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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电力: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8-07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股票代码:000939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公告编号:2010-47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提案的情况。

因议案(1)、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鉴于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控股”)为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在审议议案(1)、议案(2)时,凯迪控股回避表决。凯迪控股持有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33.49%的股权,持股数为197,456,472股。 一、会议召集的情况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0年7月20日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向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是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四十三次会议的决议,并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程序符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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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0 年8月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8月6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0年8月5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0年8月6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 号凯迪大厦802 会议室。

5、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6、主持人:董事长陈义龙 7、股权登记日:2010年8月2日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57,720,80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3.713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8 人、代表股份230,686,39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9.1280%;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有81人,代表股份数27,034,41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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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持有中盈长江国际投资担保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82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2683%;反对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154%;弃权431,63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7163%。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控股股东—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十一个下属子公司(包括直接和间接持股)的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81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2547%;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357%;弃权427,63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7096%。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凯迪电力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1)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同意257,703,3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99.9932%;反对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6%;弃权8,11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2%。 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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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257,703,3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99.9932%;反对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6%;弃权8,11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2%。

表决结果:通过。 (3)发行利率

表决情况:同意257,703,3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99.9932%;反对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6%;弃权8,11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2%。

表决结果:通过。 (4)还款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257,703,3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99.9932%;反对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6%;弃权8,11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2%。

表决结果:通过。 (5)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257,703,3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99.9932%;反对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6%;弃权8,11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2%。

表决结果:通过。 (6)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257,703,3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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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99.9932%;反对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6%;弃权8,11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2%。

表决结果:通过。

(7)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257,703,3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99.9932%;反对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6%;弃权8,11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2%。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改章程议案(股本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 257,165,0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7848%;反对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6%;弃权545,43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2116%。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智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于振、柯伟才

3、结论性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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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7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0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签到、授权委托书、会议记录、表决票等全部会议文件; 3、载有到会股东、董事签字的《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北京市智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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