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汉语词义的基本属性
词义表达了人们对客观世界的主观认识结果。词义的来源有两个方面,一是词义所具有的客观内容,即现实世界的物体、性质、行为、状态等各个方面。一是人们在认识观实世界时融入的主体看法。这使词义与概念有了明显的区别。词义又是一个系统,词义的形成、表达、变化,都必然会受到整个语言系统的制约。词义的种种生成及其表达特征,都会给词义铸成种种不同的性质,汉语词义的基本属性则反映了汉语词义的形成原因和构成方式。了解这些属性,能加深对汉语词义自身的认识。 根据形成词义基本属性的原因,可将汉语词义的基本属性分为与语言外部和与语言内部的联系两大部分。与语言外部联系所产生的基本属性指的是词作为表达工具与所表达的对象之间的联系。在这种联系中,词义深深地受到当时所处时代、社会,以及该语言所属民族的各种影响。形成的主要属性有词义的社会性、历史性和民族性。
第一节 汉语词义的社会性和历史性
一、词义的社会性
词义的社会性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指的是词义内容依赖社会的存在或消失而存在或消失。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内容、水平、规模都会在词义中得到清楚的反映,即使是现实中不存在的虚幻事物,也是当时的社会达到的认识水平所提供的。在四、五千年前的殷商时期,生产力低下,农业生产的好坏,完全取决于自然界的各种因素,对社会行为,人们无法预见、控制它的发展和结果,所以,当时的祭祀卜问相当发达。上帝、诸神、祖先,成了人们的祈祷对象。这些反映在甲骨文的词义中就成了一个主要内容,年岁、天象、吉凶、征伐、疾梦、使令、往来、婚娶,无不打上占卜祭祀、问天求地的烙印。到了先秦,农业畜牧业有了相当的发展,人们对自然对社会的认识有了很大的发展,祭祀鬼神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远不如前代那么重要。“物物而不物于物”成为当时先进的思想观念。随着人们认识自然认识社会的活动和能力大大加强,特别是社会进入了畜牧社会和农耕社会的发展时期,使得词义中关于农业、畜牧业的内容相当丰富,对生产对象的分辨达到相当细微的地步。下面是对农业耕作的主要动力牛的年龄大小的区分:
“牡,畜父也”; “牝,畜母也”; “犊,牛子也”; “ ,二岁牛”; “ ,三岁牛”; “ ,四岁牛”;
大量以“丝”作义符的字反映出纺织生产的发展,大量以“金”字作义符的字反映出铁器的发展,这些都表现出农耕社会的鲜明特征。对自然界物体化学性质的认识是近代才发展起来,故同时产生了大量的以“气”为义符的字,如“氧”“氢”“氩”“氘”“氕”“氡”“氟”“氮”“氯”等。而在《说文》中,以“气”为义符的只有“气”“氛”二字。 词义反映出的对社会事物的认识水平也同样取决于社会所能提供的条件。如古代战争使用的武器主要是弓箭刀斧,汉字中有关的字形构造和会意特点就反映了人们对战争和武器的认识水平。“兵,械也,从廾持斤”;“伐,击也,从人持戈”;“武,止戈为武”;“戍,守边也。从人持戈”。这些字均是以“人”加上“戈”或“斤”而成。在那个时代,关于战争和武器的汉字和词义是不可能凝结着现代战争所特有的钢铁、爆炸、速度等特征的。
在语言中有很多关于基本事物、性质、观念、运动形式的词语,人们从这些词义的形成、凝结中,也可以窥视到它产生时期的大致情形。如:
“物”字:“物,万物也,牛为大物,天地之数起于牵牛,故从牛勿声。” “告”字:“告,牛触人,角著横木,所以告人也,从口从牛。” “美”字:“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善同意。” “群”字:“群,辈也,从羊君声。”[1] 徐铉曰:“羊性好群故从羊。”
