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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陷阱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半年被‘试用’了三次,不签合同、不买保险、不发全薪„„什么福利都没有。”广东某职业学院应届生齐同学初入职场,却连连遇上不良企业,试用期成为“白用期”。

据广州媒体报道,由于就业形势严峻,“试用合格方签劳动合同”目前成为不少招聘企业的不成文规定;至少三成找工作的大学生因求职心切,遭受过用人单位的各种“剥削”。

当前,找到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相当一部分逐步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适应的一个时期。但是,少数用人单位却利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大中专毕业生求职心切的心理,屡屡设下试用期陷阱。对此,大中专毕业生要擦亮眼睛,警惕黑心的试用期陷阱,并依。

陷阱一

口头约定一“试”了之

刚刚从南京师范学院毕业的小韩,通过参加招聘会被一家广告公司录用。按照口头约定,工作前3个月为试用期,公司要看他的表现来决定是否正式聘用他。

在单位,小韩踏踏实实工作,只要给了任务就能按时完成。3个月下来,小韩本以为自己可以轻松被该公司正式录用。谁料试用期一结束,经理却说他不称职。事后小韩得知,与他同一批进公司的员工,没一个通过试用期的“检验”。而后不久,该公司又新招了一批员工继续“试用”。

小韩想和公司理论,可试用期的一切都是口头约定的,由于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约束,又缺乏有力的证据,小韩根本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深度剖析】

不少大学生找工作时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总会有个试用期。但令他们不解的是,往往试用期马上就要结束了,自己也被“炒”了。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不论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有固定期限的,还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用人单位都应当在员工开始为其工作时就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后,双方才可以约定试用期,而不是在试用期满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没有正式合同便没有试用期。相当一部分用人单位利用大学生劳动法律知识匮乏的弱点,以试用期为由,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以达到随时解聘和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使大学生“空口无凭”的目的。因此,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明显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陷阱二

找借口试用期将满被辞退

某地一家翻译中心,因业务发展需要,聘用了5名大学毕业生做翻译员。小王等5名大学生到公司报到的那天,老板承诺试用3个月,试用期月薪250元(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正式录用,月工资不少于3000元。

在就业形势如此严峻的情况下,刚参加工作,试用期满就能有这样的薪水,小王等5名大学生非常满意。

为了得到老板的肯定,能被正式录用,他们加班加点不停地为公司赚钱。可是,在仅差10天就试用期满的时候,老板突然以“不适宜在本公司工作”为由,将5人全部辞退。

【深度剖析】

小王等5名大学生的遭遇,并非个案。许多大学生都遇到过这样的事。该翻译中心的做法,起码有两条明显违法。

一是试用期工资过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是随意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了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等六种情形,以及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三种情况。符合上述情况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而且,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负有“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举证责任,也就是适用法律上的举证倒置原则。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很好地证明,甚至根本没有任何合理的理由,就不能将小王等5名大学生辞退。

陷阱三

试用期“没完没了”

学习市场营销的大学毕业生小罗,说起她的遭遇时,显得“很受伤”。因为,她的试用期总是“没完没了”。

今年初,她应聘到苏州市内一家化妆品公司工作,试用期一干就是6个多月。小罗要求公司结束试用期,但公司有关人员却表示,她虽然干了这么长时间,但销售业绩依然达不到公司的要求,因此还得“继续试用”,直到公司认为合格才能转正。

于是,小罗咬着牙继续干,就这么又干了2个月,公司还是以销售业绩为由不给她转正。无奈之下,小罗只能离开这家公司,另谋出路。

【深度剖析】

有些用人单位往往会说:“招聘者和应聘者之间是双向选择,只有通过试用期的考查,单位认为应聘者适合岗位需求后,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很合情合理。”

但实际上,这是一个陷阱。因为,《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也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试用期不能“没完没了”。

陷阱四

试用期内不享受工伤保险

毕业生小王应聘到某化工机械厂,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一个月。

哪知“天有不测风云”,上班第8天,小王就因机械发生故障,手臂受伤了。小王因此住院治疗一个月,在住院治疗期间小王父母曾向厂方提出工伤待遇申请。但伤愈后,当小王找企业报销医疗费时,该厂不仅不按工伤支付全部医疗费用,还以误工为由只发给他基本生活费。其说法是小王试用期未满,不是企业正式职工,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深度剖析】

据了解,目前,有少部分用人单位以试用期是考查期或者试用期内没有正式建立劳动关系为由,在试用期内不给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等)。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按照该法,尽管小王试用期未满,但自小王与该化工机械厂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劳动关系便已确立,成为该厂的职工。因此,小王在试用期内所享有的权利义务与试用期满后享有的权利义务是一致的。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也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职工范畴是所有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因此,即使在试用期内,员工出现工伤,同样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工伤保险待遇。

为了防止掉入种种试用期的陷阱,业内有关专家给了求职大学生们四条建议:

