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材
主讲:李远国
遵义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煤矿职工安全培训中心
前 言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关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门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有关煤矿安全培训的规定,贯彻生产监督治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煤矿职工全员培训的要求,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灾自救能力,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养,减少煤矿灾难事故的发生,依照宣煤监安[2011]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编写了《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手册》。
该手册重点介绍了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煤矿工人应具备的职业道德、煤矿工人的权益与义务,煤矿生产安全常识、矿井“一通三防”、灾难防治、事故处理及自救互救等。使从业人员通过学习,
把握从事煤矿生产所必须具备的差不多知识。
目 录
第一章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 - 4 -
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 4 - 第二节 煤矿工人的权益与义务 ......................... - 4 - 第三节 矿工常见“三违”行为及后果 ............. - 5 - 第二章 煤矿安全生产的差不多条件 .......................... - 8 -
第一节 安全设施 ................................................ - 8 - 第二节 安全标志 ................................................ - 9 - 第三章 入井须知........................................................ - 13 -
第一节 矿工入井前必须具备的条件 ............... - 13 - 第二节 十种薄弱人物 ...................................... - 14 - 第三节 井下行走时应注意的事项 ................... - 15 - 第六节 安全生产“十不准............................... - 16 - 第四章 矿井“一通三防” ........................................ - 17 -
第一节 矿井通风 .............................................. - 17 - 第二节 矿井瓦斯防治 ...................................... - 18 - 第三节 矿尘防治 .............................................. - 19 - 第五章 煤矿水害、顶板及 ........................................ - 21 - 其他灾难防治 ............................................................... - 21 -
第一节 煤矿水害防治 ...................................... - 21 - 第二节 顶板灾难防治 ...................................... - 22 - 第三节 井下爆破安全 ...................................... - 26 - 第四节 煤矿电气安全 ...................................... - 28 - 第六章 矿工自救互救 ................................................ - 30 -
第一节 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的行动原则 ....... - 31 - 第二节 遇难硐室和自救器............................... - 32 - 第三节 发生各类灾难事故时自救互救措施 ... - 34 -
第七章 班组治理典型体会介绍 ................................ - 37 -