这些字是语言中的基本性词语,它们都以当时人们所能接触到、并最为熟悉的事物来寄情寓义。“美”和“群”之义以“羊”为寓,“物”和“告”之义以“牛”为寓。造字时人们已经认识到应造一个表示客观世界中一切事物的词,他们选上“牛”字作为标志,并对此作了一个自认为是解得通的说法,说是天地万物之数皆起于牛。这反映出人们对牛的熟悉、了解、钟情和当时所达到的认知范围。
在汉字的构造上有“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说法,《说文》中的242个象形字,有221个充当了构成汉字的部首。汉字字根的象形性不仅显示出在汉字的发展上有由象形到指事、会意、形声的繁化过程,而且还充分显示出当时人们的活动范围和所达到的认识水平、认识范围和认识能力上。
词义社会性的第二层含义是指对词义的运用要依赖社会的约定俗成。一个词义的确定和使用习惯的转移要取决于社会的承认。如“朕”字,在先秦是一般的第一人称代词,“回朕车以复路兮,及迷途之未远”(屈原《离骚》)中的“朕”指屈原自己,而秦始皇把“朕”作为自己的专称,社会接受了这一用法,从此“朕”的使用范围就大大缩小了。现代汉语中的“知识分子”一词,经历过几起几落的感情色彩变化。在中“知识分子”是“臭老九”,是耻辱身份的象征,找工作、晋职、婚恋,似乎都有无形中的巨大压力。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知识分子”这个词在开始重视文化的社会中又被带上崇尚敬仰的色彩。之后,在从商的经济大潮中,“知识分子”不那么容易做到“急功近利”,说到这个词时,总跟清贫廉简连结在一起,含有那么一种酸溜溜的味道。其词义色彩又重新由扬到抑。这个词的起落清楚证明了词义的范围和感情色彩的变化与政治的价值取向和社会心态的变迁密切关联。 早期的电话机还比较原始,是手柄式,要靠手摇来接通对方,所以人们在说要打电话时是说“摇电话”。现在电话机已经进步到“拨号式”“按键式”,但人们对打电话仍有说“摇电话”的,用“拨电话”的人也渐渐有了,却没有谁说“按电话”的。因为社会已经接受了“摇电话”,还不承认那更准确的后来者。
近几年,国外传入了一种自娱自乐的演唱形式,叫卡拉OK。它最早起源于日本,而后传到。“卡拉”是对日语的音译词,在日语中是“空白”的意思。“OK”是英语管弦乐队 ORCHESTRA的简称。“卡拉OK”的意思就是没有歌唱声音的管弦乐队伴奏,人们唱卡拉OK时,可以随着伴奏声尽情歌唱。这是一种很好的群众性娱乐活动,迅速在各地流传。以至国家也组织力量在群众中完善这种娱乐项目,大概是专家们觉得这个名称太“洋”化,在定制“卡拉OK”音像曲库时,将曲库名定为“中华大家唱曲库”。应该说这个新名是颇费苦心的,取名上既照顾到汉语的特点,又在意思上保留了“大家唱”“人人唱”的特点。但这个名称现在还未流传开,可见词的流传不是靠起名上的合理不合理,而是最终要看是否会被人们所承认,被社会所承认。语言中的社会俗成性战胜理性、战胜规范性的例子太多了。
二、词义的历史性
词义的历史性是指词义的内容会随着客观外界和使用主体的变化而变化,从而给一个词义带上特定历史时期的痕迹,给同一个词形中的不同意义带上种种复杂的关系。陈第的“时
有古今,地有南北,字有更改,音有转移”是音韵学上的至理名言[2] ,也应是词义学上的不易之理。对词义的历史性首先必须认识到历史的相对性。“古今无定时,周为古则汉为今,汉为古则晋宋为今”[3] 。认识词义的历时状态、古义今义的区别、引申义后的产生,都必须要有一个立足点才能予以正确的分辨。如“宫”字在先秦时指一般的房屋。《说文》:“宫,室也。”《尔雅》:“宫谓之室,室谓之宫。”《易·系辞》:“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可见“宫”与“室”在先秦是同义词。而到秦汉时起,“宫”开始指高大建筑,特别是指帝王居住的房屋。所以,对《史记·秦始皇本纪》“作宫阿房,故天下谓之阿房宫”中的“宫”,与《墨子》中“父母妻子,皆同其宫”中的“宫”就不能作同一解释。
