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住的所有0-36个月儿童。 二、服务内容
(一)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出院后一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在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我地区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等。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其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建立《婴幼儿保健手册》,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一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接种,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
(二)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高测量和发育评估。
(三)婴幼儿健康管理: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偏远地区可在村卫生室进行,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有条件的地区建议结合儿童预防接种时间增加随访次数,特别是2、4、5、15月龄时,随访服务内容包括上次随访到本次之间的儿童喂养,患病等情况,为儿童进行
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儿童6-8月、18月、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监测,对发现有轻度贫血儿童的家长进行健康指导。
(四)根据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根据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状况和健康状况增加随访次数,对低出生体重,消瘦发育迟缓、中、重度贫血等发育异常儿童分析原因,及时转诊。
(五)每次预防接种前,均要对儿童进行预防禁忌症的评估,同时为满足生长发育监测的需要,除上述规定的访视和随访时间外,在儿童每次免疫规划范围内的预防接种时,应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并将结果记录在生长发育监测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