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内部控制制度
为加强医院资产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规范财务工作程序,避免资产损失,特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医院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由财务部门的人员收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直接收款。收款人员在收取款项时,必须出具由财务部门统一提供的合法的收据。医院收入必须全部入账,不能设立账外账、小金库。
2、收款员在每一工作日结束前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填制收入日制表,把全部款项交入本院的开户银行账户或财务部出纳人员处,并把收入日报表和交款凭证交财务部负责审核的会计人员。
3、负责审核的会计人员必须及时对收人日报表和交款凭证进行审核并签字。最迟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人员负责审核收入日报表的准确性、交款与收入是否相符和交款及时性,如有不符必须及时要求收款人员改正,如发现重大差错或故意行为,需及时报告财务主管人员。必要时可以对收款人员的收据和款项进行盘点检查。
4、票据管理人员负责票据的购入、保管、领发和使用后的核销,核销时要核实是否按顺序使用,是否按顺序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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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账,如有错误、漏号或拖延交款等情况,要及时向收款员查明情况。
5、财务科制证的会计人员必须凭经过审核人员审核签字的收入日报表和交款凭证编制会计凭证。
6、收款岗位、审核岗位、票据管理岗位、编制会计凭证岗位必须由财务部门的不同人员担任,不得兼任。
7、医疗业务部门对门诊患者凭电脑中收费确认提示或收款凭证对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对住院患者要确认未欠费才能提供医疗服务。
8、出纳人员的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当天交存银行。出纳人员将收入的现金应当全额交存银行,不得直接用于支付。出纳人员应经常盘点库存现金,保证每天账款相符,不得用单据抵充库存现金。收款员每一工作日内的收取的现金应于本工作日结束后交存银行,找零用的现金实行备用金制度,向财务部借用。
9、支付本院职工的劳动工资,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存入每个职工的工资卡。
10、银行支票由出纳负责购买、保管和使用。未填写收款单位和金额的空白支票原则上不准签发,如因临时采购需要而无法确定金额,又确实需要领用支票的,必须填上收款单位。领用的支票必须建立领用登记簿,并由出纳人员负责于三个工作日内收回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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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会计软件使用要设置合理严密的权限,未经同意不得增删操作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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