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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材料采购合同模板汇总(4篇)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精选材料采购合同模板汇总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特别约定:

  1、数量以甲方实际签收量为准,待确定数量后双方据实结算;供货时间如果有特别要求,应在合同中增设供货时间表,以确定具体供货时间。

  2、本合同单价实行第 A 项单价方式

  A、固定单价,即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单价不变;

  B、浮动价格,即因供货时间较长,双方需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不同时期的供货单价;

  3、浮动单价应遵守以下约定:

  A、结算价格以上述表格中确定的单价为基准单价,市场价格浮动在 %以内单价不予调整,超出约定幅度时双方须另行书面约定供货单价,未书面约定的,以基准单价为结算价格;

  B、如乙方逾期交货,遇市场价格上涨结算价格不予调整,遇市场价格下降结算价格应予下调;

  C、供货当月价格不予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于次月1日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

  对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具体约定如下: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费用承担: 由乙方负责包装和费用承担

  第四条、交货方法、运输方式、运费承担、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1)项执行:

  (1)、乙方送货(运费包含在约定单价中);

  (2)、乙方代运(运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提(运费由甲方承担);

  2、运输方式: 乙方自承运

  3、到货地点: 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五条、产品的交付

  本合同生效或甲方下达订单(订货计划)后 天内交货。乙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向甲方提交以下第1、2、3、5 项资料:

  1)产品合格证、质保卡;

  2)产品检验报告;

  3)产品使用说明书。

  4)产地来源证明;

  5)厂方生产证明;

  6)重要部件清单、产地、品牌(尤其是进口部件);

  7)维修手册或保养说明书;

  8)安装手册;

  9)其他有关所供货物的文件。

  乙方提供了任何上述文件并不当然地减轻或免除乙方在本合同内的其他责任。

  第六条、签收与验收

  1、入库签收

  签收标准:型号、规格、数量正确,包装完好,资料齐全。双方约定唯一计量依据为:甲方指定签收人员 的签收。签收人员应在收到货物当日签发货物签收单一式两份,由乙方指定送货人和甲方指定签收人共同签字,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结算时确定货物数量的唯一法律依据。甲方对货物的入库签收并不影响乙方对货物本身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第七条、产品异议

  1、甲方就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等外观特征的异议期为签收后 3天内。

  2、甲方就产品内在质量问题的异议期为:产品法定质量保证期[或实际使用该产品后 天内(根据产品特性确定)]。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质量异议后,应在 7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乙方对甲方的书面质量异议提出不同意见的,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产品质量鉴定部门进行鉴定。

  4、甲方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异议必须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处理意见。对于甲方提出的书面质量异议,乙方必须正式签收。如乙方拒绝签收,甲方将书面质量异议送到监理处[或 建设单位 处]时,视为乙方已签收,同时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成立,并同意甲方提出的处理意见。

  第、货款的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数量:以甲方指定签收人和乙方指定送货人共同签字的签收单为准;已进行阶段性结算,制作了月[或季]供货核算单的,以该月[或季]供货核算单为准。

  2、共它任何凭证都不能成为确认供货数量的依据。任何在生产、加工、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损耗数量及货物自然损耗数量均不计入结算数量。

  3、付款方式: 供货货款达到3万元时开始付款,每月底进行结算,3万元做为质保金待油漆工程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交货超过1 天视为不能交货,或者有证据表明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10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重新商定价格;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甲方有权拒收、退货或要求修理、更换。

  3、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除应照数补交外,还应向甲方按逾期交货货款每日 5 %的比例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损失。如甲方不再需要的,本合同或本次订单视为解除。甲方依法解除本次订单或本合同时,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4、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5、产品错发到货地点,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应承担逾期付款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2、如甲方因工程设计变更、退还施工后多余货物等合理原因需减少供货量或退货的的,属正当理由退货,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赔偿;但甲方无理由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 3 %的违约金。

  3、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四十八小时内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先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时生效。本合同一式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的效力

  本合同中特别约定条款的效力优先于其它条款。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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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特别约定:

  1、数量以甲方实际签收量为准,待确定数量后双方据实结算;供货时间如果有特别要求,应在合同中增设供货时间表,以确定具体供货时间。

  2、本合同单价实行第 A 项单价方式

  A、固定单价,即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单价不变;

  B、浮动价格,即因供货时间较长,双方需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不同时期的供货单价;

  3、浮动单价应遵守以下约定:

  A、结算价格以上述表格中确定的单价为基准单价,市场价格浮动在 %以内单价不予调整,超出约定幅度时双方须另行书面约定供货单价,未书面约定的,以基准单价为结算价格;

  B、如乙方逾期交货,遇市场价格上涨结算价格不予调整,遇市场价格下降结算价格应予下调;

  C、供货当月价格不予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于次月1日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

  对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具体约定如下: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费用承担: 由乙方负责包装和费用承担

  第四条、交货方法、运输方式、运费承担、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1)项执行:

  (1)、乙方送货(运费包含在约定单价中);

  (2)、乙方代运(运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提(运费由甲方承担);

  2、运输方式: 乙方自承运

  3、到货地点: 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五条、产品的交付

  本合同生效或甲方下达订单(订货计划)后 天内交货。乙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向甲方提交以下第1、2、3、5 项资料:

  1)产品合格证、质保卡;

  2)产品检验报告;

  3)产品使用说明书。

  4)产地来源证明;

  5)厂方生产证明;