第一章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明确要求坚持安全进展,并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第二节 煤矿工人的权益与义务
一、矿工安全生产的权益
①要求获得劳动爱护的权益。②知情权。③民主治理、民主监督权。④同意安全教育培训权。⑤紧急避险权。⑥拒绝违章指挥权。⑦获得职业健康防治的权益。⑧工伤保险和民事索赔权。⑨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益。⑩批判、检举、控告权。
二、矿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①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②服从治理。③爱护矿山企业生产设备、设施。④及时报告、协助抢险。⑤按照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⑥同意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第三节 矿工常见“三违”行为及后果
1、在人行道宽度不够的大巷行走,当车辆接近时不赶忙进躲避硐暂避,易造成车辆损害事故。
2、人车行进中扒上跳下,易发生车辆损害事故。
3、开车时还不顾一切捡拾掉落在车外的物品,易发生车辆损害事故。
4、在井下轨道中间行走,来车时不明白或躲避不及,容易被机车、车辆碰、轧,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5、井下吸烟,引起火灾、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6、闯放炮戒备线,易发生放炮崩人事故。 7、井下打盹睡觉,出事“束手就擒”,且易感冒、窒息事故。
8、上班时刻打架斗殴,容易造成人员意外伤亡。
9、随便移动井下路标和安全标志,容易误导,如同设陷阱,造成事故。
10、损坏风筒,造成漏风,阻碍正常通风。 11、擅自脱岗、谈天,造成安全工作失误,
容易出事故。
12、不是电气修理工,擅自检查、爱护和调整电气设备,易发生触电,甚至产生火花引起火灾或引爆瓦斯煤尘。
13、用湿手或金属物品扳动带电的电气开关,易触电。
14、擅悠闲井下和井口房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容易引起火灾、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15、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易造成通风、瓦斯事故。
16、擅自动用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阻碍应急救援。
17、随意拆卸支护紧固部件,造成支护松动,引起冒顶事故。
18、高温下作业,中暑,易过度疲劳出事故。 19、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情形下作业,发生瓦斯爆炸、中毒窒息事故。
20、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安全技术未经考核合格易发生事故。
21、发觉危险预兆视而不见,不处理,促进事故或扩大事故。
22、破坏保安煤柱,造成冒顶、透水事故。 23、进工作面不“敲帮问顶”,易发生冒顶事故。
24、风量不足照常作业,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发生中毒、窒息。
25、不熟悉灭火器存放地点,无法及时灭火,扩大火灾事故。
26、携带矿灯进入爆破器材仓库,引爆火工品。
27、将爆破材料乱扔、乱放,火工品爆炸事故。
28、不等炮烟散尽,进入工作面,有毒、有害炮烟中毒事故。
29、横穿大巷、弯道、交叉口,忽视执行“一慢、二看、三通过”,易发生车辆损害事故。
30、行走在采区、巷道里不注意支护情形,冒顶、片帮伤人。
31、在溜煤眼和下料眼内行走,或在溜煤眼下方停留,坠物伤人。
32、巷道乱堆放物品,安全出口不畅通,阻碍避灾撤退。
33、润滑油、棉纱、布头乱扔,易引起矿井火灾。
34、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里,易引起矿井火灾。
第二章 煤矿安全生产的差不多条
件
第一节 安全设施
通风安全设施:风门、风帘、风墙、风障、风桥、风筒和栅栏等。
防灭火安全设施:灭火器、灭火砂箱、铁锹、水桶、消防水管和防火铁门等。
提升运输安全设施:罐门、罐帘、各种信号灯、电铃、挡车器等。
隔爆安全设施:隔爆水袋(棚)、岩粉棚等。 防尘安全设施:喷雾洒水装置等。
防水安全设施:防水门、防水闸、防水墙等。
第二节 安全标志
1、路标、名牌、提示标志。
2、指令标志:指示人们必须遵守某种规定的标志。
3、警告标志:警告人们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标志。
4、禁止标志:禁止和禁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
标志。
第三章 入井须知
第一节 矿工入井前必须具备的条件
1、从事井下劳动,必须是男性成年人。 2、新工人入井前必须进行躯体健康检查,有禁忌证者不得从事煤矿工作。