一是进入用人单位后,必须及时要求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二是试用期间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试用期间的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表等,凡是能够证明自己与单位存在劳动关

系、工作起始日期、工作内容等的证据,都要保存好;三是求职时要先了解用人单位是否真有用人意向,不要被那些常年招人、常年换人的不法单位所蒙骗;四是一旦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如不付报酬、薪金过低、工伤拒赔、违规延长试用期等,要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提起仲裁和诉讼,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 朱海滔)

《潜伏》“余则成”教你职场生存

《潜伏》并不是间谍片,而是一部不可多得的职场教程。余则成的经历,有绝对的现实意义,他用亲身体验,教导我们如何在险恶的职场生存。

而现今的职场,比余则成面临的环境更糟糕,我们都是在狂涛骇浪里潜伏的小人物。

所以,研究专家“余则成”是怎么说,怎么做的吧。

1、办公室里只有两种人,主角和龙套。

在《潜伏》里,每个角色都有个性。只龙套非但没性格而且还专业送死。

职场上也一样,想要过的轻松,不想往上爬,那就只能做一辈子的龙套。作龙套的坏处就是:送死你先去,功劳全没有,裁员先考虑。现在的职场绝不是养懒人的地方,你要比别人生存的好,就唯有当主角,让别人去做龙套。你不能踩着别人肩膀,就只能做他人垫背。

2、每个人都要有大志,就算要毁灭世界也可以。

胸怀大志是做主角的首要条件。譬如余则成的信仰,站长的贪钱,马奎和陆桥山要当副站长,李涯为了党国事业,这些都是大志,而有理想存在才能为此奋斗。

在职场上,你若没有一个奋斗目标,就不可能进取的往上爬,到最后只能沦为龙套,成为别人的牺牲品。所以不管毁灭世界,还是成为第一首富,你都必须心存志向,以此为目标。

3、别被理想忽悠,理想是需要的,但不是别人的理想,而是你自己的。当提起大志时,有人会想到企业目标,想到企业文化,想到老板慷慨激昂的演说。忘了那些吧,老板的理想只是老板的,而职场上,你是的。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能被轻易忽悠。

《潜伏》里,不管站长还是戴笠,甚至是余则成自己都会提到党国的事业。而实际上,他们心里都清楚的很,一切都该以自己为先,自己的大志才是可奋斗的目标。不管别人有什么理想,要牢牢记住自己的大志,这才是立命之根本。

4、如果真的没大志,那就为钱奋斗。

《潜伏》里,站长说过一句话。每个人都有解甲归田的时候,如果不是为了钱,谁要当这个官呢。所以赚钱是人最主要的追求。职场上很危险的局面,就是老板用理想笼络人,想让人不拿钱白干活。但真的肯不要钱干活,那你就是没价值的,既然没价值,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呢?金钱是唯一衡量你价值的东西。你真的一无所求的话,那就为赚钱而奋斗。

5、你可以不聪明,但不可以不小心。

《潜伏》里似乎每个人都聪明,其实翠平也很聪明,可为什么她就状况不断,最后还暴露身份。

就因为她不够小心。职场与此一样,你可以不聪明,但不可以不小心。不聪明的人,最多笨拙一些,事情做的差一些。而在职场上,这不是很大的罪过。

但不小心就随时会触犯到别人的利益,犯下得罪人这个职场大忌。到那时,穿小鞋都不晓得是为什么穿的。管牢嘴,能风花雪月的时候就少议论同事,能说人好话时就别说坏话。这就是余则成的生存之道。

6、你说的每句话,老板都会知道。所以要好好想想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

别奢望你私下说的话老板就听不到。老板能知道一切,这是真理。就像余则成给左蓝写信,自以为夹在书里没人知道,而实际上,他落下的每个文字,每句话都有人注意。

在职场上完全相同,只要你不是一个人自言自语,就得担心谈话对象会把话传出去。而经验告诉我们,每一句对公司的议论,最后都会传到老板耳朵里。所以你跟任何人说话时,都要好好想想,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不该说的绝对不能说,可说可不说的也闭嘴。

7、偶尔对老板交心是必要的,但要有的放矢。

余则成和站长关系亦师亦友,可谓是站长的铁杆亲信,两人之间时不时有促膝长谈。记住,促膝长谈是种手段,而不是真的让你什么都说。偶尔的交心,说些无关紧要的私己话,能让老板觉着你贴心。而事实上,从没一个上司会对你真的交心。

切忌一热泪盈眶,就把心窝子都交出去。被出卖的,永远是交心的那个。

8、不管什么时候,装傻总是最不易犯错。

在《潜伏》里,余则成看起来傻傻的。当别人问起一些紧要问题时,都会装傻,罔顾左右而言它。

这实在是很高明的生存术。金庸也曾经说过,他年迈耳背后,该听见的话就能听见,不该听见的话就听不见。当有人要你当面表态站队,要你选择事情的方向,不管你怎么选都是错的。那么装傻就是最好的选择,这是没选择时最不易犯错的方法。

