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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安装承包合同汇编(5篇)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精选安装承包合同汇编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它: 。

  五、工程造价: (万元),其中土建: (万元),安装: (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 月 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 月 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 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 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 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 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 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 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 %备料款,计人民币 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 %计人民币 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 %计人民币 万元;材料设备差价 万元,分 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 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 %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 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 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 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第九条 质量保修

  一、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见附件三)。

  三、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4.保修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 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附件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精选安装承包合同汇编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委托、承揽双方按平等互利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安装延安宝岳工贸有限公司共计电梯数量为(大写)台。

  2、土建尺寸及要求:由委托方提供经安装项目工程确认的《电扶梯土建布置图》。

  第二条安装费总金额

  注:此费用包括电梯起吊、脚手架部分改造及电梯井道照明安装。(包括井道预留孔洞墙面敲打)

  第三条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1(10000.00元)

  2、委托方在承揽方安装调试完毕,验收申报前支付承揽方贰万元整。(20000.00元)

  3、电梯经技监局检验合格,电梯交付使用后,委托方支付承揽方壹万元整。(10000.00元)

  4、电梯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一年免保期到期后,委托方支付承揽方壹万元整(10000.00)

  第四条质量保证

  1、承揽方安装的电梯按国家GB7588-20xx标准(当速度≤2m/s时,同时符合GB10060标准)、GB169标准验收。

  2、承揽方自产品安装验收交付(书面移交)之日起12个月内,对产品安装质量提供保证。

  第五条委托方责任

  1.向承揽方提供经项目单位确认的《电梯井道土建布置图》。

  2.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全套设备产品,提供产品相关的全套资料。

  3.委托方负责将合同所订的全套产品运抵用户工地。

  第六条承揽方的.责任

  1.严格按照国家和制造厂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开工申报、安装、检验工作。对所安装的电梯井道尺寸进行核对。负责电梯接货、搬运、保管工作。

  2.承揽方负责电梯安装后一年免费保养、年审工作。一年后由承揽方和用户签订有偿保养合同。

  3.承揽方安装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程序及规范施工,杜绝人身伤亡事故。

  4.负责接受甲方委托,指派持证人员按甲方规定的要求,国家标准和当地市有关安装该10台电梯,对安装过程的安装质量和安全负责(现在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安装竣工检测

  1.安装结束自检合格后,承揽方向当地法定电梯检验部门办理验收申报手续,验收合格或整改合格后办理电梯使用移交手续。

  2.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不办理电梯移交手续,委托方不得自行接管使用,擅自接管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安全和质量责任均由委托方承担,给承揽方或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同时承担赔偿责任。

  安装产品未经当地主管部门验收。□未办理经承揽方确认的书面移交手续。

  第违约责任

  1.委托方擅自中止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2.安装期间,因委托方原因造成误工,则工期按照实际延误时间顺延。

  3.委托方逾期付款,应承担安装总价每天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责任按《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承担各自责任。

  第九条其他事项

  1.电梯验收合格后,书面移交委托方前,如委托方提出使用要求,则委托方应与承揽方签订电梯借用协议。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无法按委托、承揽双方合同条款履行时,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无法履约方应采取积极措施,减少双方损失。

  3.委托方、承揽方在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合同争议时,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

  5.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委托、承揽双方对合同条款如果进行修改,必须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安装承包合同汇编

  定作人:

  承揽人:

  签订地点:(甲方所在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就甲方----------------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

  1.1.2 施工地点:--------------

  1.1.3施工范围: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乙方完成(施工内容),验收标准以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现场签证变更为准。 乙方负责辅材、人工、机械费用,设备及主材料由甲方供应。

  1.2主要日期

  工程完工日期:甲方发出开工令之日起30天(包括法定节假日),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提供工程施工进度运行大表。

  1.3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依据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及国标焊接标准。

  1.4 合同价款

  1.4.1 本合同总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整包干价;符合本合同

  1.1.3范围内的工程量价格不再做调整。因设计图纸变更或业主要求增加的工作量,得到工程建设方的工作量签证认可后,另行结算。

  1.4.2以上价格包含:(施工内容)。

  1.5 价款支付:(双发约定付款方式)。

  1.6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期间,所有发生的.一切与工程有关安全责任、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7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签字)后生效。

  1.8 甲方违约责任

  1.8.1因工程变更等产生的合同外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1.9 乙方违约责任

  1.9.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进行施工,乙方应当进行维修或返工,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价款,并向甲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9.2乙方因技术及其他原因造成施工过程中,乙方损坏或损毁甲方提供的主材料,乙方照价赔偿并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1.9.3乙方负责对施工的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如不按时对农民工发放工资,造成农民工围堵或聚众,甲方有权从其工程款内扣除农民工工资发放。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及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1.10 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提起诉讼。

