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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讲_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3)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经济法基础(2020)考试辅导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二单元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考点13:股息红利所得的特殊规定(★★★)(P213) 1.上市公司 (1)非限售股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①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②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③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限售股 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新三板挂牌公司 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 (1)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3)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普通公司 个人从普通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表5-9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VS股息红利所得 股票转让所得 非限售股 暂不征收 ≤1个月 股息红利所得 1个月<X≤1年 第1页

全额 减按50% 解禁前:减按50% 限售股 (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20% 经济法基础(2020)考试辅导

>1年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暂免

考点14:捐赠(★★★)(P206) 1.部分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2.全额扣除

(1)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 (2)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

(3)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包括新建)的捐赠,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符合相关条件的,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个人通过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等单位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符合相关条件的,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

3.不得扣除

个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得在税前扣除。 【案例1】张某2019年10月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50000元,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10000元:(1)捐赠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0元;(2)税前允许扣除的捐赠限额=50000×30%=15000(元),实际捐赠额未超过扣除限额,准予据实扣除;(3)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10000)×20%=8000(元)。

【案例2】张某2019年10月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50000元,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20000元:(1)捐赠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0元;(2)税前允许扣除的捐赠限额=50000×30%=15000(元),实际捐赠额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税前只能扣除15000元;(3)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15000)×20%=7000(元)。

【案例3】张某2019年10月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50000元,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20000元:(1)捐赠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0元;(2)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3)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20000)×20%=6000(元)。

【例题1·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发生的下列捐赠支出中,准予税前全额扣除的有( )。(2014年)

A.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B.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C.通过国家机关向贫困地区的捐赠 D.直接向贫困地区的捐赠 【答案】AB

【例题2·单选题】2014年5月李某花费500元购买体育彩票,一次中奖30000元,将其中1000元直接捐赠给甲小学,已知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李某彩票中奖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2015年)

A.(30000-500)×20%=5900(元) B.30000×20%=6000(元)

C.(30000-1000)×20%=5800(元) D.(30000-1000-500)×20%=5700(元)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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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2020)考试辅导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解析】(1)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得扣除购买彩票的成本);(2)个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得在税前扣除;(3)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20%=6000(元)。 【例题3·单选题】2019年3月张某购买福利彩票取得一次中奖收入20000元,将其中5000元通过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已知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张某中奖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2019年)

A.(20000-5000)×20%=3000(元) B.20000×20%=4000(元)

C.20000÷(1-20%)×20%=5000(元)

D.(20000-5000)÷(1-20%)×20%=3750(元) 【答案】A

【解析】(1)福利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万元的,应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5000)×20%=3000(元)。

考点15: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P217) 1.免税项目

(1)省级、部委和中国人民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如按照规定发给的特殊津贴、院士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2.减税项目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3.其他免税和暂免征税项目

(1)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者省级规定的缴费比例或者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者省级规定的缴费比例或者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解释】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以及失业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4)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5)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因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7)房屋赠与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双方当事人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①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②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③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8)赠品

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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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2020)考试辅导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①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②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③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9)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在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例题1·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退休职工刘某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2014年)

A.刘某原任职单位重阳节发放补贴800元 B.报刊上发表文章取得报酬1000元 C.退休费5000元

D.转让自用3年唯一家庭生活用房所得 【答案】C

【例题2·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2014年)

A.剧本作者的剧本使用费 B.职工的保险赔偿

C.业余模特的时装表演费 D.军人的转业费 【答案】BD 【例题3·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2015年)

A.李某取得的保险赔款 B.张某取得的加班补贴

C.陈某取得的专利赔偿所得

D.王某获得的县级颁发的教育方面的奖金 【答案】A

【解析】选项D:王某获得的是“县级”(而非省级)颁发的奖金,不属于免税收入。 【例题4·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所得中,属于免税项目的有( )。(2016年)

A.保险赔款 B.军人的转业费 C.国债利息

D.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5·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2017年)

A.王某将房屋无偿赠与其子 B.杨某将房屋无偿赠与其外孙女 C.赵某转让无偿受赠的商铺

D.张某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 【答案】C

【解析】(1)选项AB: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选项C: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6·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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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2020)考试辅导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A.个人转让著作权所得 B.国家规定的福利费 C.保险赔款 D.退休工资 【答案】A

【解析】选项A: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但不免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7·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2019年)

A.公务员王某取得的国债利息 B.退役士兵张某取得的退役金

C.退休职工林某取得的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基本养老金 D.教师李某获得的县为其颁发的优秀教师奖金 【答案】D

【例题8·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2019年)

A.陈某取得所在公司发放的销售业绩奖金 B.杨某获得县教育部门颁发的教育方面的奖金 C.王某获得省颁发的科学方面的奖金 D.李某取得所在单位发放的年终奖 【答案】C

考点16: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P220) 1.纳税申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4)取得境外所得;

(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7)规定的其他情形。

2.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

(1)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 (4)纳税人申请退税。 3.扣缴义务人

(1)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税务机关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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