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试读协议书
1、 试读学生是指完成义务教育后的复读生以及服务区以外的插转生。 2、 学生试读要符合学校试读规定及条件,并由学生家长、介绍人与学校
签订本协议。
3、 试读生要遵守校规校纪、石关学校学生管理协议书及守则。 4、 试读期为一年。试读期间有旷课、逃学或擅自离校行为的,有偷盗、
打架等违法行为的,有不服从教师管理的,有违犯寄宿生管理规定的,有其他违犯校规校纪的,发生一次给予其家长及学生口头警告,发生两次由介绍人及家长领回,解除其与学校的所有关系。
5、 试读学生的学籍由家长及学生本人办理,学校不承担其学籍责任。 6、 试读学生应努力学习,高中招生志愿由班主任指导填报并说明填报原
因,学生听从该意见。 7、 本协议解释权属学校。 8、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实施。
介绍人签名: 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班 级: 班 主 任: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