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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废 旧 物 品 处 理 规 定
CNEKE/ZD-BG-008
编 制:
标 准 化: 审 批:
受控状态:
发 放 号:
一开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2005-05-10发布 2005-05-10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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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目的:对集团公司的办公废旧物品(资)及生产下脚料、边废物资(漆包线、铜、铁、塑料件、 办公纸张和打包带线盘)等的有效控制与管理。
第二条 范围:适应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分公司所有办公及生产的废旧物资及下脚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变卖及资金登记、入帐、监督与检查等的全过程。 第三条 流程与职责:
1、收集、整理:每天由公司清洁人员对所有办公产生的废旧物资及生产、供应、销售产生的下脚、边料、返修报废、产品等物资,定期进行分类整理。必要时,由集团办、各生产单位、品质部等对变卖物资予以识别和判定。
2、变卖与缴费:保安与清洁人员定期共同对被确认为废旧物资及下脚料的变卖联系与过磅或估价并开具相应的票据,由废旧物资收购人员持相关凭证到公司二楼财务部出纳处按单交清款项;
3、索取:废旧物资收购人员持盖有财务部“现金收讫”的票证到保安室领取已过磅的物资;保安以该票据作为物资放行的依据并将有效单据存档。
4、交验:保安同志将有效票据定期交由集团办存档备查及与财务部核实。
5、核准:财务部对保安的有效票据进行核实,无误后作为集团公司或各公司“营业外收入款项”记入各公司相应的账目内。
6、监督:集团办对上述行为予以及时监督和检查并将有关结果及时通报或汇报,及时对已出现或潜在的问题予以限期整改,必要时制订纠正与预防措施;
7、其它:其它部门及人员予以部分或全面参与工作。 第四条 未尽事宜参阅集团公司其它支持性的文件及制度。 第五条 本规定经领导讨论通过,修改时亦同。
第六条 本规定自2005年05月10日发布,2005年05月10日实施,以往类似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