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前应向监理提供的资料
一、建设单位
1. 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2. 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 场区测量成果(交桩记录);
4. 场区总平面图(包含规划红线位置);
5. 总包合同(复印件);
6. 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的名录;
7. 设计施工图2套;
8. 场区地质报告1套。
二、总包单位
(一)、总包资质类
1. 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 总包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 项目经理任命书、岗位证书与职称证书(复印件);
4. 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及岗位证书与职称证书(复印件)、到位时间表;
5.电工、焊工、挖机驾驶员等特殊工种的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分包及协作单位资质类
1. 拟选择的检测、试验单位名单、委托检测内容及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2. 拟选择的专业分包单位名单及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对经批准进场的分包单位,应提交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相关人员的岗位证书与职称证书(复印件)、到位时间表、特殊工种人员的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施工机械类
总包单位计划配备的机械、设备以及检测测量仪器的型号、数量、产品合格证、鉴定证书、进场时间表。要求施工机械、仪器设备的配备与施工投标书相一致并满足工程需要。
(四)、施工组织设计类
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有针对性,方法和措施要明确,同时还必须有:计划达到的质量标准、质量验收程序和约束措施、相关责任人、检验批划分及检测手段和频率、季节施工技
术措施、紧急预案等。
(五)安全资料类
1. 挖土机、推土机、电焊机、配电箱、搅拌桩机等设备,应由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挂牌施工,同时向监理提供相关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2. 开工前应编制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其中临时用电、土方(基坑)开挖、脚手架等应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 文明施工计划中,应包括临时设施的平面布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设施(如:现场交通标识等)和生活区安全文明设施的布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