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局河长制⼯作总结
⽔利局河长制⼯作总结
⽔利局河长制⼯作的开展是为了推动⽔环境治理⼯作的进⾏,不断地改善⽔环境。下⾯⽔利局河长制⼯作总结是⼩编为⼤家带来的,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第⼀篇:⽔利局河长制⼯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利部、环保部召开的关于全⾯推⾏河长制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深⼊贯彻落实《⽔利部环保部贯彻落实〈关于全⾯推⾏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案》精神,我局于20xx年6⽉起在全区率先启动了全⾯推⾏“河长制”各项⼯作,现根据《⾃治区⽔利厅关于转发〈关于报送全⾯推⾏河长制进展情况的通知〉的通知》(藏⽔建[20xx]167号)⽂要求,有关⼯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
拉萨、拉萨市⼈民印发了《关于拉萨河⽔环境综合治理⼯作⾏动⽅案的通知》(拉委厅发
[20xx]33号),拉萨市⼈民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拉萨河⽔环境综合治理⼯作的决定》(拉政发[20xx]123号),成⽴了拉萨河⽔环境保护整治⼯作领导⼩组,下设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局,由分管⽔利的副担任办公室主任,确定了以担任市级总“河长”的拉萨河及⾻⼲河流“河长”12⼈,明确了各条河流“河长”的⼯作职责。 ⼆、认真编制⽅案,积极推动⼯作。
我局严格按照⼗部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编制了《拉萨市关于拉萨河“河长制”的实施⽅案》,编写了《拉萨市拉萨河“河长制”管理考核办法》与《拉萨市拉萨河“河长制”评分标准》等⽂件待市批复。 三、落实资⾦投⼊,确保⼯作开展。
拉萨市⼈民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拉萨河⽔环境综合治理⼯作的决定》(拉政发[20xx]123号)⽂,要求市级财政每年⾄少拿出1000万元⽤于拉萨河⽔环境综合整治⼯作,各县(区)每年⽤于拉萨河⽔环境综合治理经费不低于200万元,并确保在“⼗三五”期间每年递增20%以上资⾦量,以保证拉萨河⽔环境治理⼯作的需要。(拉萨市⽔利局供稿) 四、下⼀步⼯作计划
我局严格按照⽔利厅,、市的⼯作部署安排,积极探索适合拉萨实际的“河长制”⼯作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法,在原有“河长制”⼯作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部委联合召开的全⾯推⾏“河长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六⼤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区、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由“环境⽴市”战略为引领,以拉萨河作为重点的治理对象,逐步建⽴县(区)、乡(镇)级“河长”⼯作机制,明确职责分⼯,明确⼯作任务,在全区率先全⾯推⾏“河长制”⼯作,积极发挥⾸府城市⾸位度作⽤,为全⾯建成幸福和谐健康美丽拉萨做出更⼤贡献。
第⼆篇:⽔利局河长制⼯作总结
在⽔利部的⼤⼒⽀持下,在、省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各级⽔利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加快⽔利改⾰发展的⼀系列重⼤决策部署,积极践⾏新时期治⽔新思路,持续加⼤⽔利投⼊,开展⼤规模⽔利建设,加强⽔利管理,深化⽔利改⾰,⽔利⼯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促进绿⾊崛起做出了贡献。 (⼀)⽔利⼯作思路不断完善。
从我省⽔情出发,积极转变治⽔管⽔理念,⽤科学发展观指导⽔利⼯作实践,不断完善⽔利⼯作思路。20xx年我厅出台了《加快推进⽔⽣态⽂明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举⽣态⽂明⼤旗,把⽔⽣态⽂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以⽔⽣态⽂明