对词义历史性的认识要区分几种情况,一是同一词形先后所表达的意义基本性质相同,但所表示的程度、范围不同,如上面的“宫”字。二是后起的新义,用旧有的词形表示,形成同一个词形表示先后出现的两个各不相同、相互之间没有渊源关系的词义,如“椅”字,在先秦是树名,“树之榛栗,椅桐梓漆”(《诗·定之方中》)。到唐代,“椅”字开始指“供人坐的有靠背的凳子”,成为现代的常用义。再看下面一个例子: 现代战争中最常用的一种武器是“炮”,这个字在《说文》中已经产生,但却不同现代意义上的“火炮”义。那时“炮”的词义是表示一种烹调方法,把带毛的肉用泥裹住放在火上烧烤。“炮,毛炙肉也”。“炮,合毛炙物也,一曰裹物烧也”(《广韵》)。这时的“炮”义与指现代兵器的义还毫不相干。因为在当时,火药还未发明,战争的规模和形式也还停留在短兵相接的箭戟水平,还根本不可能具备这个意义。那时与现代意义的大炮有点相似的是一种靠机械发射石头的炮,写作石字旁的炮。据史料记载,真正的火炮是从南宋、元朝年间才发现开始使用的。这个事实说明,仅管一个词形很早就出现了,但一个词的意义却必须紧紧依靠社会的现实,它可以落后于社会而滞后地使用,则绝对不可能超前于社会而产生。当后来的“炮”字既用来指“烧肉”义,又用指“一种发射远程的武器”时,这就需要人们根据上下文进行一番认真的分析,方能准确认识它们在不同历史时期中的意义内容。 对词义历史性的把握要特别注意辨别词义的历史变化所带来的相邻词义的错位、失衡与再平衡的种种影响。以“文”和“字”为例:这两个字早在《说文》的时代就已经可以相互替代地使用了,如许慎的《叙》中就有“九千三百五十三文”,“说解凡十三万三千四 百四十一字”的说法。这里的“文”和“字”毫无二致。但同在《说文》中,它们还有其它各不相同的意义,分别表示了汉字中的某一部分。如“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文”表示单体字,这种字的结构上不可再分,代表着汉字发展的第一阶段。“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字”表示合体字,这种字结构上可分出两上或多个单体字,代表汉字发展的第二阶段。《说文解字》的书名用的就是此义。单体“文”只可释意不可析形,故明形说意;合体“字”是合体会意合体形声,故要分解方及。书中还有“文”“字”的其它意义。“文,错画也”,指笔形交叉。“字,乳也”,“字”取“子”义,言孳乳而渐多。从汉字的发展过程来看,这应为“文”“字”的最初义。再发展下去就是指汉字中某铱分的义,由笔形的交叉,引申为指象形字和指事字;由孳乳义而引申为指会意字和形声字。接着是“文”“字”可分别或合二为一地指称汉字的全部或某一单个字体。显然,“文”指单体字与“字”指合体字,这么两两相对的意义是它们发展到同一个时代才形成的。《说文》及其《叙》,正是靠准确地运用了“文”“字”的不同时期产生的词义,才将汉字的发展问题谈得那么清楚透彻。另外对“脸”“面”“颜”;“足”“腿”“脚”;“赤”“朱”“丹”“红”等,也都要放到一定的时代和相邻的词义关系中才能做到确切的分析和准确的理解。
第二节 汉语词义的民族性
汉语词义的民族性是指词义中所融进的汉民族的个性。语言不仅是所属民族文化的体载物,也是该文化的产物,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个民族的个性,一种文化的特性,总是会从物质生产的具体实践,从精神活动的内容,从本民族的心理、思维、文化、宗教、道德、习俗等各个方面反映出来,也一定会在民族语言中反映出来。在语言中的各个要素中,与民族的独特生活联系最为密切,最为外露的正是词语和词义。在词语的构成、体系、数量,词义的内涵、引申、色彩,词义的关系、演变、产生、消失,都会深深地带上本民族的痕迹。因此词汇,特别是词义,也就成为文化学、文化人类学,近来又成为文化语言学的首要研究对象。
