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五一七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关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有关问题诠释10658888

关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有关问题诠释10658888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关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有关问题诠释

一、退役士兵安置

按照 \"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 由原征集地旗县级以上接收安置。东河区、青山区、昆区、白云区入伍的退役士兵由市安置办统一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推行自谋职业与安置就业相结合的办法,只负责第一次就业安置。

一、接收安置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有关规定,由地方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包括:

1、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的义务兵、由于伤病残原因滞留服现役超过2年的义务兵、士官。

2、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由家庭所在地的社区、旗县区民政局和人民武装部出具证明,经市安置部门和师以上机关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士官。

3、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为高一级的各级士官。

4、作转业安排的服现役满12年以上的士官、服现役满10年或11年符合深化士官制度改革全程退役条件的士官、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官、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服现役满第三期的士官。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5至8级伤残等级的士官、1至4级残疾义务兵、1至6级患精神疾病残疾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按照自治区安置办公

室下达的安置计划进行接收安置。

5、在校大学生入伍退役后,申请复学的,由原所在院校接收,享受在校大学生入伍退役的优惠。不申请复学的,需开具所在院校不复学证明,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安置部门负责接收安置。

6、 服现役未满规定年限无正当理由提前退出现役的士兵,原则上不予接收安置。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服现役未满第三期的士官,不符合安置条件,不能享受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经济补助和相关优惠。入伍注销户籍的,可办理原籍落户手续。因考取基层院校而退役的士兵,不能享受包括自谋职业经济补助金在内的自谋职业优惠。不在国家征兵计划内而由各兵种、各大军区自行征集的兵员,不符合国家安置,地方安置部门不予接收安置。因违法犯罪、开除军籍等政治原因和不能适应训练等身体原因提前退出现役的,安置部门只负责办理落户手续,不予安置,交事处按待业青年对待。

二 、退役士兵接收报到

退役义务兵每年一月份为报到期 转业士官每年五月份报到,自带档案者不予报到。

退役义务兵报到需带家庭户口、身份证、退役证、行政介绍信、入伍通知书、优待安置证。

转业士官报到需带家庭户口、配偶身份证、结婚证、配偶单位或事处证明、接收安置通知书、行政介绍信、退役证。

退役士兵报到手续必须本人办理。

党、团关系由本人经组织部门转入所属事处。如待分配期间预备党员需转正,可持事处开具的党员转正证明,办理有关材料借阅手续。借阅材料和党组织关系待分配工作后直接转入单位。

三、退役士兵安置方法 (只可自愿选择一种)

服从分配:分配到父母工作系统或统筹分配。

自找单位:原则上有三年自找工作时间,如果找到,安置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找不到,可自谋职业。

自谋职业:凡自谋职业者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标准:城镇义务兵5万元,在此基础上,士官每多服役一年增加5000元;立功受奖,伤病残的酌情增加。根据本市当年经济发展状况逐步提高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

四、退役士兵生活补助

城镇退役士兵侍分配期可享受七个月的一次性生活补助,发放标准按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现行标准执行。未按时报到或因个人原因当年不领待分配期生活补助者,不予补领。

五、退役士兵取业技能培训

每年三至五月份将对退役士兵进行培训,结业后发给国家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六,退役士兵档案接收管理

退役士兵档案由原直接邮寄或派人移交安置部门。由安置部门负责管理保存,本人不得自带档案。如需调转档案,由安置部门按规定办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复员士官的档案由本人交才交流市场或劳动力市场保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