  6)重要部件清单、产地、品牌(尤其是进口部件);

  7)维修手册或保养说明书;

  8)安装手册;

  9)其他有关所供货物的文件。

  乙方提供了任何上述文件并不当然地减轻或免除乙方在本合同内的其他责任。

  第六条、签收与验收

  1、入库签收

  签收标准:型号、规格、数量正确,包装完好,资料齐全。双方约定唯一计量依据为:甲方指定签收人员 的签收。签收人员应在收到货物当日签发货物签收单一式两份,由乙方指定送货人和甲方指定签收人共同签字,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结算时确定货物数量的唯一法律依据。甲方对货物的入库签收并不影响乙方对货物本身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第七条、产品异议

  1、甲方就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等外观特征的异议期为签收后 3天内。

  2、甲方就产品内在质量问题的异议期为:产品法定质量保证期[或实际使用该产品后 天内(根据产品特性确定)]。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质量异议后,应在 7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乙方对甲方的书面质量异议提出不同意见的,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产品质量鉴定部门进行鉴定。

  4、甲方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异议必须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处理意见。对于甲方提出的书面质量异议,乙方必须正式签收。如乙方拒绝签收,甲方将书面质量异议送到监理处[或 建设单位 处]时,视为乙方已签收,同时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成立,并同意甲方提出的处理意见。

  第、货款的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数量:以甲方指定签收人和乙方指定送货人共同签字的签收单为准;已进行阶段性结算,制作了月[或季]供货核算单的,以该月[或季]供货核算单为准。

  2、共它任何凭证都不能成为确认供货数量的依据。任何在生产、加工、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损耗数量及货物自然损耗数量均不计入结算数量。

  3、付款方式: 供货货款达到3万元时开始付款,每月底进行结算,3万元做为质保金待油漆工程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交货超过1 天视为不能交货,或者有证据表明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10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重新商定价格;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甲方有权拒收、退货或要求修理、更换。

  3、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除应照数补交外,还应向甲方按逾期交货货款每日 5 %的比例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损失。如甲方不再需要的,本合同或本次订单视为解除。甲方依法解除本次订单或本合同时,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4、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5、产品错发到货地点,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应承担逾期付款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2、如甲方因工程设计变更、退还施工后多余货物等合理原因需减少供货量或退货的的,属正当理由退货,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赔偿;但甲方无理由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 3 %的违约金。

  3、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四十八小时内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先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时生效。本合同一式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的效力

  本合同中特别约定条款的效力优先于其它条款。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精选材料采购合同模板汇总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材料品牌名称

  规格数量

  单价交付时间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4、现场卸货由

  第四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条产品的价格

  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________ 。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第六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

  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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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地址:

  经办人: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地址:

  经办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诚实自愿、规范供货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食品原材料事宜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并及时提供食品检测的合格证。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订购食品原材料,订购的具体内容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书面《食品原材料采购订单》为准(以下简称《采购订单》)。

  《采购订单》上的食品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蔬菜等。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订购食品原材料,订购的具体数量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书面《采购订单》为准。

  第四条甲方在下达订单之前需提前告知乙方,预留乙方准备时间。因甲方

  生产紧急需要,甲方可采取口头方式下达订单,但甲方需在紧急情况解除后日内下达书面《采购订单》。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采购订单》所述交货日期为食品原料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之日期,乙方需在交货日期当日或提前一日将食品原材料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是正规厂家通过质量认证的产品,乙方必须如实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或商品的批号明细,严禁“三无”产品或变质、生虫、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

  2、必须有显著标识(如:品名、数量等),包装正确,坚固,便于搬运,适合货物本身特点,有必要的保护措施,使货物在到达甲方后能够得到有效的使用。

  第六条甲方需在收到乙方食品原材料之日进行验收,甲方在乙方《确认单》上签字或盖章即视为验收合格。但因食品原材料之特殊包装原因导致当日不能够进行验收的除外。

  第七条乙方作为甲方的长期合作供应商,承诺向甲方提供产品之单价为惠,服务品质满足甲方要求。乙方可每月调整价格一次,报价时间为每月结束前日报送下一月的价格;若乙方在一月结束前日未向甲方报送下一月的价格,视为下一月价格未变动。乙方确定的价格应为含17%之单价,且为食品原材料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之单价。

  第乙方每次供货完毕需向甲方出示《收货单》,待甲方验货合格后签字或盖章确认。

  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货的,乙方将食品原材料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视为食品原材料合格,但明显为不合格产品的除外。

  第九条甲方按月用以下方式之一支付价款,以甲方实际签收合格的食品原材料种类及数量据实核算。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食品原材料销售清单与甲方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出据收款收据(或),甲方才予以付款。

  1、现金支付

  2、转账支付

  账号:

  开户名:

  开户行:

  第十条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之规定,未按期提供原材料,乙方应承担交期延误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随时单方取消此订单。

  第十一条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甲方有权自发现之日立即解除本协议;同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元违约金,乙方还应一并赔偿

  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侵权损失、停产停

  业损失。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包退、包换的责任;乙方逾期不退、不换,甲方可按照本条第一款之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规定,向甲方提供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则甲方可解除本协议;同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元违约金。

  第十三条甲方应按期支付乙方价款,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甲方应支付甲方元违约金;若甲方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付款义务,

  则乙方可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未尽事宜双方再进行协商。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其他。

  甲方:乙方:

  经办人: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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