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机关软件
正版化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计算机软件
【发文字号】毕署办通[2011]90号 【发布部门】毕节地区行政公署 【发布日期】2011.06.17 【实施日期】2011.06.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1〕90号)
各县(自治县)、市,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1〕1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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