对词汇的民族性最好理解的例子就是不同语言中都有自己的独特的词语。因为不同民族有自己的特有生活内容和方式,有自己特有的精神生活内涵和追求。用以表达它们的词语当然都是民族的词语。如英国政治中的上院下院,美国政治中的参议院众议院,而在中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制,反映在汉语中使用的就是“人民代表大会”、“”这些词语,当然也就没有英语词“上院”“下院”。这样在词汇的总体构成上就会显出很大的民族差异。在本民族文化中具有特色的内容,反映在该语言的词汇上也就会特别丰富发达。如汉民族历史悠久,家庭观念、家族观念相当强,这样在语言上,亲属称谓的词语也就非常多。据古载,对上下祖孙的称呼可以延展到十几代。以“父”为起,上有“祖父”、“曾祖”、“高祖”,下有“子”、“孙”、“曾孙”、“玄孙”、“来孙”、“ 孙”、“仍孙”、“云孙”。[4] 在当代汉语中,已经用不上这么多称呼了,一般是祖孙三代同世,但就在不远的几十年前,在中国要分出四代、五代还是很轻松的事。
反映同一客观事物的词语,在不同的语言中也会因不同民族的文化因素、社会习俗,而产生不同的意义内容和表达形式。如对正式婚姻之外的情爱关系,汉语的称呼一直带有强烈的贬斥色彩,晚近些的“第三者”已经算是相当雅致的代称,但仍充盈着被排抑的心理。而西方的道德伦理对此的接受显然要大于汉民族的传统性思维,所用的称呼为“爱人”“情人”。即使是同一种语言,因具体的政治社会不同,词语也会不尽相同。80年代流行于的一种方便食物,名之为“方便面”、“速食面”、或“熟食面”。而在,同样的食品,却谓之“工仔面”,这个名字清楚不过地反映了它在社会的商品品位价值。 在词义的引申内容和表义色彩上,民族性也体现得非常明显。“资本家”在汉语中总会带有“吸血鬼”“剥削者”“贪婪的”等令人厌恶的含义,因此“资本”的名声也不太好,长期以来,在中国是忌谈资本的。而在英语,“capitalist”指“资本家”,还可指“富豪”。“capital ”更可以引申出“首都”“极好的”“第一流的”等褒扬义。现代汉语中的“衣冠禽兽”是喻指行为如同畜牲的恶人,是一个批判力很强的词。可看看它的历史,它却曾是一个褒义词。明代的服饰规定,文官官服绣禽,武官官服绘兽,文官一品袍,绣仙鹤;二品袍,绣锦鸡等等。因此布衣为官为将被称作“衣冠禽兽”。到明代中晚期,宦官专权,官场,文官爱钱,武将怕死,欺压百姓,无恶不作,官将声名狼藉。百性视其为瘟神盗匪,于是便贬称其义,称为非作歹的文官武将为“衣冠禽兽”。在近几十年来,社会上的公共称呼有着十分明显的规律性替代现象。50、60年代流行称“同志”,60年代末流行称“师傅”,70年末流行称“老师”,80年代流行在先的是“先生”,在后的是“老板”。其中都有很实在的社会原因在起作用。可以说绝大多数的词义变化都与特定的文化事实联系在一起,都与民族的生活、民族的历史联系在一起。 正因为词义中有如此强烈的民族精神,因此在外语的学习和翻译中,要通晓这门语言的文化,了解语言的民族性也就一直成为首要的告诫。下面是一个较典型的例子。唐代诗人王昌龄有一首诗:“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英国汉学家翟理斯(Herbert A.Giles 1845━1935)把诗译成英文,最后一句是“Tell them,`an ice heart in vase of jade.'”(告诉他们:“一颗冰冷的心在玉石的瓶子里。”)“冰心”含有“冰
清玉洁”、“圣洁无瑕”的意思,这是汉民族中所特有的含义。著名女作家“冰心”取的就是这层意义。而在英语中ice 没有这种赞誉义,故直译为“ice heart”就表达不出原诗的意味和真实情感。相反,却带上了冷酷、淡漠、冷若冰霜的贬抑义。 语言的民族性也就是这个民族的独特文化特性在语言中的反映。语言是一个民族构成的基本要素,语言不可能不带上浓厚的民族特性的影响。以前注意得比较多的是语言的符号性、物质性,而忽视了语言的民族性、人文性。这点在后面的“人文篇”还将详细论述。
下面要分析的是词义内部的属性。其含义不是指词义内部才有的,而是指与“与外部联系的属性”相对,根据语言是一种表达的交际符号系统,根据词义本身的表达功能和表达形式的特点而具有的属性。词义内容的客观和主观内容,决定着词义的社会性、历史性、和民