建设统领江西⽔利改⾰发展。从以⼈为主转变为⼈⽔和谐,从⼈⼒为要转变为⾃然⼒为要,从单⼀治理转变为系统治理,加快推进传统⽔利向现代⽔利、可持续发展⽔利转变,⽔利⼯作思路更加完善。这也是当前及今后⼀段时间我厅⽔利⼯作的重要遵循。
(⼆)防汛⼯作取得全⾯胜利。
今年1⽉⾄11⽉,我省平均降⾬量18毫⽶,⽐多年同期偏多17%,为丰⽔年。汛期先后出现7次强降⾬过程,梅川江发⽣超历史⼤洪⽔;⼊冬后⼜发⽣历史罕见冬汛,赣江上中游、抚河上游发⽣超警戒洪⽔。⾯对暴⾬洪⽔,强卫、⿅⼼社、莫建成副等领导先后30次作出批⽰,并亲临省防总或防汛⼀线指导防汛⼯作;省防总加强会商,提前研判,全⾯部署,科学调度;各级党政领导认真落实以⾏政⾸长负责制为核⼼的防汛责任制,及时有效地处置险情灾情,成功地防御了历次强降⾬过程。台风“苏迪罗”“杜鹃”期间,省防总调度万安、廖坊、江⼝等⼤中型⽔库达120次,充分发挥了⽔库拦蓄洪⽔和削峰、错峰作⽤;冬汛期间,全省紧急启动防汛应急值班,加强堤防、⽔库巡查报汛,确保了涉⽔在建⼯程施⼯安全。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全省防洪减灾效益达36亿元。 (三)深化⽔利改⾰加快推进。
推进实施“河长制”,出台了《江西省实施“河长制”⼯作⽅案》,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组织体系,由强卫担任江西省总河长,⿅⼼社担任江西省副总河长,党政四套班⼦分管或联系农⼝、环保的省领导分别担任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鄱阳湖、长江江西段的河长;成⽴了省级“河长制”办公室,省新闻办召开了实施“河长制”新闻发布会。与此同时,积极贯彻落实《省关于深化⽔利改⾰的意见》,印发了⼯作⽅案,将⽔利改⾰10个重要⽅⾯任务细化分解为36项具体⼯作,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处室、⼯作步骤和时间节点。制定了20xx年⼯作要点,建⽴⽉调度制和销号制度。各项⽔利改⾰全⾯推进。11个省级⼩型⽔利⼯程管理改⾰试点基本结束,制定出台《全⾯铺开⼩型⽔利⼯程管理改⾰的实施⽅案》,在全省范围内铺开。⼤⼒推进城乡⽔⽣态⽂明建设,南昌、新余、萍乡列为全国⽔⽣态⽂明城市建设试点,着⼒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态⽂明建设格局。⽔权改⾰试点⽅⾯,⽔利部、省联合批复《江西省⽔权试点⽅案》,启动了新⼲县、⾼安市、东乡县3个⽔资源确权登记试点,并在萍乡市启动⽔权交易试点。此外,河湖管理机制创新试点、购买社会化服务试点、⽔利⼯程物业化管理试点、农业综合⽔价改⾰、农⽥⽔利设施产权制度改⾰和创新运⾏管护机制试点等均稳步推进。 (四)⽔利投融资能⼒显著增强。
20xx年我省落实省级及以上⽔利投⼊累计达到110亿元,与2014年投⼊持平,⽔利投⼊保持⾼位运⾏。其中,共到位20xx年度⽔利投资60亿元,通过其他途径整合涉⽔补助资⾦6亿元。省级落实财政专项⽔利资⾦24亿元,通过融资及其他途径落实省级资⾦20亿元。充分运⽤国家⾦融⽀持⽔利发展及过桥贷款等,积极对接性银⾏或商业银⾏,对我省在建、拟建重⼤⽔利项⽬及⾯上⽔利项⽬进⾏贷款。⽬前通过过桥贷款为浯溪⼝⽔利枢纽项⽬争取到10亿元贷款授信、且已提取1.8亿元⽤于项⽬建设。南康区章江灌区通过过桥贷款获得0.65亿元贷款授信,解决灌区建设地⽅配套不⾜问题。探索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峡江⽔利枢纽将⽔电站从枢纽⼯程中剥离出来,通过出售其50年的经营权,引资筹措建设资⾦39.16亿元,解决资⾦缺⼝问题。作为典型的⽔利PPP项⽬案例,峡江筹资⽅式已列⼊20xx年国家⾸批公布PPP典型案例中。我省寻乌县太湖⽔库建设也启动PPP融资模式,寻乌县与省⽔投公司共同组建PPP项⽬公司进⾏太湖⽔库建设。 (五)重⼤⽔利⼯程加快实施。
伦潭、⼭⼝岩⽔利枢纽全⾯完⼯。峡江⽔利枢纽基本建成,9台发电机组全部并⽹发电,⼯程开始全⾯发挥经济效益。鄱阳湖⽔利枢纽⼯程列⼊全国172项重⼤⽔利⼯程拟建项⽬,前期⼯作强⼒推进。截⾄11⽉底,浯溪⼝⽔利枢纽⼯程累计完成投资约13.98亿元,完成混凝⼟浇筑量占总浇筑量的92.43%。⼤江⼤河⼤湖治理稳步推进,基本完成鄱阳湖区⼆期防洪治理⼯程第五个单项、第六个单项,五河治理防洪⼯程建设进展加快,江河洪⽔控制能⼒进⼀步提⾼。 (六)农村⽔利得到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