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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规定及处罚标准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质量处罚管理规定

1、目的 质量是企业生存之本,“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为实现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创建精品工程的目标,除需要科学的施工组织和过硬的施工技术水平外,还必须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为规范施工管理程序和处罚标准,特制定如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及规定。

2.适用范围

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土建、设备制作安装、工艺管道安装、暖通、电气仪表、公用工程等专业的制作安装、调试以及无损检测工作。均属于本规定管理范围。

3.依据

3. 1 相关文件 《梅花氨基酸项目管理应用手册》

工程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4.职责

4.1 现场管理部负责重大、较大质量事故的组织调查处理。并上报项目经理。

一级质量工程师负责对A类质量控制点的检查,对B、C类质量控制点抽查,对于各施工单位及项目组存在的违规现象及事故组织调查和处罚。并报项目经理,同时对责任单位通报曝光。

4,2 各项目组二级质量工程师负责对本项目B、C类质量控制点检查,对施工中的违规现象及一般事故进行管理,并对连续两次出现同类问题不予整改的单位按5违规内容及处罚标准拿出

处理意见并报项目组领导,同时报现场管理部备案。

4. 3 项目组各专业专工为本项目三级质量工程师负责

①、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性,停止该项施工作业。

②、可要求撤换某一施工面上的违章作业人员。

③、对施工面上的违章作业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并上报项目组。

④、对出现质量问题要有权要求返工作业。

5. 违规内容及处罚标准

5.1 事故类

5.1.1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除采取补救措施、返工外。

对责任单位处罚5000~30000元,具体金额参照直接经济损失的5%执行,上限3万元。

对项目组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罚款1000-3000元,具体金额为直接经济损失的3%,上限3000元;

5.1. 2 发生较大质量事故,直接损失1万-10万元。除采取补救措施、返工外。

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5000元,具体金额为直接经济损失的5%。最低1000元。

对项目组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处罚200~1000元,具体金额为直接经济损失的2 %。

5.1. 3 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直接损失1万元以下,除采取补救措施、返工外。

对责任单位处罚200~1000元,具体金额为直接经济损失的10%。最低200元。

对项目组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处罚100~200元,最低100元。

5. 1. 4 发生质量事故且隐瞒不报,经查实对隐瞒的责任单位处罚1000元,同时对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和单位仍按事故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罚,对所在项目组月度考核扣分,季度考核优秀奖。

5.2 在施工中有下列违章行为,对违章单位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5.2.1 不按图纸施工且又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5.2.2 不按施工方案、工艺卡规定擅自施工。

5.2.3 违反施工工艺纪律、不按程序施工。

5.2.4 无视质量标准,野蛮施工。

5.3 焊接违规处罚详见《焊接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5. 4 三级验收一次不合格,处罚该项目施工单位100~500元。

5 . 5 现场违章而不服从质量管理人员劝阻,对责任单位处罚100~500元。

5.6 隐蔽工程、见证点、停工待检点未经验收,擅自隐蔽或继续施工造成无法验收的,该责任单位处罚1000~2000元。

5.7 作业指导书、设备图纸中对施工项目有明确要求,现场条件可以达到而实际未达到要求并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如基础错位、埋件、预埋螺栓、预留孔洞、位置与设计不符,造成影响后工序施工的,对责任单位处罚200~1000元。

5.8 材料代用手续不齐或私自代用,处罚责任单位200~1000元。

5.9 正在安装的管道、设备的敞口、下班时或中断作业,必须及时封口,违者处罚作业班组100元/个。

5.10 已安装好的设备和构件严禁擅自切割、拆除,违者处罚责任人或班组300~500元/次。

5.11 对损坏保温、设备、电气仪表部件、电器仪表线缆等情况,视情节轻重,处罚责任单位300~500元/个。

5.12 钢筋工程

5.12.1、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不按规定区域分类整齐堆放、未挂牌标示,未经验收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200元/次。

5.12.2、经监理验收数量及规格不符合设计图纸,搭接、锚固长度及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保护层厚度和垫块放置不符合规范,未按要求整改的对施工单位100元/处罚款。。

5.12.3、成型骨架要求横平竖直,几何尺寸满足设计要求,目测协调。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的施工班组,处以50-100元/次的罚款。

5.12.4、柱、墙、梁、板结构、洞口尺寸及结构标高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对施工队每处罚款200元/处。

5.12.5、电焊、电渣压力焊,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上岗者 100元/次的罚款。

