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商务厅政风行风建设效能建设日常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项目得分 考 核 标 准 1、每年处(室)务会至少有两次以上研究,分析本处室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处室负责人对本处室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明,底数清。  (一) 领导重视 行风建设制度健全 责任制 职责明确 15 2、按照责任制协助主管领导督导联系市局和下级业务部门政风行风建设,解决有关政风行风建设问题。 3、以简报形式,及时反馈本处室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每年不低于2条信息),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二) 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内容规范 程序清晰 按时完成 12 4、公开办事制度、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 5、按项目运行流程图规范运行 9 4 6 5 基 本得 分 计分标准 每年处(室)务会少于两次以上扣2分。处室负责人不履行政风行风建设职责扣3分。 未按责任制督导市局和下级业务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扣3分,不解决有关政风行风建设问题扣3分。 不按要求上报相关资料扣2分;未刊发政风行风信息扣2分。 未按公开内容、程序、时限办理的一项有误扣3分。 未按政务公开内容公开的扣3分。  未按标准收费,收费依据不明确3 6、严格按标准收费,收费依据明确;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现象。 (三) 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 秉公办事 廉洁自律 15 7、按照行政执法规定的条件、程序、时限做出正确执法。 5 发生一起扣2分;有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现象发生其中一起扣3分。 5 违反其中之一者扣3分。 情节较轻的发生一起扣3分;问8、无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 5 题严重的一票否决,依法从政15分全部扣除。 9、工作人员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言行(四) 人员形象 文明服务 行为规范 态度热情 10 举止礼貌得体,行为规范。 10、接听电话及接待来访人员,用语规范,5 一项不达到标准扣1分。 服务热情,解答问题耐心细致、态度明朗、5 观点明确。 一项不达到标准扣1分;解答问题错误扣2分。 11、严格按办事制度、程序、时限要求办理,需要服务对象提供的材料要一次性告知。 提速工作(五) 过程,提效能建设 高工作质量 15 12、落实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示制、即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AB岗工作制等制度 5 6 未按办事制度、程序、时限要求办理或需要服务对象提供的材料没有一次性告知,违反其中一项扣2分。 制度不健全每项扣2分;未落实制度一起扣3分。 13、按厅要求实行网上办公。 4 不按要求实行网上办公的扣4分。 处室有无故不参加会议的人员扣3分。 违反“五条禁令”1次扣3分。 处室有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人员扣3分。 举报投诉途径不畅扣3分;投诉14、积极参加厅机关组织的会议。 (六) 作风过硬作风纪律 纪律严明 10 3 15、严格遵守机关工作人员“五条禁令”。 4 16、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3 (七) 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社会监督机制健全 解决问题 效果明显 13 17、举报投诉途径畅通;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有登记,处理有结果;对督办的投诉事件,按时处理,反馈及时。 9 没有登记扣2分;没有处理结果扣2分;反馈不及时扣2分。在“阳光热线”节目中遭到投诉,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解决问题13分全部扣除。 18、对政风行风建设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有整改措施,改进效果明显。 牢固树立19、积极参加诚信教育活动,学习和宣传10 诚信建设,牢固树立诚信观念。 20、按有关规定公开承诺,并做到认真践诺。 4 没有整改措施扣2分;改进效果不明显扣2分。 弄虚作假,欺骗领导,欺骗服务对象及损害诚信建设扣4分。  不公开承诺扣3分,承诺后不践诺扣3分。 (八) 诚信观念 诚信建设 承诺践诺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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