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的借款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委托事宜,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委托款项,对外发放短期。
二、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基本帐户,委托款项存入该帐户。
三、乙方就为委托款项可以发放下列形式:
1 、存单质押;
2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3 、城区房地产抵押;
4 、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托款项可直接发放存单质押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发放城区房地产抵押必须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书面通知乙方对其发放。
五、委托利率
1 、委托利率范围为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1-1.5 倍。
2 、逾期、挤占挪用,按照国家逾期、挤占挪用利率计付利息。
3 、国家利率调整,委托款项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甲方按照利息收入的25%-30% 向乙方支付委托手续费。
七、利用委托款项发放,乙方应严格审查借款人资格及借款资料,确保发放合法。
八、对委托款项,乙方应尽力清收。对借款人信用状况变化威胁款项安全的,乙方应向人民提起诉讼。法律文书生效后,乙方应在法定期间内申请执行。
九、甲乙双方按月对帐,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帐户资金变动的对帐单等资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托手续费后,将利息剩余款项直接转入甲方基本帐户。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托款项到期,借款人申请展期的,经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十四、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续期。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或其受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乙方已提请甲方详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并对甲方就本合同条款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释,乙方已经理解甲方对合同条款所作的解释及对疑问的解释,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全部条款及特别提示理解一致。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正规的借款合同
出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借款方:__ 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 乙方因流动资金不足,特向甲方借款。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并签订此合同。
一、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二、 借款利息
借款月利息为 ,利息按月结算,须在每月日之前将利息及等额本金(本金平均分配,按月偿还,即本金/借款月数)存入甲方指定账户,如果借款期间银行基准利率上调,经双方协商借款利率上调幅度。
三、 借款期限
借款期为个月。即年月 日至 年月日止
四、 还款方式
每月以等额本息方式偿还,即每月将【本金/借款月数+月息(本金-1.5%)】
存入甲方指定账户,即每月还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
五、 权利义务
1. 甲方承诺按时足额提供借款资金。
2. 乙方承诺按前述约定方式及时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
六、 保证条款
1.乙方以其所有资产作为本笔借款本息偿还的担保。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对本笔借款所有的监督,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可了解乙方的项目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等情况。
七、 违约责任
借款到期之日乙方应及时归还所有款项,如归还逾期除按前述约定利率支付借款利息外还应加付0.5%的利息;乙方归还本金的时间如超过两周,利息按双倍计付;乙方归还借款的时间如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行使前述担保权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八、 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本合同即成借据。
九、 合同终止:
甲方收到乙方所归还的款项,经查收本金及利息无讹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附则内容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正规的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
还款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现金/_________________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___人民。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