3、订好师徒合同,明确以师带徒的责任与任务。
4、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后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才可上岗作业。
5、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三大规程,互相禁止、互相监督,自觉抵制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熟悉井下要紧井巷的路径、避灾路线和安全标志,以免迷失方向、误入危险区域。
6、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人,不得从事井下工作:癫痫病和精神症患者;风湿病;严峻的皮肤病;活动性肺结核及肺外结核病;严峻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显著阻碍肺功能的肺脏病或胸膜病变;心血管器质性疾病;或者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井下工作的其他疾病。
7、新进矿山的井下作业职工,同意安全教育、培训时刻不得少于72h,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体会的职工带领工作满4个月,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8、对调换工种和采纳新工艺作业的人员,必须重新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9、每一个下井作业的工人都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
10、《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第二节 十种薄弱人物
① “两头忙”的“疲劳人”②缺乏安全知识的“新工人” ;③思想波动大的“情绪人” ;④性格简单粗暴,安全意识淡薄的“鲁莽人” ;⑤不安心本职工作的“跳槽人;⑥麻痹大意,马虎凑合的“麻痹人” ;⑦不服从治理,工作不固定,干几天就走的“过路人” ;⑧贪图安定,游手好闲的“混世人” ;⑨破坏社会设施,损公肥私的“势力人” ;⑩挣钱不要命的“经济人”。
第三节 井下行走时应注意的事项
1、在井下运输巷道行走时,一定要走巷道一侧的人行道,严禁在轨道当中行走。不能随意横越轨道。
2、在人行道不够规定宽度的运输巷道行走时,要确认有无运行车辆正在接近自己。
3、行走在接近巷道拐弯处和岔道口时,要停步了望或侧耳细听有无运行车辆接近的信号,确认没有时,方可连续前进。
4、在回风巷道行走时,要走在巷道中间。 5、在井下行走时,要戴好矿工帽和矿灯,眼观前方各信号、路标和车辆,耳听信号和车响。
6、下井随身携带的物品、手拿的或背着的不要超过头顶,扛着的要扛平,千万小心金属制品(如铁锹、铁镐等)不要碰着架空线、扎坏电缆和碰到人员。
7、路过上方有人作业的地点时,应与上方作业人员联系好,请他们暂停作业,然后再通过,以免上面掉物或滚落煤(矸)碰伤、砸伤。溜煤眼和下料眼内不准行人。不准在溜煤眼下部停留。
8、挂有“禁止通行”或危险警告标志牌的地点,不管有无栏杆挡着,均不得进入。
9、在井下最好两人以上同行,遇事可相互关照。没到过的、无风的井巷和硐室,千万不要乱进或在里面睡觉。
10、不是自己责任范畴的设备、设施不要乱摸、乱开、乱关。更不能向电气设备浇水或小便。
11、跨过牵引钢丝绳时,要小心慎重,不准骑在钢丝绳上行走。
第六节 安全生产“十不准
1、采掘工作面要有作业规程,并向工人贯彻,否则不准开工。
2、采掘工作面要指定专人治理,排除不合理通风,瓦斯超限时不准生产。
3、局部通风机要指定专人治理,不准擅自停开。
4、瓦斯检查员要按作业区域配齐,不准空班、漏检。
5、有煤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矿井,要有防治措施,否则不准施工。
6、放炮员要执行放炮规定,不准放空心炮、糊炮和明火放炮。
7、井下电气设备安装和修理,一律不准带电作业。
8、煤尘大的工作面、转载点,要有洒水消尘设施;自然发火严峻的矿井,要有灌浆灭火系统,否则不准开采。
9、有透水事故危险的矿井,必须实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规定,否则不准掘进和回采。
10、岩石掘进工作面要实行湿式凿岩,否则不准掘进。
第四章 矿井“一通三防”
“一通三防”指的是加强矿井通风,防瓦斯、防煤尘和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一节 矿井通风
一、矿井空气
1、矿井空气的要紧成分
矿内空气来源于地面,地面空气的要紧成分是由氧、氮和二氧化碳等组成。
二、矿井空气中的有害气体:
瓦斯(CH4)、一氧化碳(CO)、硫气氢(H2S)、二氧化碳(SO2、二氧化氮(NO2)。
三、矿井气候条件
最适宜的井下空气温度是15C—20C。 空气的湿度是指空气中含水蒸气的数量。 风速
