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厨房承包合同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 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 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 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 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 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 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裁决。
第十一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合同 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餐厅厨房承包合同
聘用单位:
(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包厨房者(受聘人):
(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劳动局、民政局及烹任协会的有关法规条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以供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将座落于市(县、区)地段的厨房承包给乙方做技术管理工作,职务为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为甲方每月付给乙方承包工资,人民币元,(大写:万千
百元整)。每月号为支付上月工资发放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如甲方拖欠工资自每月的工资发放日起7日后,乙方则无需再遵守本协议,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工资(上月未发工资加本月实做天数的工资)和厨房人员回湖南的相关车费。如协议未果,乙方有权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解决。
三、为乙方自行组织安排熟练操作技能的厨师担任厨房内切配、正、副灶台、蒸炉、打荷、冷菜间等技术岗位工作,并负担工资。厨房内洗涤卫生杂工由甲方负责安排人员并负担工资。
四、为在乙方承包期中,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约定的生活待遇(包括免费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食宿)。如对方人员安排烹调技术有所异议,可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及时改进,达到双方满意。甲方在营业期间若生意红火增收营业额,应相关增加乙方工资。
五、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协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提早30日向另一方提出,以便安排工作,否则,一方应加倍赔偿另一方的经济(工资)损失。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本着互相谅解的精神,共同协商处理,如协商未果,按原协议执行。
七、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30日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协商未果,则合同到期本协议自动失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同时产生法律效力。
九、乙方或者乙方所属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用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餐厅厨房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甲方KTV厨房承包制作事宜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运作方式
1、甲方提供西厨房,全套厨房设备(详细清单见附表),负责水电。
2、乙方负责厨房设备的维护及保养,若财产发生人为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3、乙方自行采购、加工、自负盈亏。
4、乙方自行安排厨房员工,并负责厨房员工工资福利。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按承包协议规定监督乙方履行合同,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对乙方进料、配料、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4、乙方必须按时提供KTV西点小吃,达到甲方质量标准要求,做到新鲜可口。
5、乙方必须认真清洗食具同时做好消毒工作,全面清洁整理厨房环境卫生。做到消除蚊、蝇、鼠害,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6、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厨房纪律。
7、甲方不承担厨房出品数量责任,但应有培训员工推销厨房出品的义务,做到厨房也是公司的一部分。
三、西厨标准:
1、按照甲方提供餐牌供应,小吃质量达到正宗、色香味具全。(如有变动,双方协商核定)做到顾客和甲方满意。
2、甲方厨师不得私自出品与厨房有所冲突的小吃品,即限干果之类小食品。(甲方违约乙方可提前终止合作关系)
四、结算方式
1、___%报酬(包水费、电费、免单、打折自负)。
2、乙方应得到厨房出品总营业额款报酬(提供厨师、采购员及发放工资,厨房一切食品、调料、煤气费用),乙方不应交纳其他附加费用。
3、甲方应营业起,次月十五日前付清乙方厨房出品上月总营业额款___%报酬,五天内结清。
五、协议期限:
协议期___年,即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协议期满,若双方均无修改或终止合作异议,自动续约。
六、协议终止:
若甲方有意终止合作关系,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有意终止合作关系,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归还现有厨房用具给甲方。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未按时结清乙方账款超过10天(以结算确认单日起)的,应该承担违约金0.3%/天。乙方有权利停止运作,直到结清账款才恢复经营。
2、乙方因经营管理不善,提供的品种质量达不到顾客和甲方要求,甲方可解除承包合同或更换经营者。
3、一方有意终止合作而没有提前通知对方,须赔偿对方最后一个月账款的10%。
八、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甲方:___乙方:___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