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编号: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河南宇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兹有扶沟县垃圾收运系统土建工程委托乙方河南宇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围及技术要求:
1、范围:
(1)土、石方工程(2)打桩工程 (3)土建工程(4)装饰装璜工程 (5)水、电安装工程(6)维修工程 (7)附属零星工程
2、技术要求: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1)相关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等文件; (2)隐蔽记录和有关技术经济鉴证;
(3)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和钢筋下料表); (4)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5)施工合同书(含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3、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4、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3、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4、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透露有关情况。 5、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6、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四、合同实施期限:
甲方负责在 年 月 日前提供全部资料,乙方
负责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咨询业务。如因资料不齐或甲方其他原因影响的时间则顺延。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供咨询服务结论时依据省物价局有关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 ‰用现金或转帐形式付清全部咨询服务费,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时预付 ,结算时多退少补。
六、违约责任:
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且赔偿金额不少于咨询服务费的 %(不少于10%,不高于60%)。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提起诉讼(仲裁)。
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款项付清之日终止。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法人代表(公章) 受托方法人代表:(公章)(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帐号: 帐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