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五一七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某工程基坑环境变型监测方案_secret

某工程基坑环境变型监测方案_secret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某工程基坑环境变形

监测方案

某工程基坑环境变型

监测方案

1.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某市东北角,经三路北段东风渠以北,经三路路东。小区内拟建三栋小高层住宅(一层地下室),基础整体开挖作为地下车库,具体开挖尺寸为东西向长约147m,南北向宽约100m,基坑深度为5m。基坑东侧约10m处为经贸委家属楼六层住宅基础,南侧约5 m 为小区道路围墙,东南角处有二层办公用房距基坑约6 m,西侧10m左右为经三路非机动车道,北侧为在建高层住宅。基坑采用d=550mm的双排深层搅拌桩止水带,桩长14m,桩体相互咬合150mm。边坡支护采用四层土钉外喷砼(砼厚度为80或100mm)。小区内地下水常年水位-2.7m,基坑降水采用轻型井点降水和深井降水相结合。建筑地基处理采用CFG桩。

2. 方案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9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某工程地质勘探报告》

其它地方性基坑环境变形监测规范

3.监控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以下简称《规程JGJ120-99》) 第3.1.3条有关规定,本工程基坑安全等级应确定为“三级”。

根据已确定的安全等级及《规程JGJ120-99》3.8.3条的有关规定,确定施工

中的监控内容包括:

(1)经贸委家属院住宅与周边围墙沉降(东侧监测等级适当提高);

(2)经三路路面沉降; (3)地下水水位;

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可适当加设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测点.

4. 仪器及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97》(以下简称《规程JGJ/T 8-97》)中的有关规定,选择监测仪器及施测方法。

(1) 住宅、围墙和路面的沉降采用 DSZ2级水准仪加DS1级测微器观测,按测微法施测;

(2) 地下水水位用经过检定的钢尺施测,观测精度不低于0.01m。

5. 变形限值

根据实际监测数据对基坑工程作出险情预报是一个极其严肃的技术问题,必须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实际因素,在实测数据的基础上及时作出判断。

报警标准有两种指标,其一是最大容许值(累计变形),其二是变化速率,这两种指标中有一种达到限值都需要及时作出判断,形成决策。现根据郑州地区的工程经验列出以下报警限值标准。 (1)邻域内建筑物沉降

累计沉降达25mm(建筑物宽度B的1‰),连续3日沉降速率达到1mm/d, 或肉眼发现建筑物裂缝急剧扩展; (2)邻域内地面(路面)沉降

累计沉降达25mm(开挖深度H的5‰),连续3日沉降速率达到2mm/d; 或肉眼发现地面裂缝有显著扩展; (3)邻域内管道变形

累计沉降达25mm(管道支架间距L的5‰),连续3日沉降速率达到1mm/d, 或实际发现管道漏水、漏气;

( 4)巡视发现各种严重的变形现象,如严重的基坑渗漏、管涌等。

6. 沉降监测

沉降监测分为控制观测和标志点监测两大部分。控制观测内容包括水准基点设置和水准基点间的高程闭合观测;标志点监测包括标志点设置、监测环境整理、日常监测、数据分析以及结果整理等工作。 1、施测精度及方法

根据《规程(JGJ/T 8-97)》第2.0.5条的规定,建筑变形测量的等级划分及其精度要求符合表-1的规定。

建筑变形测量的等级及其精度要求 表-1 沉降观测 变形测 量等级 观测点测站高差中误差 (mm) ≤0.05 ≤0.15 位移观测 观测点坐 标中误差 (mm) ≤0.3 ≤1.0 适 用 范 围 特级 一级 特高精度要求的特种精密工程和重要科研项目变形观测 高精度要求的大型建筑物和科研项目变形观测 中等精度要求的建筑物和科研项目变形观测;重要建筑物主体倾斜观测、场地滑坡观测 低精度要求的建筑物变形观测;一般建筑物主体倾斜观测、场地滑坡观测 二级 ≤0.50 ≤3.0 三级 ≤1.50 ≤10.0

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本项沉降监测执行三级精度标准。

根据《规程(JGJ/T 8-97)》的规定,“对三级沉降观测,可使用DSl或DS3型水准仪、因瓦合金标尺,按光学测微法观测”。因此,本项沉降监测采用DSZ2级水准仪(直读精度0.05mm,每km水准测量中误差为0.5mm),配合铟瓦钢尺,按测微水准测量方法施测。

2.观测技术要求

(1)应在标尺分划线呈像清晰和稳定的条件下进行观测。不得在日出后或日落前约半小时、太阳中天前后、风力大于四级、气温突变时以及标尺分划线的呈像跳动而难以照准时进行观测。晴天观测时,应用测伞为仪器遮蔽阳光。

(2)作业中应经常对水准仪及水准标尺的水准器和i角进行检查。当发现观测成果出现异常情况并认为与仪器有关时,应及时进行检验与校正。

(3)由往测转向返测时,两标尺应互换位置,并应重新整治仪器。转动仪器的倾斜螺旋和测微鼓时,其最后旋转方向,均应为旋进。

(4)对各周期观测过程中发现的点位变动迹象、周围建筑物及路面裂缝等情况,应做好记录,并画出草图。 3.

精度控制指标

三级沉降监测应由表3控制其观测成果精度。

表3(单位:mm)

等级 三级 基辅分划基辅分划(黑红面)(黑红面)所测高差读数之差 之差 1.0 1.5 往返较差及附合或环线闭合差 ≤1.0n 单程双测站所测高差较差 ≤0.7n 检测己测测段高差之差 ≤1.5n

由于环境变形监测严格要求等精度监测,施测过程中要求使用同一对铟钢尺,每次按钢尺左侧标尺读数,按右侧读数校核;每次按照固定的路线用同一台仪器,由固定的观测人员在相同位置设站完成监测。

4.水准基点和监测点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共设置水准基点3个,水准基点选择建筑基础深度3倍以外的稳定场地上,平面位置如附图所示。沉降监测点共14个,各测点布置如附图所示。

5.监测周期

根据《规程JGJ/T 8-97》第5.4.4条有关规定:“对于基础施工相邻地基沉降观测,在基坑开挖中每天观测一次;混凝土底板浇完10d以后,可每2~3d观测一次,直至地下室顶板完工;此后可每周观测一次至回填土完工。”

实际施测中,可根据现场条件和基坑外部环境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监测次数,一旦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向监理通报,协商处理对策。

日常监测于次日10:00前向甲方提供书面成果。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可立即口头通知业主(监理单位),并于12h内提供书面监测结果。

6.未尽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97》

执行。

7、成果提交

沉降测量结果要求按曲线形式表达,其水平坐标为时间(日历天),纵向坐标为累计沉降测量结果。

在全部测量工作结束后,应向甲方提交下列有关资料: (1)垂直位移量成果表; (2)观测点位置图;

(3)位移速率、时间、位移量曲线图; (4)变形分析报告等。

附:监测平面示意图

水准点 监测点 围墙 仪器站点 临时建筑 N 经三路 S1 BMI S2 S13 S14 7#楼 基坑(147×100m2) 12 S BM3 S11 S10 S9 S8 办公 5#楼 6#楼 S3 S4 S5 进小区道路 S6 S7 BM2 4#楼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