《煤矿安全规程》对井巷中的风速有明显的规定,如有人通行的井巷风速不得超过8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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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矿井瓦斯防治
矿井瓦斯是矿井有毒、有害气体的总称。 1、瓦斯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1)瓦斯爆炸浓度。瓦斯爆炸浓度界限为5%—16%;
(2)引爆温度:在一样情形下,瓦斯上爆温度为650C—750C。
(3)足够的氧气:瓦斯爆炸时氧浓度不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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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瓦斯爆炸的危害:产生高温、产生高压、生成大量有害气体。 3、预防瓦斯积聚和爆炸的措施 (1)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
加强通风。加强检查。及时处理局部积聚的瓦斯。④抽放瓦斯。
(2)杜绝引爆火源。 (3)防止瓦斯事故扩大。 4、瓦斯突出预兆
瓦斯突出的预兆有两种,即无声预兆和有声预兆。
第三节 矿尘防治
矿尘(又叫粉尘)是矿井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矿物细微颗粒的总称。悬浮于空气中的矿尘叫浮尘,沉落下来的矿尘叫落尘。
一、矿尘的危险 1、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2、煤尘爆炸 3、污染劳动环境
二、煤尘爆炸
煤尘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1)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
(2)具有爆炸性的煤尘悬浮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45—2000g/m。爆炸力最强的煤尘浓度为300—400g/m。
(3)引爆温度:在正常情形下,煤尘爆炸的引爆温度为610C—1050C,一样为700C—800C。
(4)空气中氧浓度大于17%。 2、煤尘爆炸的危险
(1)产生高温。(2)产生高压。(3)产生冲击波。(4)形成大量有害气体。
3、预防煤尘爆炸的措施
(1)采取降尘措施:①煤层注水。②湿式打眼。③喷雾洒水。④通风除尘。⑤净化风流。⑥水封爆破。⑦清扫积尘。
(2)杜绝引爆火源。 (3)防止爆尘爆炸事故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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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煤矿水害、顶板及
其他灾难防治
第一节 煤矿水害防治
一、矿井水的来源 1、地表水源。
2、地下水源:(1)老窑水。 (2)含水层水 (3)断层水。(4)岩溶陷落柱水。(5)钻孔水。
二、矿井透水预兆
(1)煤壁“挂红”。(2)煤壁“挂汗”。(3)空气变冷。(4)显现雾气。(5)“嘶嘶”水叫。(6)底板鼓起。(7)水色发浑。(8)显现臭味。(9)顶板涌透水加大。(10)片帮冒顶。
三、矿井水害预防措施 1、地面水的预防措施
(1)防止井口灌水。(2)防止地表渗水。(3)加强防洪工作。
2、井下水害预防措施:(1)把握水情。(2)疏放降压。(3)探水放水。(4)留设防水煤(岩)柱。(5)注浆堵水。(6)建设防水设施。
第二节 顶板灾难防治
顶板事故是指:在井下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因为顶板意外冒落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和生产中止等事故。
一、冒顶缘故 1、客观缘故 2、主观缘故
(1)违章作业。作业时不敲帮问顶,发觉隐患不及时排除;控顶距离把握不当;空顶作业;违章放炮;冒险回柱等容易导致顶板垮塌。
(2)治理不善。煤矿生产治理不同于其他行业,井下生产条件随时变化,如生产治理者不深入现场,不带班作业,不严格按三大规程办事,盲目开采、违章指挥、纪律放松等,常常会造成事故。
二、冒顶预兆
(1)响声。(2)掉碴。(3)片帮。(4)裂隙。(5)漏顶。(6)脱层。
三、采煤工作面顶板灾难防治
按照发生冒顶事故的力学缘故分析,可将采
煤工作面顶板灾难分为三大类。它们的防治也不相同。
1、坚硬顶板压垮型冒顶
坚硬顶板压垮型冒顶事故的预防措施是:改变顶板岩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及减小顶板悬露面积,加强工作面支护。
(1)顶板高压注水 (2)强制放顶。(3)加强支护。
2、破裂顶板漏垮型冒顶
在采煤工作面某个地点由于支护失效而发生局部漏冒,破裂顶板就有可能从该处开始沿工作面往上全部漏完,造成支架失稳,导致漏垮型冒顶事故。
