实际施工工程量,每月进度款扣除20%的管理费。
3、与建设单位工程结算生效,甲乙双方安装结算确认后,除留结算价的5%保修金外,余款自建设单位付款后30天内一次付清。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保修金后30天内,扣除相应款项后无息支付乙方。
第九条双方义务与权力
1、甲方义务与权力
(1)、根据公司规定,甲方通过乙方,选择合适的安装项目部或项目负责人。
(2)、全面负责工程的文明工地,安全生产,质量达标等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
(3)、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及用水、用电,并提供现场临时办公室一间,库房一间,另有要求的双方另议。
(4)、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用垂直运输机械及脚手架等施工设施。
(5)、负责工程正常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吊装、洞、槽预留及修补工作,乙方必须跟班配合。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滞后,由乙方解决。
(6)、负责已完工程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7)、组织召开生产例会或调度会等各种现场协调沟通会议,并通知乙方参加。
(8)、及时向乙方传递建设单位或监理的有关指令、变更通知等。
(9)、向乙方提供本工程的业务用章。
(10)、负责统一收集汇总并按时向建设单位或监理报送各种资料或报表。
(11)、依据建设单位的付款方式,按双方约定支付乙方各种款项。
(12)、负责组织本工程与建设单位的结算工作,按时报送建设单位审核,工程审计生效后一个月内与乙方作好内部结算。
(13)、负责组织工程最终检验、竣工验收和工程创奖。
(14)、负责统一组织交工后回访服务。
(15)、紧急情况下,甲方若联系不上乙方负责人,有权不通过乙方做出决定,但事后需告知乙方。
(16)、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规定或不按合同约定施工予以纠正,纠正后仍然没有改正的,甲方有权酌情开具违约金单据。
2、乙方义务与权利
(1)、服从甲方统一组织协调。
(2)、配合甲方做好安装部分的施工组织设计工作。组织承包范围内安装项目的施工、生产、任务的如期完成,并对其质量、安全、进度及经营全面负责。
(3)、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报送施工方案、计划和各类统计报表。
(4)、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和生产例会或调度会。
(5)、乙方在土建主体施工中必须跟班作业,配合甲方搞好工程预留、预埋与交叉配合,以免影响施工总体进度。
(6)、墙面剔槽、打洞必须用电锤和电钻或其他专用工具,并在施工之前同甲方商议。如乙方不用剔槽机、电锤、电钻或其他专用工具而造成的成品、半成品损坏,由乙方负担相应责任。
(7)、吊装、修补自身原因造成的洞、槽缺陷。
(8)、做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做好并负责已完工程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9)、及时收集、整理好工程竣工资料,并交给甲方。
(10)、与业主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强化“无渗漏”思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公司与业主所签合同的质量要求。
(1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遵守甲方各项安全规定,对甲方指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杜绝重大伤亡事故。且每个项目设一名安全员。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12)、负责安装分部质量创优,并配合最终检验和竣工验收。
(13)、负责安装工程服务维修。
(14)、由安装项目部负责完成安装部分结算资料的.收集、做出安装部分结算,并按时报送甲方,由甲方报送建设单位审核,并配合甲方完成安装部分结算的核对工作。
(15)、乙方现场负责人电话应随时保持开机状态,以确保甲方能联系上。
(1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文明工地建设。
(17)、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该工程资金周转困难,且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可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有关领导申请协调,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1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进行结算,确保结算工作顺利完成,工程款按时收回。
第十条违约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或者乙方自身原因,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各阶段计划进度控制点形象进度完成。
2、不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实施,给乙方造成施工难度者。
3、未按设计要求完成自身留洞、留槽、预留者。
4、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拨付工程款,影响对方正常施工者。
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自身施工工序达不到要求,给对方增加施工难度的。
2、因施工质量和配合问题,影响对方上道工序或下道工序的。
3、损坏对方已完工程成品、半成品的。
4、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造成对方抢、赶工期的。
5、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向业主(或业主指定的相关专业机构)报送竣工验收、结算资料的,造成工程款不能及时回收的。
6、在甲方按照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比例支付乙方工程款后,乙方在后期装修阶段,不能因资金缺口或其它理由延误工期。
7、如因乙方自身责任造成社会罚款,应全面承担该罚款。如双方均有相应责任,则按各自造价比例和区分责任轻重程度承担罚款。
8、在工程保修期间,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的维修,造成甲方及业主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提及内容,甲乙双方均须执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相应条款。
2、在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协商达不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有关领导申请协调,一经裁定,双方均须无条件执行。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1、本工程获得的质量(雁塔杯、长安杯、鲁班奖)及进度奖金,按双方造价比例划分,如未达到省级文明工地,其文明工地费相应扣除。
2、甲方所付款项需在公司内部记账划分。
3、乙方需向甲方另行支付水电费:结算时按实际造价比例分摊。
4、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质量及安全保证金20万元,在竣工验收后无息一次返还。
5、本工程所有付款及报账方式均应执行航建安装公司的有关规定。同时应遵守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6、印花税和水利基金以实际缴纳金额按土建安装审定造价比例进行分摊。
7、现场发生的其他费用以现场负责人出具的结算依据为准结算。(需要土建另行配合的费用,在结算款中扣除。需要采用土建部分采购的材料费(如钢筋,水泥等),为了外观土建需要另外增加的工作费应另外收费,在结算款中扣除。)
8、关于工程施工的罚款按土建安装审定价比例分配(罚款原因由乙方造成的,乙方负全责;与乙方无关的不予计算。)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本工程完工、甲乙双方结算生效、保修期满、款项付清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安装项目部、财务处、经营管理处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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