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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硕考研·学之 “国家基本制度”部分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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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硕考研·学之“国家基本制度”部分的重点内容第三章国家基本制度第一节国家性质—、国家性质概述国家性质的概念国家性质也称国体,或者说国家的阶级本质,是指各个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具体来讲就是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联盟的对象。国家性质在国家制度中的地位国家性质是国家制度的核心,其他的一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国家性质的一种反映。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之间的关系是内容与形式之间的关系,国家性质反映的是质的方面的内容,而其他的制度,如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则是本质的外在反映。二、中国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现行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2)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的这一规定充分表明,我国的国家性质就是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虽然在某些形式上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无产阶级专政,但其实质与无产阶级专政是一致的。因为:第一,工人阶级掌握领导权、成为领导力量是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第二,无产阶级专政与人民民主专政都以工农联盟为阶级基础。第三,无产阶级专政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使命是一样的。第四,无产阶级专政与人民民主专政都承担相同的国家职能。因而,人民民主专政在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结构第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人阶级是最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具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和过程中应该成为领导阶级。第二,工农联盟是阶级基础。工人阶级要夺取国家政权、建设国家政权,必须依靠农民阶级,没有农民阶级的支持,一切都是难以获得成功的。的实践已经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第三,知识分子是依靠力量。我国现阶段的知识分子同工人、农民一样都是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得生活来源,并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的区分主要在于劳动方式的不同,而没有其他的差别,从阶级属性上讲,知识分子不是一个的阶级,而是一个特殊的阶层,现阶段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个组成部分。第四,统一战线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特色。人民民主专政不同于无产阶级专政的重要特点就在于人民民主专政有一个广泛的统一战线作为它的政治基础。中国和建设的特点决定了中国的工人阶级必须在不同的和建设时期根据和建设的任务同其他阶级、阶层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才能够赢得和建设的成功。爱国统一战线统一战线是我国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时期、中国党为取得和建设胜利而与各阶级组成的政治联盟。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优势和特色,曾被誉为中国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性,在的现阶段我国的统一战线称为爱国统一战线。它是由中国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这一新时期统一战线有如下特点:(1)以中国党的领导为最高原则。(2)以政治协商为主要工作方式。(3)以爱国主义为政治基础和界限范围。(4)以\"三大任务”为奋斗目标。(5)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组织形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政协,是我国爰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在我国民主参政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已经成为我国的政治特色,在国家政治运转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三、经济制度经济制度的概念经济制度是指一个国家通过和法律调整而形成的、以生产资料所有制和各种基本经济关系为内容的规则和的总称。经济关系通过来加以确认,就使其成为规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转化为上层建筑。国家经济制度和经济体现国家政治统治的要求,但也必须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需要。中国的所有制形式及国家在经济制度中,所有制的问题是其核心内容,在一定的意义上讲,所有制就是区分不同类型国象的重要标志。《》第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经济在成分上不仅包括全民所有制经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经济实现的方式应该是多样的,应该根据现阶段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来确定。在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存的格局中,非公有制经济也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目前,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以及\"三资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时期,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是极不平衡的,各种经济形式的同时并存与这样的生产力发展状况是相适应的。市场经济离不开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并不是以消灭或削弱非公有制经济为条件,而在一定的历史时期要壮大和不断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分配原则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并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现象,在社会主义阶段,仍然可以推行市场经济,建立市场经济是我国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1993年的修正案中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的市场经济与传统意义上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还是有一定的区别,即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在中的确立并不是意味着一种全新的的完全建成,而只是对一种新的的确认。四、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的含义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在本质上是人民民主的政治文明。社会主义民主取代了资本主义民主,标志着政治文明在人类历史上的飞跃。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一种新型的、为绝大多数人所享有的民主的政治文明,同历史上其他社会形态中存在的政治文明相比较,有着本质的区别,具有优越性和时代特点。第一,中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保障。第二,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本质特点。第三,坚持依宪治国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途径。精神文明的含义精神文明是伴随着物质文明的产生而产生的,是社会生产实践中的精神产品。精神文明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一项基本内容,对其有明确和完整的规定。按照现行的规定,精神文明建设主要包括教育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两项内容。第一,文化教育建设。它既是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条件,又是提高整个中华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基础。其主要内容包括: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社会主义科学事业。发展社会主义卫生、体育事业。发展社会主义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第二,思想道德建设。其主要内容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家通过普及理想、道德、文化、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二是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物质文明是人类改造自然界的物质成果,表现为物质生产的进步和人们物质生活的改善及不断丰富。政治文明是政治行为的进步状态,最主要表现为宪政文明和法治。精神文明是人类精神生活的进步状态,表现为教育、科学、文化知识的发达和思想道德素养的提高。物质文明是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决定了物质文明的社会性质,为物质文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并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具体来讲就是“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在这个过程中,物质文明建设是基础和根本,因为社会的发展最终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但物质文明建设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政治文明提供政治动力和政治保障,离不开精神文明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第二节政权组织形式一、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政权组织形式主要是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用一定的原则和方式组织实现国家权力的机关体系,确定各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政权组织形式的类型国家政体在形式上主要表现为两大类型,即君主制与共和制。共和制是现代国家所普遍采用的政体,主要包括总统制、议会制、半总统制和人民代表制。:君主制可分为议会君主制和二元君主制。