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经验总结
科目一经验总结
车辆牵引:
1、可以的有正式驾驶员,制动器失效用硬连接,三轮摩托车。 2、不准牵引有:二轮、轻摩;转向器、灯光失效;其重车、挂车、轮式专用械车;宽度机大于牵引车。
实习驾驶员:
1、可以按考试车型单独驾驶,可以上高速公路,实习期间须悬挂实习示意牌。
2、不准牵引车辆:驾驶特种和危险品车辆、单独驾驶大客车和挂车。
车辆登记:
1、购置新车上路行驶前必须**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号牌,行驶证。
2、车辆牌照应安装在车辆的指定位置,并且保持清晰。 3、要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4、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伪造。 5、达到报废的.车辆要注销登记。 鸣喇叭:
1、可以:鸣三次,鸣半秒钟;行车中遇到畜力车时,尽量少鸣喇叭。
2、不准:郊外高音喇叭禁止,晚上23时到凌晨5时禁止;当经过不允许鸣喇叭的路段时,注意安全,禁止鸣喇叭。行进没有禁止鸣喇叭路段时,驾驶人应该尽可能少鸣喇叭。
灯光:
1、左转向灯:向左转弯、向左变道、起步、驶离停车地点、调头时。
2、右转向灯:向右转弯、向右变道、靠边停车时。 3、夜间行车路灯照明良好开近光灯。 4、夜间无路灯照明时间时开远光灯。 5、雾天形式时开雾灯和报警闪光灯。
6、进入环形路口不要开转向灯光,出环形路口时开右转向灯。 7、夜间需要超车时应变换远近光灯。 8、夜间临时停车时开示廓灯,后尾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