5.12.6、电渣焊接头钢筋出现错位、夹渣,以及螺纹连接接头露丝超过两扣,责令立即改正,超过3处以上,按20元/处罚款。

5.12.7、节约用料,杜绝浪费,否则将按浪费材料价值的5倍进行赔偿。

5.13 模板工程

5.13.1、柱、墙、梁截面尺寸不符合设计规范,外墙垂直度偏差超过设计,责令返工修复,二次验收不合格按200元/处罚款。

5.13.2 轴线位置、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不符合规范、表面平整度不能达到清水墙面要求,接缝不严,拼缝大于1毫米。责令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对施工单位罚款100元/处。

5.13.3 模板因支撑强度不够造成跑模、变形的,接缝不严、接缝不平等造成的质量缺陷。责令整改修补,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处。

5.13.4梁板模板未经项目部和监理同意,不得私自拆除,拆模时硬砸、硬撬造成混凝土棱角

表面损坏,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次。

5.13.5 现场不得有朝天钉,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未整改,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5.14 混凝土工程

5.14、1 浇筑混凝土之前必须洒水湿润,浇筑过程必须振捣密实,浇筑完毕后必须将后台清理干净,初凝前混凝土的落地灰及模板上清理干净,养护期内必须专人养护。否则每次不符合要求处以100元罚款。

5.14、2 基础二次抹面,墙面,地面施工必须派专人负责,必须保证抹面的平整度和及时性,否则处罚款100元。地面平整度偏差不得超过±5毫米,否则责令返工。

5、14、3 对出现以下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除责令返工外,另处罚如下:

A、狗洞1000元/处 B、漏振、蜂窝200元/处

C、露筋、夹渣100元/处 D、麻面100元/处

E、烂根 50元/米

同时对第三方监理及项目组监理人员处以以上标准50%的罚款。

5、15 安装工程

5.15.1、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不按规定区域分类整齐堆放、未挂牌标示,未经验收合格

后进入下道工序,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200元/次。

5.15、2、节约用料,杜绝浪费钢材(钢板、角钢等),钢管下料准确,如需搭配,直径大于等于DN50的管材,料头长度不得大于100mm。如违反本条,处以施工班组100元每次罚款。

3、直管连接不得随意增加管件,如违反本条将处以施工班组增加管件同价值的5倍赔偿。

4、预留洞要求位置准确、大小合适,不得漏留、多留;预埋套管要求位置正确到位,不得漏留、多留;预埋管要求位置准确,防腐到位,未经验收不得隐蔽,否则处以施工班组(材料费+返工费+误工费)的5倍的罚款。

5、施工现场不得乱拉电源,工完电停;按规定摆放氧气、乙炔瓶。每次使用完必须关闭气表开关。否则处以施工班组50元/次的罚款。

6、塑料制品,施工班组应按要求先排管后粘(热熔)接,否则造成的材料损失按损失材料的2倍进行罚款。

7、对施工的成品、半成品必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如PVC管要用塑料包扎、电管要用废纸堵口等,否则处施工班组罚款20元/处。

8、施工班组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上岗者处以200元/次的罚款;施焊者必须戴焊工帽,潮湿地方施焊必须穿绝缘鞋,否则处罚款20元/次。

9、施工班组安装用吊支架及电箱出入线孔必须横平竖直,焊口平整无毛刺,严禁气焊开孔,否则处罚款20元/次。

10、施工班组每天下班前和施工区要做到工完场清,剩余材料和废料必须清理堆放至库管指定位置,否则每发现遗留一件材料或者废料处罚款50元/次。

11、施工班组对管道防腐处理,不得漏刷,涂刷要均匀,否则处罚款10元/处。

12、对故意破坏别工种的成品、半成品者,处以施工班组100元/次的罚款。

13、雨天电器设备施工班组应采取必要的覆盖,否则处罚款20元。

凡以上条款未涉及的内容,以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及技术交底为准,对违反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及技术交底并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处以20-200元的罚款。

三、其他规定

5、各级专业工长和质检人员必须廉洁自律,认真负责,对施工质量严

格把关,对玩忽职守,甚至以权谋私对质量问题隐瞒包庇者将坚决予以清退更换,同时上报总公司备案。

本规定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均有权执行上述条款规定,处罚后任何人无权减免其处罚,有争议的待项目部会议协商变更。

本规定望所有施工人员共同遵守,为项目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为公司树立良好的形象。

201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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