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政体主要是共和制和议会君主制。政权俎织形式在国家制度中的地位政权组织形式是实现国家权力的形式,在国家制度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政权组织形式只是一种形式,由国家性质决定,一般来说有什么样的国家性质就有与之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二、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和特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政权组织形式的基本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情况相结合的产物,是人民通过选举的方式,选举代表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的国家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对权力机关负责,权力机关对人民负责的一种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与其他的代议制度相比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以下五个特点: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目标是规范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机关体系中居最高的地位,其他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第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的是一院制;第四,人民代表是兼职代表;第五,在人民代表大会中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常设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代议制度,建立在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首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全面地反映我国的阶级本质。其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产生于我国的斗争中,是其他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最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反映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是人民实现民主管理的最好方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形成就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同时民主集中制也成为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主要表现为:第一,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第二,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第三,在与地方的关系上,遵循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原则。一、坚持和完善人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理。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第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在保证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第一,进一步理顺党与的关系,改善党对的领导。第二,进一步完善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基础的宪政。第三,进一步加强的自身建设。第四,进一步规范权力运用的具体程序。第三节选举制度一、选举制度概述选举制度的概念选举制度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选举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所应遵循的各项原则和制度的总称。选举制度的功能(1)(2)(3)选举是合法性的来源。选举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形式。选举是公民自我治理的保障。中国选举制度的历史发展ll2015年8月29曰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对《选举法》作了最新一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增加一条:“公民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违反前款规定的,不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已经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的,从名单中除名;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ll增加一款:\"当选代表名单由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团予以公布。”增加了对当选代表的资格审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对当选代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基本条件,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进行审查,提出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意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团报告。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团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代表的资格或者确定代表的当选无效,在每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前公布代表名单。”l将条文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修改为\"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二、中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1)(2)(3)(4)(5)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差额选举的原则秘密投票的原则二、中国选举的组织和程序选举的组织机构一是在实行间接选举的地方,由本级常委会主持选举;二是在实行直接选举的地方,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的选举。选举委员会的职责(1)划分选举本级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2)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3)确定选举日期。(4)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候选人的名单。(5)主持投票选举。(6)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此外,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信息。选举的程序第一,划分选区。第二,选民登记。第三,代表候选人的产生。第四,投票选举。第五,公布选举结果。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原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罢免直接选举所产生的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选民通过;罢免间接选举所产生的代表,须经原选举单位过半数的代表通过,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各该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罢免代表采用无记名的表决方式。被罢免的代表可以出席上述会议或提出书面的申诉意见。罢免决议须报上一级常委会备案、公告。代表的辞职和补选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可以向选举他的常委会书面提出辞职。常务委员会接受辞职,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接受辞职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常委会备案、公告。人民代表因故在任期内出缺,由原选区或原选举单位补选。补选出缺的代表可以采用差额选举,也可以采用等额选举。对破坏选举的制裁(1)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2)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4)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第四节政党制度一、政党制度概述政党的概念和特征政党是指由一定阶级或阶层的先进分子所组成的,以夺取、控制或者影响国家政权运作为目的,具有严格纪律和组织体系的政治组织。政党的特征有:第一,政党是一定阶级、阶层的政治组织,具有鲜明的阶级性;第二,政党具有明确的政治纲领,其目的是为了夺取或控制政权,以及影响政治权力的运用;第二,政党是以结社自由为法律基础建立起来的社会政治组织,具有一定的组织体系;第三,政党有严格的组织纪律,用以规范和约束政党的组织和成员的活动,以保证政党纲领的贯彻执行。政党制度的概念和类型政党制度是关于政党的地位、作用以及有关政党掌握或影响国家政权的各种制度的总称。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政党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政党制度。一党制、两党制、多党政党与近代民主政治政党是近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产物,是社会经济关系作用于政治以及法律领域的表现。制和一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二、中国的政党制度中国政党制度的概念中国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政党制度,是宪政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民主党派在性质上也经历了一个变化的过程由一个各阶级的联盟发展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的政治联盟。各民主党派都接受中国党的领导,成为参政党。中国党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中国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内容第一,中国党在国家政权中居领导地位。第二,各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第三,中国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不是执政党与反对党的关系,也不存在轮流执政的问题,但民主党派具有重要的监督作用。第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形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和主要职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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