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防汛专项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确保风电场在汛期能够有效应对自然灾害,降低汛期可能带来的损失,保障人员安全和设备完好,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风电场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风电场在汛期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包括洪水、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确保人员安全;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4)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5)整合资源,协同配合。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部
成立风电场防汛应急指挥部,负责风电场防汛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应急指挥部设总指挥1名,副总指挥2名,成员若干。 2.2 应急指挥部职责
(1)制定和修订风电场防汛应急预案; (2)组织实施风电场防汛应急工作;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防汛救援;
(4)指导风电场进行灾后恢复和重建。 2.3 各部门职责
(1)运维部门:负责风电场的日常运维工作,及时掌握风电场设备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负责风电场防汛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负责组织风电场防汛应急演练。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风电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风电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风电场防汛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和管理;负责风电场防汛应急经费的保障;负责风电场防汛应急信息的发布和宣传。 (4)财务部门:负责风电场防汛应急经费的预算和支出。 3. 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防预警
(1)汛期来临前,运维部门要加强对风电场防汛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完好;
(2)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风电场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3)行政管理部门要提前采购、储备足够的防汛应急物资,确保汛期供应充足; (4)运维部门要加强对风电场设备的日常运维工作,及时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
(5)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关注气象、水文等信息,及时发布预警通知。 3.2 信息报告
(1)风电场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时,运维部门要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 (2)应急指挥部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上级部门; (3)行政管理部门要负责向社会发布防汛应急信息。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根据汛情的严重程度,应急响应分为四级: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四级响应。 4.2 响应措施
(1)一级响应:当风电场发生洪水、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可能导致设备损坏、人员伤亡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一级响应。措施包括: - 运维部门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 安全管理部门加强对风电场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 行政管理部门立即启动防汛应急物资供应; - 各部门密切协作,共同应对灾情。
(2)二级响应:当风电场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影响设备正常运行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二级响应。措施包括: - 运维部门加强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 安全管理部门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 行政管理部门启动防汛应急物资供应; - 各部门密切协作,共同应对灾情。
(3)三级响应:当风电场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影响设备正常运行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三级响应。措施包括: - 运维部门加强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 安全管理部门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 行政管理部门启动防汛应急物资供应; - 各部门密切协作,共同应对灾情。
(4)四级响应:当风电场发生自然灾害,对设备运行和人员安全影响较小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四级响应。措施包括: - 运维部门加强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 安全管理部门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 行政管理部门启动防汛应急物资供应; - 各部门密切协作,共同应对灾情。 5. 后期处置 5.1 灾后评估
灾后,运维部门要组织对风电场设备进行灾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 5.2 灾后恢复
根据灾后评估结果,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修复防汛设施,恢复风电场正常运行。 5.3 总结经验
本次汛期结束后,应急指挥部要组织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6. 附则 6.1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风电场防汛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6.2 预案修订
本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6.3 预案发布
本预案发布后,应向全体风电场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能掌握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求。
风电场防汛专项应急预案(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