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对公司的物料、过程产品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以标明是否经检验和试验合格,确保只有经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才能投入使用、转序和交付。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实现全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3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程序中引用而构成本程序的条文,在文件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文件都会被修订,应用本程序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文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QS/ 进货检验和试验程序 QS/ 过程检验和试验程序
QS/ 最终检验和试验程序
QS/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QS/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QS/ 顾客财产管理程序
4 定义
无
5 职责
质管部负责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方案的设计、生产过程执行情况的监督。 生产部负责外协、外购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区域划分及标识实施。 生产车间负责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检验和试验状态区域划分及标识实施。 质控科负责成品检验及包装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状态区域划分及标识实施。
6 工作描述
责任部门/人 工 作 内 容 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分类、设定 检验和试验状态分类: a) 颜色标识牌; b) 区域标识。 颜色标识设定: a) 绿色表示合格品; b) 黄色表示已检待判定; c) 蓝色表示待检; d) 红色表示不合格品。 区域标识(括号为对应的标识牌)设定: a) 合格品区(白底绿字); b) 待检区(白底蓝字); c) 已检待判定区(白底黄字); d) 不合格品区(白底红字)。 仓库保管员 生产部 生产部 各车间 仓库保管员 生产部 生产车间 质控科 仓库保管员 检验员 检验员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实施 末检产品标识 对采购的原辅材料、外购件,在未经检验或检验结果未出来之前,应存放在待检区域内,或用“待检区”标识牌标识; 对外协件,在未经检验或检验结果未出来之前,应贮存在待检区域内,或用“待检区”标识牌来标识; 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而例外放行时,应做好未检记录和标识,并跟踪至能判定检验和试验状态时为止; 过程产品或成品未经检验用现场划定的待检区域或“产品工序流转卡”作为标识。 合格品的标识 负责将检验合格的原辅材料、外购件,存放到合格品区域内,并由检验员在“报验单”上加盖“合格”章; 负责将检验合格的外协件,按规定贮存在指定的合格品区域内,由检验员在“产品工序流转卡”、“报验单”上加盖“合格”章; 生产过程产品流转时,应将产品放在明确体现其检验和试验状态的区域或给予适当的标识,并由检验员在“产品工序流转卡”上加盖“合格”章; 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应放置于合格品区域并出具包装通知单。 不合格品的标识 经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外购件,存放到指定的不合格品区域内,或用“不合格区”标识牌进行标识,并在“报验单”上加盖“不合格”章; 经检验判为不合格的过程产品或成品,应隔离存放于指定的不不合格品区域内,并在“产品工序流转卡”上加盖“不合格”章; 不合格品在评审处置前,应保持原状态标识;评审处置后,依据处置结果重新进行状态标识;可进行返工/返修的,开具“返工/返修通知单”,存放到“不合格品区(作返工/返修)”;不可返工作报废处理的放入专用的红色废品箱内,并在不合格部位用红色记号笔进行标识。 对顾客提供产品的状态标识,具体按《顾客财产管理程序》实施。 相关部门 相关部门 检验员 生产部 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管理 必须按规定要求做好状态标识。 在使用过程中应爱护所使用的标识,当标识丢失或损坏时,该产品视为可疑产品,具体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实施。 负责对无标识的可疑产品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做好状态标识。 负责生产过程中产品的标识,具体按《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实施。 7 记录与表格
无
8 附件
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流程图(附录A)
D C B A 批 准 日 期 编 制 版 制修更通知书日 期 校 核 日 期 审 定 日 期 定 改 改 编 号 或更改 序 编制方式 江苏太平洋精密锻造有限公司文件履历
附录A:
检验和试验状态流程图
责任部门 主要流程 相关资料/记录
外购、外协产品 生产部
报验单
仓库保管员 待检区 报验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