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科内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登记发生差错的时间、责任人、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
、经过、后果及处理结果.
2.发生差错要及时上报护士长和护理部;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科主任和上级有关部门,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3.在工作中如果发生一般护理缺陷、差错,由护士长组织全科护士讨论并总结,提出整改意见,填写在护士长工作手册,按规定时间上报护理部.
4.发生严重差错事故后,应及时对各种有关记录及造成差错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做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5。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全科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为了弄清事实,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应允许本人参加.
6。发生差错、事故的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其他人发现时,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7。护士长应定期组织护理人员分析近期差错事故发生的情况,并提出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