别担心装傻的样子很拙劣,即使每个人都看出你在装傻,可他们依旧拿你没办法。真正倒霉的是那些明确表态的人,有这些龙套牺牲,怎么也轮不到你。

9、把自己当成最聪明的人,往往是最笨的。

在刚开始时,余则成向左蓝隐瞒自己是军统特务,向吕宗芳隐瞒左蓝是激进分子。余则成觉得自己能掌控大局,可实际上,他才是对方棋盘上的棋子。左蓝和吕宗芳早就决定把他发展成党了。

在职场上,总把自己当最聪明的人,一定是做龙套的命。真正聪明的高手,是大智若愚,该精明时精明,不该精明时装傻。

10、一定要有靠山,但比靠山还可靠的,是让自己有价值。

余则成向来是有靠山的人,一开始的吕宗芳,后来的站长,甚至是戴笠。正是这些靠山的存在,才让余则成多次转危为安,不引人怀疑。但比靠山更重要的,是余则成本身的价值。如果没有军统背景,吕宗芳绝不会拉拢他。如果没有立下大功,戴笠也不会青眼相加。如果他不能帮站长弄钱,也不可能获得庇护。

所以在职场中,和上司们搞好关系是一门必须的功课,为自己找好靠山很重要。

而比此更重要的,是让自己有足够的价值,以致于每个上司都必须拉拢你。

11、你是上司的人,上司却不一定是你的人,这层意思一定要明白。

当一个上司对你说,你是他的人时,心里一定要清楚,上司并不是你的人。你是他的,他是他自己的。

在潜伏里,马奎曾经是毛人凤的侍卫,按说有此大靠山该有恃无恐才对。但马奎一出事情,毛人凤立刻就躲了。当你的事情与上司的利益有冲突时,他们会毫不犹豫的出卖你。

无论何时都要记住,你是你自己的,只有你才能对自己负责。别相信上司故作亲近的话,那随时都会是陷阱。

12、上司说他对你很放心,事实可能正好相反。

站长经常对余则成说,我对你很放心。可事实上,站长对余则成的试探调查从没停过。如果上司真的对你放心,他根本不用经常提及。

真正的信任,是通过行动表现的。当上司愿意把害人的事情,把职场斗争的事情和你一起做,那才是信任的表现。而上司口头说对你放心,则反而要当心了,很可能你做了什么,让上司产生你不忠的怀疑。

13、站在上司立场上想问题,站在自己立场上办事情。

当上司相信你,让你做一些事情时,心里必须要有本帐,别傻兮兮的什么都做。你要站在上司立场上去考虑问题,了解上司为什么要做,能达到什么目的。然后再以自己的立场抉择,有些做,有些推脱。

就算是象余则成这样看似对站长忠心耿耿的人,也不是什么都会做的。选择符合自己利益的事情去做,不符合利益的想法推搪。用做了的事情取悦上司,而不做的事情则让上司知道,你已经完全尽力了。

14、上司突然垮台,不要惊慌,独自完成任务,然后借此再找到新的靠山。

《潜伏》里,余则成和吕宗芳被派去南京刺杀叛徒。而吕宗芳突然牺牲,余则成并没有慌张,反而完成任务,成为军统大功臣,完成了事业转折。

在职场里,经常发生上司突然垮台的事情。如果你不幸遇见,千万别惊慌,独自完成手上的工作,而且要做的漂亮精彩。而这就是你将来安身立命的资本,你可以借此找到新的靠山。还是那句话,必须要让自己有价值,这比有人罩着你还重要。

15、做事做的好,干活干到老。

余则成并非总是聪明的,他与党组织相比就是弱者。余则成不懂得“做事做的好,干活干到老”这个道理,所以他从一开始做潜伏工作,一直到后还必须做下去。甚至与翠平生离死别,没有得到个人最佳结局。

“做事做的好,干活干到老”和“让自己有价值”这两句话间并没有矛盾。

价值是体现在关键处,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地方才要突然爆发的。而无关痛痒时,尤其是做些没功劳只有苦劳的活,别做太好。

永远干得好,就会一直干下去。若让人觉得,你只有做庸碌工作的才能,就算干到累死,你也没有爬上去的那一天。

16、一定要有缺点。

在职场,一定要有缺点。即使象余则成这样,也并非完美,他会故意暴露一些缺点给人看,譬如感情,譬如贪财等。

一个完美而毫无缺点的人,为遭人嫉恨,会被人敬而远之。如果连上司都对你敬而远之,那职场之路就危险了。

所以聪明人会故意暴露些缺点,尤其是无关痛痒的缺点,让上司以为他能拿捏住你,那才是最安全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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