  1.11本合同共3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住所: 住所:

  证件号: 证件号:

精选安装承包合同汇编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施工地点:闻喜县信达花园二期16#、17#楼(原工具厂)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11000平米,结算价格为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工程总价约为:165000元。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采购供应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参照《山西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 DB-35/T98》及《运城市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乙方施工人员要严格服从甲方现场管理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对乙方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现场出现的问题,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3、甲方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为乙方施工人员免费提供材料仓库和基本的住宿场所。

  4、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主体工程布管完成后支付工钱人民币叁万,线盒、表箱、下水、上水完工后支付工钱人民币伍万, 穿线按安装进度分两次支付。

  2. 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管、穿线、埋盒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和灯口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建筑面积结算:15元/平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闻喜县人民提起诉讼。

  第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九条.其它约定第:

  1.双方同意由第三方监理进行协商工作。在未经第三方监理确认情况下,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2.经过第三方监理确认,甲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3.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第十条 附则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精选安装承包合同汇编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加强工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重庆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甲方将南川香格里拉·西苑一期9#楼的消防安装工程(劳务)部分承包给乙方施工,消防安装承包合同文本。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工段)名称及地址

  1、工程名称:重庆市南川香格里拉·西苑一期消防安装工程中的9#楼的消防安装

  2、工程地址:重庆市南川区

  3、承包工种工程名称:重庆市南川香格里拉·西苑一期消防安装工程中的9#楼的消防安装。

  二、承包形式和承包内容

  (一)承包形式:包工、包机具不包材料的承包形式(但要包局部辅材,局部辅材明确如下:焊条、氧气、乙炔、扎丝、钉子、扎带、焊锡、钢丝、元丝、膨胀螺丝、胶水、胶带、泡模、钻头、切割片)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技术经济签证单为准,实行固定综合单价,一次性大包干不变。

  (二)承包内容

  1、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图纸变更及技术经济签证单所明确的室内消火栓水系统、喷淋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通风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照明、公共通道的一般照明线路的管内穿线及照明灯具安装、管井、电井的一般照明、消防弱电用桥架、风机配电箱出线下桩头—风机电机段的配管配线接线、管井的消防封堵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内容。消火栓水系统、喷淋水系统、强电配电、电气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分部分项工程安装内容。埋地管沟的开挖、回填,甲方不另补贴费用;原土建施工单位漏埋及线路不通的孔洞凿打及处理不通的线管等发生的费用,按建设单位的签证单*85%系数补贴给乙方(但要扣除甲方代购的材料费用)。

  2、本工段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

  3、文明施工,施工垃圾、各种残余料做到工完场清,卫生整洁清理等均包括在内。

  三、合同价款及计算办法

  以设计施工图纸为依据,以本工程建筑面积按9元/M2包干,中庭地下车库部分单价增加5元/每平米。此价款包括竣工资料的办理、收集、整理、装订及竣工图的绘制(纸张及出图、晒图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办理月进度报表、工程竣工结算及核对等工作,甲方不再聘请施工员、预算员。

  四、劳务费用的支付办法

  每月按建设方审批的月报产值做为计算基础,按批准的月报产值金额的15%支付给乙方。承包内容全部完成后,具备消防验收条件时,甲方支付劳务费至总额的80%。经检查验收合格一月内,甲方支付劳务费至总额的90%,竣工结算工作完成后支付至总额的95%,余下的5%作为工程的质保金,待整个工程质保期满后一个月之内付清。(如有甲方代维护费用的,先行扣除后,支付余额部分)。

  五、工期

  1、工期:乙方必须满足本工程建设单位的要求和本工程土建施工进度的要求,同时,乙方还必须满足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施工情况所制定的月、周进度计划的要求。

  2、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一份符合整个工程总工期要求的施工进度计划。该计划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由乙方严格实施。

  3、工期顺延的条件。乙方在接到总工期进度计划和实施工程施工时,必须充分考虑本工程的特点及其它各种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除下列情况可以顺延外,其余条件工期一律不予顺延。

  (1)受不可抗力的影响?如发生战争、、地震及大型严重地质灾害等;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但工期顺延的具体时间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4、工期延误的处罚。乙方必须在本合同书约定的工期(含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内完成施工承包内容,因乙方原因不能在本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承包内容的施工任务,工期每延误一天,由甲方给予乙方500元人民币的经济处罚,累计计算。甲方确定的月、周进度计划所要求的工期,每延误一天,由甲方给乙方200元的经济处罚, 累计计算。当总工期延误或甲方确定的月、周进度计划所要求的工期累计延误达到10日时,乙方除须按上述规定接受经济处罚外,还须另行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此种情况下,甲方只按乙方已完工程量的70%结算乙方的工程款(劳务工资),其余的30%作为甲方重新组织施工班组的补偿。