族性,而词义作为语言体系内表达意义的一分子,又决定了它的另一部分重要属性。
第三节 汉语词义的概括性和具体性
词义的概括性和具体性是两个相对概念,二者相互依赖而存在。词义因所指代的对象、义域的大小、存在的状态等方面的差异,会分别表现出概括些或具体些的两种不同属性。一般说来,概括性的词义义域范围较广,有一定的模糊特征,词义稳定,相对静止,处于词义的储存状态,表现为语言的词义,多以字辞典中的词义形式出现。具体性的词义义域范围较窄,有特定的指示对象,依上下文而确定,词义灵活,处于词义的使用状态,表现为言语的词义,多出现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 如“人”,“天地之性最贵者也”[5] 。“人者,天地之德,阴阳之文,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6] 。“能创造自然的动物”[7] 。这些对“人”的释义内容不尽相同,有明显的时代和认识上的差异,但都属词的高度概括义,在当时的时代可以脱离任何具体的上下文存在并为人们所理解。而在“己弗能有而以与人”、“入于人中”、“子无谓秦无人”(均见《左传》)等具体句子中,“人”又分别表示“别人”、“人群”、“贤能之士”义,这就是“人”的概括较低的词义。到于“有怀二人”(《诗·小苑》)中的“人”指父母,就很灵活,须完全依靠上下文的显示。词义的具体性在词的临时用法上体现得最为突出。 词的概括性和具体性表现特征不同,使得概括义和具体义的储存环境也大不相同。概括义一般储存于字辞典义中,具体义多表现在训诂注疏文中。对比《说文》和《尔雅》所保留的词释,是颇能说明问题的。 “绩”字,《说文》:“绩,缉也”,“缉,绩也”。二字互训,均表示“把麻搓搡成绳”。《诗》:“八月载绩。”传曰:“载绩,丝事毕而麻事起矣。”“绩”由此义引发出“事”和“连续”二义。围绕着“事”,又引申出“业”、“功”、“成”等义。如《诗》:“维禹之绩。”传曰:“绩,业也。”笺曰:“绩,功也。”《尚书》中的“庶绩咸熙”,在《史记》写作“众功皆兴”,直接以“功”代“绩”。对“绩”的这么多意义,《说文》只反映了最早,最稳定的“搓丝成绳”,而《尔雅》却保留了“继”、“事”、“业”、“功”、“成”这五个“义相近,义相成”的具体义。这些具体义在当时都是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表现出来。对《尔雅》保留的这五个义,后代辞书一般只吸收了“绩”的“相继”和“功劳”二义,别的几个具体义则沦为临时义而没进入语言义的系统。 词义概括性的产生,是因为词义作为语言负荷信息的主要载体,总有比较稳定的表达内容,它要求词义做到指称范围比较概括、内容稳定、易懂。而语言交际环境的变幻不定,交际内容的丰富复杂,词义为了达到准确交际的目的,在具体场合必须与特定的表达对象相结合,或被临时赋予不同的附加色彩,这又使得词义有了具体化的属性。了解了词义的概括性和具体性可以更好地理解“小学之训诂贵圆,经学之训诂贵专”、辞书释义较泛、注疏释义
较窄的特点,并进而认识词义分化派生的内在机制和制约因素。有了词义的概括性,词义才能更好地在语言人群中保留稳定、联系的作用;而词义的具体性,则充分体现了语言的变通能力,体现了言语主体的语言风格和创造能力,从而将语言的表现力淋漓尽致地展示出来。有了词义的具体性,才有了词的具体义。语言的活力正是蕴藏在这里并通过它而传布整个语言机体。
第四节 汉语词义的静止性和运动性
这是汉语词义的又一对互相依存的属性。词义的静止性就是说词义的内容比较稳定,较少变化,能够超脱具体环境的而表现出的一种普遍、固定的特性。没有词义的静止性,就没有词义的稳定状态,就没有词义正常的表达交际功能。词义的静止性与词义的概括性有相通之处,但又不完全相同。静止性是从少于变化的角度而言,而概括性则主要是从所指宽泛、概括抽象性强而言。
