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筹经费来源证明
(单位全称)为 (项目名称)提供 万元的自筹资金,资金来源为:单位自有货币资金 万元、其他资金 0 万元。
自筹资金主要用于: 设备费、设备改造和租赁、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费用 (填写具体预算支出科目)
特此证明!
申报单位(公章):
申报单位(财务专用章):
年 月 日
备注:(1)其他财政提供的经费,需提供财政证明。
(2)单位自有资金提供的经费,需提供单位证明。
(3)其他渠道提供的资助,需提供依托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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