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协议房屋出租协议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的房屋出租给
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计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付三押一。一季度租金结束后提前十天缴纳下季度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十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押金不予退回。
七、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