词义的运动性是指词义的变化属性。词义在不同时代的承续嬗变中,在同一时代的不同言语环境中,在与相关词义的渗透与制约中,均会产生这样那样的增减删削的变化,这些都是词义运动性的表现。词义的具体性只是词义运动的一种表现形式。词义的运动性是绝对的,下面着重谈谈词义的运动性。
汉语词义的运动性根据词义运动的范围,可以分为三类形式: 1.义位之间的词义运动
义位是比词小的能运用的最小词义单位,相当于词典学中的义项。义位之间的相互运动是词义运动的最普遍现象之一。象词的概括义和具体义之间的转化就是义位的运动。概括义向具体义的转化上面已谈过,下面看看词义的具体义向概括义转化。如“鸣”“惊”“牢”开始都是只表示鸟叫、马惊、牛圈的具体义,以后“鸣”演变为所有的鸟、兽、昆虫,乃至一切物体发出的声音;“惊”表示所有动物和人受到刺激后的情绪不安,象“惊涛骇浪”中的“惊”更是大大抽象化了;“牢”则概括扩大为表示所有关禁动物的地方,以后又固定在专指拘禁犯人的场所。
词义在具体场合的各种灵活运用,会不断产生新的具体义,这些具体义的定型化,也就是新义位产生的过程。新义位的产生就是词义运动的结果。如“冥,幽也。从日六,冖声。日数十,十六日而月始亏也”[8] 。“冥”的本义指“夜色昏暗”,因本义各个不同方面的特征而在具体的使用场合有了“夜”、“愚昧”、“高远”等新的用法,并均已各自成义。如“冥大薄天”(枚乘《七发》)、“一语开冥顽”、“苍冥”等。 2.义位义向词位义的运动
义位义是一个词的意义中的一部分,义位义的存在和运用都必须依托于词的形式而出现。词位义是同一个词的众多义位中居于中心位置的那一个。它在意义上有更大的性,与别的词义有较明显的界限,具有的语音和书写形式。词位义的出现也是义位义运动的结果。义位义在使用中总会强化自己的区别特征,当一个义位与原来同一词内其它义位的差别愈来愈明显,并在词的表现形式有了区别后,新的词位义也就出现了。在义位义向词位义运动的过程中,会有一些过渡现象,或意义差别明显,而词的形式相同,或词的语音形式不同而词的书写形式仍相同。在鉴别新的词位义是否时,词的书写形式具有较高的区别价值。如:
“长”字,最早为“时间久长”义,再引申出长度之长,均读为chang 。又引申出长幼之长、生长之长、官长之长、读为zhang 。虽然两条词义线上的义位都有可通之处,但分界还是很明显,前者主要表现为时间空间上的距离,后者主要表现为数量上的增加,读音
上也有了声母和声调的变化。在《尔雅》中,古人对“长”的这两条词义线已经进行了区别,分别用“长”的两个义两个音对12个词进行了解释:“永、样、引、延、融、骏,长也”,为“长久”义,读直良切。“育、孟、耆、艾、正、伯,长也”,为长幼义、生长义、官长义,读知两切。“长”的词义和语音都有了分化,但书写形式仍为同一个。一直到现在,对“长”的看法还有分歧,有的认为“长”是多义多音词,有的认为已分化为两个的词。后者就是把不同的义位义当作词位义看待了。 又如“受”字。“受,相付也”(《说文》),“相付”含有“给予”和“接受”两方面的意思。“(孙)权辞让不受”(《三国志》)中的“受”是“接受”义。“因能而受官”(《韩非子》)中的“受”是“给予”义。“接受”和“给予”是一个行为过程的两端动作,相反相对,同时容纳在一个词形中毕竟不够清晰。后来“给予”义的“受”写成了“授”,而“受”单独表示“接受”义,不同的书写形式肯定了义位之间的差异,“受”“授”分别成了两个词。大量古今字的形成,就是同一个词的义位义的离异运动越来越大,而不得不在书写形式上加以区分的结果。
3.词位义之间的运动