破裂顶板漏垮型冒顶事故的预防措施是:第一要求支护完整,不致显现顶板局部漏洞;若显现局部漏洞,赶忙加以堵塞,以防其进一步扩大。
(1)选用合适的支柱,使工作面支护系统有足够的支撑力和可缩性。
(2)顶板必须插严背实。
(3)严禁因放炮、移输送机、回柱放顶和移绞车等工序撞、刮倒工作面差不多支住,防止显现
局部冒顶。
(4)一旦显现局部冒顶,即使是专门小范畴内的一个漏洞,也必须及时将其爱护好,不再漏冒碎矸。
四、巷道顶板灾难防治
井下巷道常发生冒顶的部位有掘进工作面迎头,巷道交叉处和锚杆支护巷等三处,冒顶缘故和预防措施如下。
1、掘进工作面迎头冒顶预防措施
(1)依照掘进工作面顶板岩石性质,严格操纵空顶距,坚持使用超前支护。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
(3)在地质破裂带或层理裂隙发育区等压力较大处要缩小棚距。
(4)合理布置炮眼和装药量,以防崩倒支架或崩冒顶板。
(5)在掘进迎头往后10m范畴内采纳金属拉杆或木拉条把棚子连成一体,必须时还须打中柱以抗击顶板突然来压和放炮冲击。
2、巷道交叉处冒顶事故的预防措施 巷道交叉处控顶面积大,支护复杂,是预防
巷道冒顶的重点部位。
(1)开岔口应尽量躲开原巷道冒顶范畴、废弃巷道和硐室。
(2)必须在开口抬棚支设稳固后,再拆除原巷道棚腿。
(3)注意选用抬棚材料的质量与规格,保证其强度。
(4)开口处围岩尖角被压坏后,应及时采取加强抬棚稳固性措施。
(5)抬棚上顶空泛必须堵塞严实,空泛高度较大时必须码木垛接顶。在码木垛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地点,并设专人观山。
3、锚杆支护巷道冒顶事故的预防措施 (1)合理选择锚杆间、排距。 (2)科学选择锚杆支护材料 (3)提高锚杆支护施工质量。 五、冒顶处理
1、冒顶处理的一样原则
在处理冒顶时,第一要防止冒顶范畴连续扩大,确保抢救人员自身安全,做到“五先五后”。
(1)先外后里。(2)先支后拆。(3)先上后下。
(4)先近后远。(5)先顶后帮。
2、冒顶处理的方案
(1)全断面(即整巷法或一次成巷法)处理。(2)小断面处理。(3)绕道处理。
3、冒顶处理的专门施工方法
(1)撞楔法。(2)探板法。(3)木垛法。(4)搭凉棚法。
第三节 井下爆破安全
井下爆破安全注意事项
1、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2、爆破材料人力运输安全事项
(1)电雷管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工人运送。
(2)爆破材料要轻拿轻放,严禁冲撞、抛掷和乱扔。
(3)人力运送爆破材料时背约工在前,爆破工在后,在视线范畴内相距大于10m,沿途不得逗留或做其他的工作。
(4)严禁使用输送机运送爆破材料。 (5)工作面爆破材料存放点距放炮点距离大
于作业规程规定的放炮距离,且要求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通风良好、无淋水和无电气设备。
3、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制”
在工作面装药前、紧接放炮前和放炮后必须检查放炮地点20m范畴内的瓦斯浓度。《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当瓦斯浓度超过1%时,不准使用煤电钻打眼,不准装药。
4、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 班长、瓦斯检验工和爆破工3人在爆破作业全过程中都要紧密配合,执行换牌制度,实行“三人连锁”。
5、坚持“十不准”放炮原则
(1)工作面工具未收拾好,机电设备和电缆未爱护好时,不准放炮。
(2)工作面未检查瓦斯浓度或距放炮点20m范畴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准放炮。
(3)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工作面距放炮点20m范畴内未清扫煤尘或洒水灭尘时,不准放炮。
(4)工作面风量不足时,不准放炮。 (5)工作面安全出口不安全、不畅通,工作
面顶板支架不完整、煤壁片帮、有伞檐等不安全隐患时,不准放炮。
(6)放炮母线长度不够或未吊挂好时,不准放炮。
(7)所有人员未撤离到戒备线以外的安全地点,未清点好人数,未设好戒备岗哨前,不准放炮。
(8)不执行一次装药,一次放炮时,不准放炮。
(9)不使用放炮器或一个工作面同时使用二台或三台放炮器时,不准放炮。
(10)不发出三声放炮信号时,不准放炮。 6、防止炮烟熏人
《爆破安全规程》规定,井下爆破后需要等15min以后,待炮烟浓度符合安全要求时,才承诺人员进入工作面。
第四节 煤矿电气安全
电气设备失去了防爆性能叫“失爆”。例如:由于隔爆接合面严峻锈蚀,有较大的机械伤痕,间隙过大。隔爆外壳变形、损坏或焊缝开裂。接
线嘴螺钉折断或缺少。密封圈或封堵挡板不合格。接线柱、绝缘套管烧毁,使两个空腔连通等。电气设备显现失爆现象后,不得连续使用,必须赶忙修理或更换。
一、矿用电缆悬挂注意事项
(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小于30°的斜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吊钩间距不超过3m。
