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五一七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共同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与处断规则——兼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共同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与处断规则——兼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作者:熊樟林[1]

作者机构:[1]东南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11 出版物刊名:法律科学:西北学院学报 页码:151-158页 年卷期:2015年 第3期

主题词:行政处罚;共同违法;单一行为人

摘要:我国《行政处罚法》没有共同违法的直接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7条作了概括式补充,但无法解决实际问题。理论界效仿刑法学所建立的判断标准,非但无法为共同违法的认定和处断提供帮助,反而会造成法律上的漏洞。实际上,共同违法只是该当构成要件和满足违法性的行为,它并不一定需要有责。从比较法的经验来看,立法者往往会将不同的相对人视为统一的"单一行为人"分别处罚。正是在这一点上,诸如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7条一样将相对人区分为教唆行为、胁迫行为的文本内容,显得较为罕见,也与执法实际的复杂性存在背离,因而需要加以修正或做变通理解。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