词位义之间的运动指的是词与词之间的互相作用而产生词义变化的过程。“词的意义范围是以它的同义词为界限的”,“不仅一个词的意义轮廓和它的同义词互为消长,同一个词的多种意义也是和同义词密切联系的”[9] 。一个词位义的确定就是把它放到同义词的对比中进行。如“谷不熟为饥,菜不熟为馑”;“室中谓之时,堂上谓之行,堂下谓之步,门外谓之趋,中庭谓之走,大路谓之奔”;“金谓之镂,木谓之刻,骨谓之切,象谓之磋,玉谓之琢,石谓之磨”;“凡草曰零,木曰落”;“直言曰言,论难曰语”,都是运用对同义词同中辩异的对比方法来确定一个词的义域范围。因此一个词位义的变化必然给相邻词位义带来影响。 从词位义相互变化的关系来看,有的会表现出侵蚀对被锓蚀、扩大对缩小的关系。如“颜”“面”“颊”,最初的词义有明显的分工,“颜,眉之间也”,颜指两眉之间的部位,稍稍扩大后也可指两眉以上的前额,两旁则谓之额角。“面,颜前也”,面指两眉之间以下的部位,包括眼、鼻和鼻两旁至颊部之前的脸区,即正面能看到的脸的前部。“颊,面旁也”[10],颊指面两旁、耳廓前、额角下、下颔上之间的部位。后来“面”的词义扩大,可以指整个脸区,包括了“颜”“颊”的义域范围,如“老妇必唾其面”(《战国策·赵策》)。“颜”的词义也有了扩大,有时也以称整个脸部,如“喜笑颜开”;又由于两眉之间是人的喜怒哀乐情绪变化最敏感的区域,而慢慢具有了“颜色”义。后来产生了“脸”这个词,“脸”的所指范围开始与“颊”相当,“眉销残黛脸销红”(白居易《昭君怨》),“脸销红”就是颊部消退了胭脂后的红色。“脸”的词义扩大后,可以指整个脸盘,与“面”所指范围大致相近,如“头圆筋骨紧,两脸明且光”(杜牧《冬至日寄小侄阿宜诗》)。两个意义相同的词是不可能长期并存的。在指整个脸部义上,“面”已逐渐让位于“脸”字,而多用引申出来的“面向”义。从上面分析可见,“面”“颜”“脸”的词义都有一个扩大的过程,一个词的扩大就是对另一个词的侵蚀,最终是“脸”字成为指称范围最广最常用的词,成为词义扩大的胜利者。 有的会表现出取代关系。如“副,判也”,读芳逼切。“劈,破也”,读普左切。二字音相近义相通,均是表示用刀把物体分开。不同之处在于“副”要求把物体正中剖开,一个为二,“判”即对半分的意思。而“劈”只要求把物体剖开即可。“副之则一物成二”,故“副”与“正”相对而有了“贰”之义。“周人言贰,汉人曰副”。后来“副”专用它与“正”相对的引申义,原义则由“劈”字代替了。这时“劈”字具有了把物体由上往下正中分开的意义特征,而与“劈”相对称的是表斜劈的“砍”、“斫”,半截砍断的“割”、“折”、“斩”等字。“今字用劈为副,劈行而副废矣”[11]。副字“判”义的消失正是由于劈字“破”义的蚀入侵吞而造成的。
在词位义的相互运动过程中,除了相互之间会在义域上出现变化外,还会在运动的方向
上出现或同向或异向的现象。
广义的词义运动性有着更为丰富的内容和形式,它包含着词义随着社会的变化而产生、变迁、死亡等一切变化形式。 词义的运动比词义的静止有着更为绝对的特点,但它又总是在词义的静止性所能容许的范围内进行变化。词义的运动是缓慢、渐变的。如“弛”,本义是“放松弓弦”,它又有“废”、“毁坏”义,乍看起来前后变化太大,似乎无联系可循。但如果掌握了由“放松弓弦”义一直引申而来的“松懈”义、“延缓”义、“减弱”义、“丢开”义、“忘却”义,这时再来看“弛”的“废”义和“毁坏”义就不会感到突然了。下面是一个现实生活中的例子:近两年汉语词汇新出现了一个使用频率相当高的词“官倒”,它的出现首先在于“倒”有“投机倒把”义。后来又有了“倒爷”一词,“倒爷”的出现不过是几年前的事。接着是“私倒”的出现,再就是“官倒”的问世。如果不了解其中的词义变化过程,就不可能理解“官倒”的含义,很可能会把它当作“做官的下台了”,或“官老爷”来看待。“官倒”似乎还有发展的趋势,“国际倒爷”、“倒德”、“倒风”、“军倒”、“权倒”等都应运而生了。
注释:
[1] 以上引文均见自《说文解字》。 [2] 明·陈第《毛诗古音考自序》。 [3] 《说文》“宜”字段玉裁注。 [4] 《尔雅·释亲》。 [5] 《说文》“人”字解释。 [6] 《礼记·礼运》。 [7] 《辞源》。 [8] 《说文》“冥”字。
[9] 李友鸿《词义研究中的一些问题》,刊《西方语文》1958年第1期。 [10] 上述引语均见《说文》。 [11] 《说文》“副”字段玉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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