(2)电缆悬挂的高度应保证在矿车行驶和掉道时不被撞压和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3)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悬挂不得遭受淋水。
(4)盘圈或圈成“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在此限)。
(5)井下作业人员都要爱护电缆,不得用大块煤(矸)或其他物件砸、压及埋压电缆,幸免用镐刨着电缆,人不能坐在电缆上。
二、井下供用电三大爱护
(1)漏电爱护。(2)爱护接地。(3)过流爱护。
三、煤矿井下安全用电“十不准”
(1)不准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 (2)不准甩掉无压开释装置和过流爱护装置。
(3)不准甩掉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合爱护和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4)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 (5)不准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 (6)停风停电的采掘工作面,没有检查瓦斯或瓦斯超过规定的场所不准送电。
(7)失爆电气设备和电器不准送电。 (8)不准在井下敲打、撞击和拆卸矿灯。 (9)有故障的电缆线路不准送电。 (10)爱护装置失灵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第六章 矿工自救互救
所谓“自救”确实是矿井发生灾变事故后,灾区或受灾变阻碍区域的人员进行避灾和爱护自己。而“互救”则是在有效地自救前提下妥善地抢救他人。
第一节 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的行动原则
1、及时报告
发生灾变事故后,事故点及其邻近的人员应尽量了解或判定事故性质、地点和灾难程度,迅速地利用最近处的 或其他方式向矿调度室报告。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发出警报,使其工作人员尽快明白灾情。
2、积极抢救
依照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进行抢救,尽可能将事故消灭在初始时期或操纵在最小范畴。
3、安全撤离
当受灾现场不具备事故抢救的条件,或抢救事故可能危及人员安全时,应酌情选择安全条件最好且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撤离时应在班(组)长或有体会的老工人带领下有条不紊的顺速撤退。
4、妥善避灾
在灾变现场无法撤退时,如矿井冒顶堵塞、
火焰或有害气体浓度过高无法通过和自救器有效工作时刻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妥善避灾,等待矿山抢救队的救援。
在避灾时要注意给别处救援人员留下信号。如在岔口明显处挂上衣物、写留言;用矿灯照亮;敲击铁管、顶板或金属支架发出声响。在避灾过程中不要暴饮暴食和情绪急躁盲目乱动。
第二节 遇难硐室和自救器
(一)避难硐室
1、永久避难硐室。 2、临时避难硐室。 (二)自救器
自救器是一种轻便、体积小、便于携带、使用迅速、作用时刻短的个人呼吸爱护装置。当井下发生火灾、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等事故时,供人员佩戴,免于中毒和窒息之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
自救器的佩戴方法之一
1、从腰上带上解下自救器,用朋指指扳起开启扳手,撑锁封带。
2、握住开启扳手,拉开封口带。 3、掀开并扔掉上部外壳。
4、抓住口具,从下部外壳中取出过滤器,扔掉下部外款。
5、移开鼻夹,将口具的咬口用牙咬住,把像胶片含在牙唇之间。
6、拉开鼻夹,夹住鼻子,松手后使它能夹住鼻子
7、摘下安全帽,从头顶上把头带戴好。 8、全部佩戴完毕,再戴上安全帽。
第三节 发生各类灾难事故时自救互救措施
1、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和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自救、互救措施
背向空气跳动的方向,俯卧在地,面部贴在地面,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以防把火焰和有害气体吸入肺部。还要用衣服盖严躯体,尽量减少人体肌肤暴露面积,以减少烧伤。之后,要迅速按规定佩戴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着避灾路线,尽快撤退到新奇风流中,若巷道破坏严峻,不知撤退是否安全时,能够到支架较完整的地点临时躲避等待救援。