  六、质量

  1、乙方必须认真熟悉施工设计图纸,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设计更改、甲方施工技术交底、施工规范、施工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对所承包施工内容的质量负责,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乙方所承包施工内容的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必须无条件返工重做至合格,并承担违约责任和返工所需的所有费用;由此而延误工期的,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4款工期延误处罚的约定执行。

  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以重庆市南川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鉴定的意见为准。重庆市南川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乙方所承包内容的施工质量鉴定为不合格时,乙方必须承担质量鉴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依据合同、设计、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职能机构组织的检查验收。

  5、乙方应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责任制度、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合同范本《消防安装承包合同文本》。乙方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各种制度,必须报甲方备案。

  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必须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检验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覆盖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视为不合格,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质量事故处理。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中如果出现了质量事故,属乙方安装原因造成的,解决质量事故所涉及的各种费用,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安全生产

  1、乙方必须对所承包的施工内容、所属施工管理人员、所属工人的安全负责,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培训和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安全,力求避免安全事故。万一发生安全事故按以下原则执行:工伤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由乙方全额承担经济损失;工伤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甲方承担50%,乙方承担50%。

  八、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1、提供相应施工场地和施工临时用电。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3、向乙方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技术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

  4、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并有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必要时)可直接将工资发放到人。

  5、负责与本工程建设方、设计方、监理工程师、其他相关部门及与其他工种的协调工作。

  6、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的支付工程款(劳务费)给乙方。

  7、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其他工作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并按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罚。

  8、负责免费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工人住宿房间及铁床。

  九、乙方其他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工程款(劳务费)。

  2、按照本合同及施工过程中甲方下发的其他书面文件约定的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或其他施工管理制度及相关要求,组织本合同工程的施工。

  3、乙方自备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进场,机械设备必须满足施工要求,机械设备的费用。

  4、按工程施工要求组织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施工工人进场施工,并按国家规定和建设单位、发包人的要求,加强对所用人员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方面的管理。承包人所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发生任何违法乱纪情况时,一切责任由承包人及当事人承担”与发包人无关;如由此给发包人造成了不良影响和损失时,承包人应无条件负责消除影响和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如承包人不履行相关责任,发包人可以直接从工程款(劳务费)中扣除,并追究承包人的相关责任。

  5、承包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发包人要求,提供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执业资格证书和其他劳务人员从业的相关合法手续。

  6、遵守项目业主及有关主管部门对施ェ场地交通、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并承担所有责任。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相关的保护工作。

  8、做好施工场地范围内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文物等的保护工作,并承担一切责任。

  9、按照发包人和本项目业主有关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区内,应按发包人的要求佩戴安全帽、按规定着装、挂牌上岗;施工现场设各停放和材料摆放应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工程垃圾,做到工完场清。如在文明施工管理上出现了任何问题,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0、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和本项目发包人关于火工产品的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视其后果,除须承担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外,发包方还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并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火工产品材料费用和各种相关责任。

  11、承包人不得拒绝发包人有偿委托的其他工作。

  12、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的统一指挥,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决定的各种穿插作业,并负责保护好其他工种的成品和半成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3、甲方所购进场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除大型设备外),由乙方负责下车并搬运到甲方指定的`仓库堆放好,其费用已包含在承包金额之内。不得另行计算。

  14、乙方对其所需的工程材料具有保管的责任。对进场的乙方所需的工程材料(从甲方材料库房领出的材料)必须进行有效的保管,及时地清理、归类、并转到安全的地方堆放好各种材料,严防材料的损失。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其他事项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调度,加强对所用施工管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文明施工,严禁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如发生此类事情,甲方除有权对当事人予以开除处理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对于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必须本着节约的原则进行施工,不得造成工程材料的浪费。如发生材料用量超过定额规定数量时,超量部分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3、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组织机械及人员进场,未经甲方同意、如乙方违约中途退场,甲方只支付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60%,剩余的40%作为乙方补偿给甲方组织后期施工作业队的价款。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维护甲方权益,不得出现任何有损甲方利益和形象的事情。

  5、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进行转包、分包及转让,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十一、特别约定

  1、甲方承担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协调发生的费用。

  2、乙方负责甲方的现场临时水电的安装及维护。

  3、在保修期内由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无条件解决。

  4、因乙方安装质量问题,引起通不过验收,乙方应赔偿所造成的相应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丁经签订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一方违约,除按本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外,还须一次性向另一方(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2、乙方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只支付已完工程量部分60%的工程款(劳务费)给乙方(剩佘部分作为甲方重新组织施工班组及工期和其它损失的补偿),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中途退场;

  (3)给甲方形象和声誉造成严重的损害;

  3、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劳务费)须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承担未付工程款部分的资金利息。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付清尾款自然失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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