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班组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提高本工程的主体施工质量,在国家现行的质量标准规基础上,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量化现场处罚标准,特制定以下细则:
1. 柱、墙、板绑扎搭接长度不够或长度超过3cm,每根钢筋罚款50元。
2. 钢筋锚固长度不够或长度超长3cm,每根钢筋罚款50元。
3. 洞口漏加加强筋、加强筋不到位或加强筋放置位置错误,每处罚款50元。
4. 连梁内没按要求绑扎腰筋及剪力墙水平筋,每少一条罚款100元。
5. 板的负弯矩筋绑扎位置不到位(伸入支座内位置不对,没有按照图纸要求尺寸位置放置),每条罚款20元。
6. 后砌墙下没有放置加强筋,每少一条罚款100元。
7. 剪力墙内没有按照图纸要求放置拉钩:A拉钩间距错误,每扇墙罚款50元;B拉钩少挂或漏挂,每扇墙按5个点罚款50元。
8. 发生钢筋规格错误,每根钢筋罚款100元。
9. 底板钢筋伸入支座的长度不够,每条罚款20元。
10. 钢筋间距绑扎错误,每处罚款200元;钢筋间距绑扎误差在3cm以上的,每处
罚款50元。
11. 插筋:钢筋班组应认真看图,漏插或者插错规格的,负责植筋费用。
12. 每层施工结束后,应清理剩余的所有材料(包括保护层垫块),否则每层罚款200元。
13. 剪力墙保护层偏位2cm以上的,每0.5m长罚款100元;偏位超出墙线的,每处罚款300元。
14. 浇筑混凝土时,必须有人护筋,如护筋人员每次罚款200元,混凝土浇筑后发现一处露筋(包括板面负筋),罚款100元。
15. 钢筋验收不能一次性通过,每次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