2、显现煤与瓦斯突出预兆的自救互救 有些矿井显现了煤与瓦斯突出的某些预兆,但并不赶忙突出,要注意延期突出问题。延期突出容易使人产生麻痹思想,危害更大。因此,遇到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时,必须赶忙撤出,并佩戴好自救器,千万不要犹疑不决。
3、发生火灾事故的自救互救措施
发生火灾事故后,位于火源进风侧的人员,
应迎着新奇风流撤退。位于火源回风侧的人员或是在撤退途中遇到烟气有中毒危险时,应迅速佩戴好自救器,尽快通过捷径绕到新奇风流中去;或在烟气没有到达之前,顺着风流尽快从回风出口撤到安全地点;假如距火源较近而且越过火源没有危险时,也可迅速穿过火区撤到火源的进风侧。
在有烟雾的巷道里撤退时,应尽量躬着腰,低着头前进。如烟雾大视线不清或温度高时,则应尽量贴着巷道底板和巷壁,摸着铁道或管道、棚腿等爬行撤退。在高温浓烟的巷道撤退时,还应注意利用巷道中的水,浸湿毛巾、衣物或向身上浇水等方法进行降温,改善自己的感受,或利用随身物件遮挡头、面部,以防高温烟气的刺激等。
此外,矿井倾斜巷道火灾还可能使风流发生逆转,因此撤退时要随时注意观看巷道和风流的变化情形,以防万一。
4、发生矿井水害事故的自救互救措施 矿井发生透水后应依照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退到透水地点以上的水平,而不能进入透水
点邻近及下水的独头巷道。
在透水巷道中行进时,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他固定物件,尽量躲开压力水头和泄水流,防止被水中滚动的矸石和木料撞伤。
当现场人员被水围困无法退出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避难硐室中躲避,或选择合理地点快速建筑临时避难硐室。迫不得已时,可爬上巷道的顶部高冒空间待救;严禁盲目潜水逃生等冒险行为。如系老窑透水,则必须在避难硐室外侧建筑临时挡风墙或吊挂风帘,防止有害气体涌出使人窒息中毒。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留设明显标志。
5、发生冒顶事故的自救互救
采煤工作面发觉有冒顶预兆,而又难以采取措施防止顶板冒落时,最好是迅速撤退到安全地点。当发生冒顶来不及撤退到安全地点时,遇险者应靠煤壁贴身站立避灾,但要注意煤壁片帮伤人。另外,遇险者也可撤至邻近木垛处。
掘进工作面发生冒顶被堵住无法逃出时,遇险人员应爱护加固被堵巷道的支架,专门是接近冒顶边缘的支架,以防冒顶范畴连续扩大。还应
采纳敲击钢轨、管道和岩石等物体,发出呼救信号,以便营救人员了解灾情,组织力量进行抢救。如被堵巷道有压风管,应打开压风管给被堵人员输送新奇空气和稀释被堵巷道空间的瓦斯和有害气体浓度,但要注意保暖。
第七章 班组治理典型体会介绍
一个煤矿工人,一年时刻里350天左右都在井下,同时一干确实是22年,其中21年担任班长。在8000多次下井经历中,他从来没有显现过工伤,就连在他班里先后工作过的230多名职工,也没显现过一次工伤,这确实是白国周。
1970午出生在河南省宝丰县的一个农民家庭,1987年因家庭困难、交不起学费而不得不舍弃学习来到煤矿当一名矿工.由于工作杰出,第二年就当上了班长,在班长那个岗位上一干确实是21年. “白国周”班组安全治理九法
白国周安全治理“九法”的具体内容:
(一)理念引领法
理念引领法要紧包括提炼理念、宣灌理念、践行理念。
(二)班前礼仪法 要紧班前礼仪内容包括: 1.值班领导点名,安排布置工作; 2.班长讲评当班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3.职工对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进行点评; 4.班长带领大伙儿进行安全宣誓; 5.更衣后,班长带队,集体下井。 (三)指令处理法
要紧包括指令、处理、督查。 (四)“三许多”隐患排查法
“三许多”即班前检查不能少、班中排查不能少、班后复查不能少。
(五)“三必谈”身心调适法
“三必谈”即发觉情绪不正常的人必谈、对受到批判的人必谈、每月必须召开一次谈心会。
(六)“三快三勤”现场治理法 “三快”即嘴快、腿快、手快。
“三勤”即勤动脑、勤汇报、勤沟通。 (七)互助联保法
互助联保法要紧包括集体上下班、相互观看、师徒连带。
集体上下班:入井、升井时,由班长举旗带队,全班人员列队到达工作面或升井到达地面,幸免个人单独入井、升井时发生违章行为。
相互观看:针对施工过程中显现动态安全隐患的实际,要求全班每个人都能做到既是施工者,又是安检员,时刻注意观看工友周围的工作环境,并能做到相互提醒、相互帮忙、互助联保。
师徒连带:班里新工人拜老工人为师,签订师徒合同,结成一帮一对子。工作中,老工人带领新工人下井,传授相关安全技能,并对新工人进行关心和约束。显现违章,师徒共同受到处罚:没有违章,且师傅所带新工人业务水平有明显提高的,对师傅进行奖励。
(八)手指口述法
当班工作终止时,班长要向下一班班长进行手指口述交,将当班任务完成情形、未处理完的隐患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向下一班班长交代
清晰。
(九)亲情和谐法:要紧包括亲情、文明、民主、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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